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實施辦法

遂寧市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實施辦法
為做好資金要素保障,提高涉農資金使用績效,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14〕65號)和市政府《關於深化涉農資金整合工作實施意見》(遂府發〔2013〕2號)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體思路
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農業農村工作部署,按照“規劃引領、資源整合、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的原則,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統籌安排、協調互補、集中投入、綜合打造、使用高效、運行安全的長效機制,著力解決涉農資金“零、亂、散”問題,推動形成集中財力辦大事的良好氛圍,保障農業農村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實現。
二、目標任務
除直接補助給農民的普惠制資金和有特殊用途的救災資金外,其他所有涉農項目資金均納入整合範圍。2014年,全市整合涉農資金11.44億元。其中,整合涉農資金用於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資金8.01億元。以後年度,整合涉農資金不低於可整合涉農資金的90%,其中,用於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資金不低於整合涉農資金的70%。
三、整合投向
(一)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圍繞現代農業園區規劃,按照“依託優勢資源、吸引優良資本、壯大園區實力”的思路,通過項目編制、平台對接、基礎配套、環境最佳化等措施,積極整合生產要素,將資金、技術、人才、項目等優質資源向現代農業園區集聚,形成現代農業發展高地,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
(二)幸福美麗新村建設。圍繞“業興、家富、人和、村美”建設目標,按照成片連線、擴面連片、產村相容的工作思路,整合項目資金推進新村建設,發展主導產業,配套基礎設施,完善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探索建設新農村綜合體,努力推進我市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逐步成為現實。
(三)推進連片扶貧開發。圍繞《遂寧市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11—2020年)》,強力推進全市“三大區域”(旱片死角區、邊遠落後區、水庫淹沒區)400個重點扶貧村的扶貧攻堅。以扶貧對象為目標,按照年度減貧任務,採取精準扶貧方式,改“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千方百計幫助貧困地區民眾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自我發展能力。
(四)高標準農田建設。抓好統籌協調,全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支持田網、渠網、路網“三網”建設和耕地地力建設,努力提升農田排灌能力、農機作業能力和耕地生產能力,連片打造一批代表不同區域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帶動大面積穩產增產,確保糧食安全。
(五)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按照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總體要求,深入實施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沼氣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同步推進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監管、制度建設、技術推廣、科技研發等能力建設,加快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項目實施,促進農業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與改善。
四、主要工作
(一)以預算編制歸併整合。以預算編制環節為重點,全面清理涉農專項預算項目,取消執行到期、功能模糊、績效不高的項目,歸併用途趨同、投向重複、規模較小的項目,調整政策對象交叉、區域範圍重複的項目,對歸併整合形成的資金重新界定資金使用方向,重點用於現代農業園區和幸福美麗新村建設,確保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推進實施。
(二)以項目規劃引領整合。各縣(區)政府根據農業發展戰略目標和經濟社會自然資源條件,圍繞現代農業園區和幸福美麗新村建設目標,按照集中產業、集中區域、集中項目、集中資金的總體要求,科學編制現代農業園區、幸福美麗新村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規劃,明確總體和年度發展目標,以規劃引領涉農資金整合,引導社會資金、信貸資金向現代農業園區集中、高效投放。堅持以規劃統籌地點、以地點統籌項目、以項目統籌資金,變分散為集中,變小項為大項,把有限的資金用在現代農業園區的成片推進和綜合打造上,力爭建一片成一片,做一片亮一片。
(三)以項目申報強化整合。各級各部門在申報涉農項目時,要以所在縣(區)確定的現代農業園區和幸福美麗新村建設年度規劃區域為主要實施地點,集中投入、連線成片、整體打造、綜合示範。按照現行規定,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向上申報項目計畫要與財政部門聯合申報,財政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項目實施地點集中在現代農業園區。
(四)以統籌協調推進整合。探索完善“將性質相同或相近的涉農項目資金集中到一個區域分別實施”、“單個或幾個項目無法完成建設任務的,對納入整合區域的項目再次整合,使用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專項資金分別投放,集中統籌安排使用”、“發揮存量項目作用,整合與之配套的新項目,促進原有項目功能有效發揮”等整合方式。各級涉農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按照統籌規劃,部門分別實施的要求,根據整合的各類項目特點和各項目資金管理規定,統籌確定相對統一的組織實施、資金兌付、竣工驗收方式,促進涉農整合項目協調整體推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政府負總責的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機制。調整完善市涉農資金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嚴格按照要求和部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涉農資金整合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二)健全協調機制。建立健全財政內部、財政與涉農部門之間的資金統籌協調機制。財政部門內部要建立涉農資金整合和統籌聯席會議制度,將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專項資金,通過聯席會議通報情況,研究政策,統籌安排資金,避免重複交叉或相互脫節;要主動加強與涉農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部門間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領導,建立決策協商制度和徵求意見制度等多種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協調配合、良性互動的溝通協調機制。
(三)做好數據統計。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涉農資金整合實際,分類建立健全涉農資金整合計畫、執行、結果等相關信息採集工作檔案。各縣(區)財政部門要定期向市財政局報送涉農資金整合統計表,為加強涉農資金整合提供數據和信息支撐。
(四)強化激勵約束。進一步完善績效考評制度,從涉農項目方案編制、資金整合、資金管理、實施效果、組織保障等方面進行績效考評,建立以評價結果為導向的資金分配製度。健全激勵獎補機制,市政府將對各縣(區)涉農項目資金整合情況實行績效管理,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定期進行通報,嚴格年度考核。對整合工作力度大、管理規範、整合成效突出的縣(區),給予項目支持。對整合工作不力、整合成效差的縣(區),市政府將扣減市級財政獎補資金,確保全市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工作落到實處、不走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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