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曝光法令

過度曝光法令

過度曝光法令是韓國制定的一條法令。該法令於2013年3月22日生效,意在消除一些有傷風化的社會不安定因素。但該法令受到韓國藝人的反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度曝光法令
  • 外文名:overexposure law
內容簡介,制定本意,輿論,他國著裝令,英國,泰國,印度,法國,

內容簡介

上世紀70年代,現任韓國總統朴槿惠之父—朴正熙執政時期,韓國也曾出台法令禁止民眾穿著短裙。1973年3月10日起韓國的《修訂輕度犯罪處罰法》正式生效,警察根據該規律拿著剪刀和尺子,開始管制長發和“膝上20厘米以上的短裙”。當年有12870人遭到管制,大部分被強制剪了頭。
過度曝光法令過度曝光法令
2013年3月22日,韓國最新修訂的“過度曝光法令”正式生效。法律規定女性不得穿著過於短小的迷你裙,一旦被認定為在公共場合“過度曝光”,將處以50000韓元(約合277元人民幣)的罰款。

制定本意

國家警察廳檢察員表示:“實際上這次的修正案並不是直接針對裙子的長度和民眾的著裝,而是旨在消除一些有傷風化的社會不安定因素,媒體散播的那些有關政府要規定民眾衣著的說法都是不正確的,主要是因為人們對修正案的具體內容還不夠了解。”
背景原因:朴槿惠要推“傳統韓國風”
韓國總統發言人2013年2月28日說,繼就職系列活動中以韓服形象示人,總統朴槿惠打算在更多重要場合穿著韓服,推動韓國傳統文化在海外傳播。總統女發 言人告訴媒體記者:“朴槿惠從一開始就明確希望,身穿韓服出現在光化門廣場(就職日街頭慶祝活動現場)和招待宴會上,以此讓世界了解韓國傳統文化……總統將選擇合適時機,在更多重要場合穿著韓服。”

輿論

女星普遍難以接受
韓國最新修訂的“過度曝光法令”正式施行,這項法令規定女性不能穿著過於短小的迷你裙,一旦被認定在公共場合曝光的話,將會被處以約合280元人民幣的罰款。但是,如何才算“過度暴露”,新法令沒有做出詳細的解讀。這也令韓國娛樂圈的女星開始為難了。
這項法令一經推行,短短几天就在韓國社會上成了巨大的輿論焦點。首當其衝受到影響的當屬性感美女盛行的韓國娛樂圈,流行組合“少女時代”、性感 女神李孝利,唱跳小天后BoA(寶兒)等一眾美女明星無一倖免,難道都要因此遭到嚴格的著裝限制,從此與短裙無緣?對此,一向挑戰大膽著裝極限,以性感著 稱的女神李孝利在社交網站上表示:“過度暴露將被處以罰款,這是真的嗎?那我死定了!”
超短裙已成時尚指標
在韓國,超短裙可以說是娛樂圈的時尚指標之一,彰顯身材優勢,動感百搭,很受女明星青睞。據悉,法令出台後,網路上流行的一些包含大膽著裝內容的音樂視頻已首先被禁止向19歲以下青少年播放。
過度曝光法令
如今,“過度曝光法令”的出台,令許多韓國民眾表示不解和擔憂:“那明星以後都得穿長褲出現了么?”對此,很多中國網友的第一反應也是“韓國明星怎么辦?”紛紛表示“不能理解”,網友“浮雲半升”說:“鬱悶,我可不希望以後連少女時代穿短裙都看不到,為什麼要禁止,有沒有考慮過男士的心情。”網友“胖貓哪裡逃”則調侃道:“沒有短裙,女明星在大腿時代怎么混下去呀。”

他國著裝令

英國

英國肯特郡赫恩貝中學曾給家長發信函表示,如果女生穿短於膝蓋7厘米以上裙子上學,學校將強制她們換上長褲。校長克萊爾·歐文稱,她非常擔心一些孩子“將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歐文稱,她相信很多女孩還沒有意識到她們的裙裝將“傳遞錯誤的信息”。

泰國

如果赤裸上身駕駛汽車或機車被警察抓住的話,就必須吃罰單。年輕人穿著相對暴露的衣服已經成為了泰國街頭的風尚,尤其是在娛樂圈和時尚界,超短裙早已是眾歌手、潮人的寵兒。法令出台後,一部分網路上流行的音樂視頻已首先被禁止向19歲以下青少年公開。很多藝人對此表示不能接受,有個別甚至公開表達了抗議。

印度

印度哈里亞納邦亞達西女子高校2012年宣稱,禁止女生穿短裙、緊身牛仔褲和T恤衫,聲稱此舉是為避免女生遭到騷擾。校方認為,緊身牛仔褲等衣服是“純西方化”的,正是由於該類服裝過於“扎眼”,才會導致女生被騷擾或者侵犯。

法國

2013年1月31日,法國婦女權利部部長貝爾卡桑正式宣布,有關部門不得在法國首都巴黎逮捕因穿褲子而被視為違法的女性。相關禁令始於法國大革命期間。當時,巴黎的革命者發起“無套褲漢”運動,以同穿馬褲(也稱為裙褲)的資產階級形成對照。為把女性剔除出“革命者”行列,法國當局下達了這項禁令。從1800年11月起,任何想要“像男人那樣穿褲子”的巴黎女性必須獲得當地警察批准,否則有可能會被拘留。直到19世紀末,巴黎女性仍需證明自己系工作所需或其他原因不得不穿褲裝,當時仍不斷有女性因違反禁令被送上法庭。
在1892年和1909年,當局對這條法律進行了一些緩和性的修改,規定“女性在騎腳踏車或騎馬時”可以穿褲子。
進入新世紀以來,不斷有人試圖廢除這項象徵性的法律,但都未能成功,部分原因是政府官員認為這項法律實際並未執行,不需要優先處理,而且這也是法國“法律考古”的一部分。2012年7月,參議員兼人民運動聯盟保守黨成員胡佩特在向貝爾卡桑發出公開申請,表示這項法律的“象徵意義”可能會“削弱我們的現代意識”,並請求部長撤銷此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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