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質量獎

連雲港市質量獎是連雲港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質量獎項,授予連雲港市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在行業內處於領先或先進地位的企業,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非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質量獎
  • 設立機構連雲港市人民政府
  • 評審時間:每年度一次
  • 申報要求:企業或組織自願申報
簡介,獎勵及經費,

簡介

連雲港市質量獎評審工作在企業或組織自願申報的基礎上,堅持科學評審、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不向申報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連雲港市質量獎每年度評審一次,原則上每年評審市質量獎單位2個,如當年申報單位達不到評審要求,則空缺。

獎勵及經費

連雲港市政府對獲得市質量獎的單位頒發證書、獎牌,並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連雲港市質量管理優秀獎的單位頒發證書、獎牌。獎金由市財政統一安排。
通過現場評審但未獲得市質量獎的單位,由領導小組授予“連雲港市質量管理優秀獎”稱號,連雲港市質量管理優秀獎數量每年3-5個。
對獲得連雲港市質量獎的單位,優先推薦申報江蘇省質量獎;對獲得連雲港市質量管理優秀獎的單位優先推薦申報市質量獎。
連雲港市質量獎組織、管理、評審、培訓、監督等專項工作經費每年10萬元,列入預算,由市財政統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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