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道地”思想形成源頭始於秦漢時期成書、已存最早的藥學專著《神農本草經》,是指歷史悠久、產地適宜、品種優良、炮製考究、療效突出、帶有地域性特點的藥材。道地藥材與地域密不可分,產地不同藥效差異很大。因此,歷代醫家通過長期的實踐與總結,逐步形成了固定產地的方法,即使用“道地”思想來控制藥材的品質。
中藥材品質優劣直接關係到臨床療效。隨著中醫藥事業的不斷發展,中藥材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野生資源難以滿足臨床所需,多數道地藥材逐步轉為人工種養。道地藥材存在資源無序開發、生產不規範、傳統技術傳承不足等情況,影響中醫藥持續健康發展。因此,急需開展道地藥材的傳承與保護,而標準化是其中的關鍵。因此,制定了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部分:標準編制通則》(T/CACM 1020.1-2016)。
編制進程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所課題組,總結了道地藥材蒼朮在種植、生產加工、運輸、檢驗、鑑別等古籍文獻記載和現代科學研究進展,按照《中國藥典》(2010版)的相關內容要求,編制、完善了《道地藥材—第1部分:標準編制通則》。
2013年3月5日,為了將《道地藥材—第1部分:標準編制通則》作為團體準發布試行,以便進一步檢驗完善該項成果,進行為期2個月的公示,公示截止時間2013年5月5日。
2016年6月1日,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部分:標準編制通則》(T/CACM 1020.1-2016)由道地藥材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道地藥材生態遺傳重點研究室提出,由中華中醫藥學會歸口,由中華中醫藥學會發布。
2016年6月1日,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部分:標準編制通則》(T/CACM 1020.1-2016)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醫科學院中藥資源。
起草人:琦、郭蘭萍、詹志來、金艷、張小波、楊光、何雅莉、桑濱生、李鐘軍張燕、朱壽東、王凌、郝慶秀。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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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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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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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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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與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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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編制規則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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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部分:標準編制通則》(T/CACM 1020.1-2016)規定了道地藥材標準撰寫的通用格式和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道地藥材標準的編制。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團體標準《道地藥材—第1部分:標準編制通則》(T/CACM 1020.1-2016)的制定,有利於保證道地藥材的品質和特色,規範道地藥材認證及道地藥材標誌的使用等,提升道地藥材的場競爭力,保障人民用藥安全,保護傳統中醫藥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