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促進直屬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工作措施

《進一步促進直屬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工作措施》是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的工作措施。

基本介紹

內容解讀,發布時間,

內容解讀

《措施》著眼新起點、新形勢、新要求,聚焦“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核心目標,在2021年底福建省發布的《關於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的基礎上,根據廳主要領導赴省屬文藝單位開展主題教育專題調研中提出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結合省屬文藝院團實際制定。分支持改革創新發展、提升創作生產能力、助力文旅經濟發展、強化人才支撐體系等4個方面,共15條。包含廳機關各處室和省文物局等結合各自職能,加強對省屬院團政策支持和業務指導、加大對院團扶持力度的具體舉措等。同時,強調院團履行主體責任,著力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和管理運營水平。
《措施》對具體任務進行分工,明確牽頭處室、協同處室、主體責任單位等,不定期反饋落實工作進展情況,推動解決省屬文院團當前面臨的困難問題,持續激發省屬文藝院團創新創造活力,推動省屬文藝院團“四出四有”,即“出人才有名家、出精品有名劇、出效益有突破、出經驗有名團”,並作為主題教育的實踐成果,在全省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推動“閩派”特色文藝蓬勃發展。

發布時間

2023年8月,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進一步促進直屬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工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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