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

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

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是根據省政府《關於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意見》,結合該市實際和《整合涉農資金推進農業產業園區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方案》,為有效發揮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推進全市現代農業業園區和新農村建設而發表於2012年9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
  • 時間:2012年9月
  • 發布單位:遂寧市人民政府
  • 類型:地方法規
遂寧簡介,實施意見正文,

遂寧簡介

遂寧市人民政府是遂寧市的行政管理機關。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城市的國家行政機關。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是指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管理城市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行政事務的職能機構、稱為局、委員會、科、辦公廳等。

實施意見正文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為有效發揮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推進全市現代農業業園區和新農村建設,2012年9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整合涉農資金推進農業產業園區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方案》(遂府辦函〔2012〕17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根據省政府《關於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12〕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和《實施方案》,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實施“兩化”互動、統籌城鄉總體戰略,以預算編制、現代農業園區和新農村建設為平台,通過政府主導、財政協調、部門配合,形成“以縣(區)為主體、各級聯動、全面推進”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統籌安排、協調互補、集中投入、綜合打造、使用高效、運行安全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1.規劃引領,整體打造。各縣(區)要圍繞經市上審定同意的本地現代農業園區規劃和建設目標(2015年全市建成5個縣級現代農業園區,幅員面積484平方公里,73萬畝,13個鄉鎮,每個園區規劃建設面積10萬畝以上,核心區5萬畝以上;2020年全市5個縣區建成以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觀光休閒農業、新型民居聚居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幅員面積938平方公里,141萬畝,分布23個鄉鎮的現代農業園區),結合各類專項規劃,按規劃統籌項目,按項目安排資金,以規劃引領涉農資金的重點投向,整體打造,綜合示範,引導涉農項目資金向現代農業園區集聚。
2.縣為主體,統籌推進。堅持以縣(區)為主體,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將投向相近、目標相似、來源不同的各級涉農資金進行全面、科學、有序整合,統籌安排,充分發揮項目資金集中投放的聚合效應。
3.市縣聯動,部門協作。涉農資金整合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縣(區)負責、部門分頭落實的組織方式,按照“縣(區)主體不變、部門職能不變、爭取渠道不變、資金用途不變、驗收標準不變”的原則,理順工作關係,市與縣(區)上下聯動,部門之間橫向協作,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和全市一盤棋的工作局面。
4.依法按規,規範運作。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嚴格執行項目資金管理規定。規範項目資金支出,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支出績效評價,推進涉農項目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二、整合範圍及方式
(一)整合範圍
除直接補助農民的普惠制資金、有特殊用途的救災資金外,其他所有涉農項目資金均可納入整合範圍,包括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扶貧、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生豬調出和產糧(油)大縣獎勵、農村公路、農業基本建設等項目資金。既要整合農口部門的項目資金,又要整合組織、政法、發展改革、科技、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部門的涉農項目資金。
(二)整合方式
1.規劃引導資金整合。縣(區)政府要根據農業發展戰略目標和經濟社會自然資源條件,圍繞現代農業園區和新農村建設目標,按照集中產業、集中區域、集中項目、集中資金總體要求,科學編制現代農業園區、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規劃,明確總體和年度發展目標,以規劃引領涉農資金整合,引導社會資金、信貸資金向現代農業園區集中、高效投放。
2.堅持項目申報控制。為加快現代農業園區和新農村建設,各級在申報涉農項目時,要以所在縣(區)確定的現代農業園區和新農村建設年度規劃區域為主要實施地點,集中投入、連線成片、整體打造、綜合示範。按照現行規定,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向上申報項目計畫要與財政部門聯合申報,財政部門要客觀、公正審核把關。
3.創新投入管理機制。在整合涉農資金過程中,實行先建後補、以獎代補,以民辦公助方式推進涉農項目建設,激發調動農民民主議事、定事、辦事、管事的積極性,逐步建立“財政資金補助、農民積極參與、社會力量支持”的多元涉農資金投入機制。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所有、誰管護”的原則,積極探索將財政性投入形成的資產轉化為農民生產經營資本的實現方式,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讓項目發揮長期效益,讓農民充分持續受益。
三、整合平台
(一)以預算編制為平台
以預算編制環節為重點,對性質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農資金進行整合歸併。對與公共財政支持方向不一致或已經完成既定目標的涉農資金,應予以取消或調整。同時,要嚴格控制新設立涉農專項資金,新設立的涉農專項資金要符合一定時期內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目標需要。
(二)以現代農業園區為平台
以現代農業園區為重點,整合涉農項目資金開展土地綜合整治、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耕地質量提高、科技創新和種業提升,完善糧食作物產業技術體系、農技現代化服務體系和新型農民培訓體系,提高糧食生產現代化水平;整合涉農項目資金加快良種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品牌化進程,促進優勢特色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整合涉農項目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和龍頭企業向現代農業園區聚集,帶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帶動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三)以新村建設為平台
以成片整體推進新農村建設為重點,按照成片連線、擴面連片、產村相容的工作思路,整合項目資金推進新村建設,發展主導產業,配套基礎設施,完善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打造新農村示範片,探索建設新農村綜合體,提升新農村建設整體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工作的領導,建立政府負總責、發展改革部門以規範統籌和計畫管理為主、財政部門以管理資金為主、涉農部門以管理項目為主、審計監察部門以監督為主的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機制。成立市涉農資金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市長何華章任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朱兵,市委常委、總工會主席余海元、副市長楊軍任副組長,市委農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畜牧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市國土局、市交運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文廣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財政部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涉農資金整合有關組織協調。各縣(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職責,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二)下放審批許可權
堅持“項目到縣(區),資金到縣(區),工作到縣(區),任務到縣(區),責任到縣(區)”的原則,逐步擴大資金和項目審批許可權下放範圍,增強縣(區)級統籌使用涉農資金的能力。健全“圍繞規劃、額度下達,明確方向,項目備案,績效掛鈎”的涉農資金管理模式,將資金安排下達到縣(區),由縣(區)按照統一規劃、目標任務和項目資金管理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遵循整合原則,編制項目實施方案。
(三)健全考核制度
進一步完善績效考評制度,從涉農項目方案編制、資金整合、資金管理、實施效果、組織保障等方面進行績效考評,建立以評價結果為導向的資金分配製度。市政府將對各縣(區)涉農項目資金整合情況實行績效管理,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定期進行通報,嚴格年度考核。對整合工作力度大、管理規範、整合成效突出的縣(區),給予項目支持。對整合工作不力、整合成效差的縣(區),市政府將建議上級部門及時調整或取消相關項目,確保全市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工作落到實處、不走過場。
(四)加強資金監管
建立健全整合涉農項目資金的民主決策機制和民眾參與機制,推進項目公示制,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要加強對項目的過程監管,及時掌握資金到位、使用、項目建設質量和進度情況,督促建設單位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要按照“既要整合、更要管理”的要求,加強整合資金的監管,確保專項資金按照指定的用途合理使用,不準擠占、截留、挪用,避免出現借整合涉農資金名義變相提高補助標準或挪用涉農資金的現象。
(五)強化宣傳引導
要及時對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工作進行總結,對整合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加以推廣。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加以宣傳,及時報送有關動態信息,加強上下溝通,促進相互間的學習交流,為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促進全市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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