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鼓勵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川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的指導意見》(川辦發〔2015〕98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相關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鼓勵川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的決策部署,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整合川商(遂商)資源,凝聚川商(遂商)力量,最大限度集成現有支持政策,形成政策支持、基金推動、市場牽引、機制保障為一體的綜合支持體系,推動在外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共享發展機遇。
二、具體舉措
(一)積極引導川商(遂商)返鄉興業投資重點領域。
1.發展總部經濟。抓好我市總部經濟相關政策的落實,鼓勵在外川商(遂商)企業總部整體搬遷回歸遂寧或在遂新設立地區總部、功能性機構和回家發展工程總部基地,鼓勵異地四川(遂寧)商會以抱團回歸、會長牽頭回歸等方式,引導推動總部回歸。
牽頭部門:市投促委
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2.突出重點產業。支持川商(遂商)在遂寧投資發展電子信息、新材料、天然氣、機電與裝備製造、現代物流、文化旅遊、健康養老、科技服務等八大成長型產業,食品飲料、紡織服裝、石化等傳統產業,電子商務、金融、商貿會展等現代服務業及現代農業等。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農辦、市旅遊局、市民政局、市科知局、市投促委、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3.助推消費市場。支持川商(遂商)積極參與遂寧消費市場升級,返鄉投資商貿流通、文化旅遊等項目,借力“網際網路 ”信息技術發展現代商業。
牽頭部門:市商務局
責任單位:市旅遊局、市金融辦、市工商聯、市文廣局、市投促委,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4.鼓勵產、學、研項目。支持川商(遂商)積極參與遂寧創新驅動、轉型發展,返鄉實施產、學、研項目,共建技術研發平台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參與實施中、省、市重大科技與產業化項目,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通過風險投資、科技服務、成果推廣等方式,加入到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中。
牽頭部門:市科知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投促委、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二)川商(遂商)返鄉興業享受優惠政策。
1.招商引資一視同仁。對返鄉興業川商(遂商),一視同仁享受國家、省和我市已出台的優惠政策,川商(遂商)返鄉興業項目,納入招商引資項目同等對待。對符合《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70%以上的川商(遂商)返鄉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有關規定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各種政府性基金、規費按中省有關政策徵收。
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責任部門:市投促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科知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2.參展參會採購支持。支持川商(遂商)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鼓勵返鄉興業企業參加各級政府組織的境內、外重點展會,在安排展會展位和攤位補貼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在政府性投資項目和政府採購中,同等條件下加大對返鄉興業川商(遂商)在遂寧生產優質產品採購力度。
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外僑辦、市委台辦、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3.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整合用好全市各類產業發展基金,加大對川商(遂商)返鄉投資項目的支持。鼓勵返鄉發展的川商(遂商)企業申報新型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積極引導支持川商(遂商)返鄉興業的項目,爭取中省相關基金、專項基金扶持,並納入基金項目庫。市、縣(區)視財力情況,可以採取股權方式投資川商(遂商)返鄉興業項目,鼓勵川商(遂商)企業自願出資參與,積極吸引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共同組建,通過財政資金的槓桿放大,支持川商(遂商)返鄉投資項目發展。
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投促委、遂寧發展公司、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三)強化川商(遂商)返鄉興業的融資服務。
1.強化信貸支持。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和私募投資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加大對返鄉興業川商(遂商)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牽頭部門:市金融辦
責任部門:人行遂寧中心支行、遂寧銀監分局
2.拓寬投融資渠道。開展重大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金融服務、教育醫療、社會民生等領域的投資合作。鼓勵市內國有企業及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制、增資擴股時向川商(遂商)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川商(遂商)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民營或混合所有制的銀行、證券、保險、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
牽頭部門:市金融辦
責任部門:人行遂寧中心支行、遂寧銀監分局、市國資委
3.支持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返鄉興業川商(遂商)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行遂寧中心支行、遂寧銀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四)做好川商(遂商)返鄉興業項目的要素保障。
1.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川商(遂商)返鄉投資重大產業項目,符合省重點項目標準的,積極爭取列入全省50個重大推進或100個省重點支持項目並加大項目用地保障力度,其所需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按照川府發〔2013〕27號檔案政策執行,並按照“保落地、保開工、保當期”原則,開闢“綠色通道”。 鼓勵採取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多種供地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川商(遂商)返鄉投資重大項目進入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在用地指標上給予優先保障。
牽頭部門:市國土局
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2.做好生產要素保障。對川商(遂商)返鄉投資列入重點引進項目且符合條件的,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為企業做好水電氣生產要素協調和服務。
牽頭部門:市經信委
責任部門:市發改委、明星電力公司、萬通燃氣公司等
(五)搭建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平台。
1.建設川商(遂商)返鄉興業產業園。劃定特定區域,支持返鄉興業川商(遂商)以多種形式投資產業園區建設,參與標準廠房建設和運營管理。支持以川商(遂商)商會和川商龍頭企業為主體創辦川商返鄉興業產業園。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園區管委會可安排相應的財政引導資金,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返鄉興業產業園建設獎補等方式給予政策支持。有關方面可安排相應項目給予對口支持,加大協調和服務力度,幫助返鄉興業產業園完善水、電、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礎設施,儘量降低園區用電用水用地等生產要素成本。
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責任部門:市經信委、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2.成立全國遂商聯盟。推動組建“遂商聯盟”,適時組織召開遂商大會,搭建政府與遂商、遂商與遂商之間的互聯互通、互助共贏的交流合作平台,廣泛團結國內外遂寧籍商界精英,集聚遂商力量,促進遂商返鄉抱團發展。
牽頭部門:市工商聯
責任部門: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支持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各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投促委,具體負責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日常工作。
牽頭部門: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部門:市投促委
(二)加強協調服務。建立支持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工作推進機制和聯繫在外川商(遂商)工作協調機制,搭建信息諮詢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務保障,幫助返鄉興業川商(遂商)解決實際問題。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園區管委會要成立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專門服務組織,提供從項目引進到建設、投產全過程服務。
牽頭部門: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部門: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三)強化督查考核。建立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回家發展工作督查和考核通報制度,切實抓好工作推進和服務落實。對返鄉興業貢獻突出的優秀川商(遂商)和推動川商(遂商)返鄉創業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
牽頭部門:市目督室、市財政局
責任部門: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
(四)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媒介,多形式開展川商(遂商)返鄉興業宣傳工作,在全社會形成親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圍。
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
責任部門:駐遂媒體、市廣播電視台、遂寧日報社、市投促委,各縣(區)人民政府、遂寧開發區管委會、市河東新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