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運輸場站,也可稱之為交通港站,是位於運輸線路上的結點,是旅客和貨物的集散地、各種運輸工具的銜接點、辦理客貨運輸業務和運輸工具(包括車船機和裝卸搬運設備)作業的場所,是運輸企業對運輸工具進行保養、修理的技術基礎,是交通運輸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有鐵路車站、水港、汽車站場、航空港和管道站等。
分類分級
(1)鐵路車站
鐵路車站按照其技術作業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為中間站、編組站和區段站。中間站是鐵路車站中最普遍的一類,其主要作業是辦理列車的接發、通過、會讓;沿途摘掛列車的調車作業及旅客上下,貨物、行李、包裹的承運、裝卸、保管、交付等。編組站以改編車流作業為主,直通車流作業為輔,為本站到發的列車提供機車動力和對車輛進行檢修等服務。區段站是位於鐵路牽引區段起訖點上的車站,擁有中間站的一切功能,部分還具有編組站的少量功能,是介於中間站和編組站之間的一類鐵路車站。
鐵路車站按其辦理的運輸業務不同,可分為客運站、貨運站和綜合站。客運站的主要作業包括客運服務、車輛服務、生活服務。貨運站的主要業務是辦理貨物的承運、換裝、保管、交付、車輛的清掃等作業;辦理樞紐內編組站與本站之間列車的接發和編解作業,以及裝卸地點的取送車作業。綜合站是綜合客運站和貨運站兩者功能的車站。鐵路車站的等級見表。
表 鐵路車站等級劃分標準
等級
| 客運
| 貨運
| 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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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下及換乘人數
| 日行包到發及中轉件數
| 日平均裝卸車數
| 日平均辦理作業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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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
| 60000以上
| 20000以上
| 750以上
| 65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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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等
| 8000以上
| 500以以上
| 200以上
| 2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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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等
| 4000以上
| 300以上
| 100以上
| 1000以上
|
Ⅲ等
| 2000以上
| 100以上
| 50以上
| 5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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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等
| 不具Ⅲ等站條件的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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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等
| 只辦理列車會讓或越行的中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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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車站場
汽車客運站有三種不同的分類方法,其分類見表1—3。按站務工作量(主要指日傳送旅客量)的大小,表中的等級站分為五個等級。
表 汽車客運站分類表
標準
| 名稱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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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
| 等級站
| 具有一定規模,可按規定分級的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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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站
| 以停車場為依託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和停發班車動能的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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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呼站
| 道路沿線(客運班線)設立的旅客上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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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特點
| 樞紐站
| 可為兩種及兩種以上交通方式提供客運服務,且旅客能在站內實現自由換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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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站
| 位於邊境口岸城鎮的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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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靠站
| 為方便城市旅客,在市區內設立的用於長途客運班車停靠、上下旅客的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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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站
| 道路旁具有候車標誌、輔道和停車位的旅客上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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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方式
| 公用型
| 具有法人地位,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全面為客運經營者和旅客提供站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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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型
| 隸屬於運輸企業,為自有客車和與本企業有運輸協定的經營者提供站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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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港口及其分類
按其用途可將港口分為商港、漁港、工業港、軍港、避風港。商港主要指旅客上下和貨物裝卸轉運用的港口,一般又分為綜合港和專業港。綜合港指用於旅客運輸和多種貨物運輸的港口,如上海港、大連港等;專業港指專門進行一種或很少幾種貨物運輸的港口,如秦皇島港主要進行煤炭運輸,舟山港主要進行石油運輸。漁港是指專為漁船服務的港口;工業港是專門為某一企業服務的港口;軍港指專供海軍艦船用的港口,如旅順港;避風港主要是供大風情況下船舶臨時避風用的港口,一般只有一些簡易的靠系設備。按地理位置可分為海港、河港和湖港。海港是指在自然地理條件和水文氣象方面具有海洋性質的港口。具體可分為海灣港、海峽港和河口港。海灣港是位於海灣內的港口;海峽港是位於大陸與島嶼或島嶼與島嶼之間的海峽地段上的港口;河口港是位於入海河流河口段的港口。河港是指居於沿河兩岸的港口,如長江沿岸的重慶、武漢、南京等港口。湖港(水庫港)是指位於湖泊或水庫岸邊的港口。
按在水路運輸中的地位可分為世界性港、國際性港和地區港。世界性港是指在各大陸之間有龐大貨流活動的重要口岸,是國際貨物集散的樞紐,如維多利亞港、新加坡港、鹿特丹港、上海港、紐約港等。國際性港是指與國外一些港口有海運業務聯繫的港口,如深圳港、大連港、寧波港等。地區港是指主要為某一地區社會經濟服務的港口,如營口港、福州港和威海港等。
按相互之間的關係可分為樞紐港和餵給港(協作港)。樞紐港是指在組合港(港口群)中主要用於中轉其他港口貨物或旅客的港口,其特點是所經營的航線多為貨物或旅客水運航程中的中間部分。其主要功能不是直接集散貨物,而是對客貨流的重新組合,即中轉來自餵給港的貨物。餵給港是指在組合港中主要為樞紐港集散貨物或旅客的港口,它的特點是所經營的航線多為貨物或旅客水運航程中的起始或終到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直接集散貨物,給樞紐港提供遠距離、大規模運輸的中轉客貨流,往往是水路運輸的起點和終點。
(4)空港(機場)
空港慣稱機場,是指在陸地上或水上的劃定區域(包括建築物、裝備和設備),其全部或部分供航空器進場、離場和活動時使用。一般由跑道、滑行道、停機坪、停機坪滑行道、行李房、消防站、郵件和貨物房、貨倉、登機樓(包括會合點登機走廊、接送旅客平台和登機橋)、候機樓、出境大樓、管理大樓、控制塔台等組成,此外還有飛機牽引車、服務車等設備。機場按其功能不同分為:一級機場,供國內和國際遠程航線使用,能起降160噸以上(起飛全重,下同)的飛機,機場跑道通常為三類或二類精密進近跑道,4E或4D級跑道;二級機場,供國內和國際中程航線使用,能起降70~160噸的飛機機場跑道通常為二類或一類精密進近跑道;三級機場,供近程航線使用,能起降20~70噸的飛機,機場跑道通常為一類精密進近跑道;四級機場,供短途航線和地方航線使用,能起降20噸以下的飛機,機場跑道通常設有相當的儀表進近著陸設備或簡易目視助航設備。
(5)管道站
管道站慣稱輸油(氣)站,是對沿管道幹線為輸送油(氣)品而建立的各種作業場站的統稱,是給液流增加能量(壓力),改變溫度,提高液流流動性的場所。按照所處的位置不同,管道站可分為首站(起點站)、末站(終點站)和中間站,中間站按其功能不同又可區分為中間泵站、加熱站、熱泵站、分(合)輸站和減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