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供銷合作總社為市政府的直屬事業機構,承擔政府委託的政務,行使政府賦予的管理職能;對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以及廢舊金屬、煙花爆竹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協調與政府、社會組織的關係,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權益。市社管轄贛榆、東海、灌雲、灌南四縣和新浦、連雲、海州三區供銷合作總社,現有直屬控股企業3個,參股企業4個,黨組織關係隸屬管理企業7個,截止2009年底全系統經營服務網點達5511個,固定資產總額2.4億元,年銷售總額174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市供銷合作總社
- 地點:連雲港
- 屬性: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基本概況,機構職能,領導分工,處室職責,服務三農,
基本概況
連雲港市位於江蘇省東北部,東瀕黃海,與朝鮮、韓國、日本隔海相望;北與山東郯城、臨沭、莒南、日照等縣市接壤;西與徐州市新沂、宿遷市沐陽毗鄰;南與淮安市漣水、鹽城市響水相連,東西長129公里,南北寬約132公里,土地總面積7444平方公里,水域面積1759.4平方公里,總人口470萬。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二)負責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成員社的改革和發展;參與供銷合作事業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政策的擬訂。
(三)負責制定全市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加快發展農業生產資料、日用品、農產品、再生資源、煙花爆竹、非處方藥品等連鎖經營網路。
(四)組織、指導和帶領農民民眾興辦多種形式的合作經濟組織;指導系統組織、領辦和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社;負責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建設;指導推進農產品市場建設。開展農村信息化網路建設,為成員社提供信息等服務。參與組建村鎮銀行,研究、推動適合農村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
(五)根據市政府授權對農業生產資料、再生資源及棉花等農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做好化肥、農藥、棉花等重要物資的儲備、調運和供應工作。
(六)依法管理社有資產的運營;行使本級社社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深化本級投資企業改革發展,做大做強社有企業。建立與績效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健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
(七)負責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指導系統開展幹部職工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經紀人、農民技能的教育與培訓。
(八)指導主管社團的業務工作及成員社的業務活動,組織開展與國內外合作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市政府授權或委託的其他職責任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副書記、理事會主任陳岩
主持市供銷合作總社全面工作,兼管幹部人事工作。
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徐同道
負責農村現代商品流通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系統內目標管理、項目管理、統計、質量安全和行業協會等工作。分管發展規劃處。
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賈義亭
負責財務、會計、審計等工作。分管財會審計處。
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吳立柱
負責為農服務組織體系、合作社板塊、農產品購銷、農產品市場、農產品經紀人和防汛抗旱、政府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文秘、信息宣傳、調查研究、政務公開、合作經濟理論研究和學會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監事會辦公室)、合作事業處。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理事會常務理事鮑偕林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和法制工作。分管監察室。
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張義貴
協助負責黨建黨務、政治思想、精神文明、教育培訓、勞動工資、信訪工作、四城同創、扶貧項目、老幹部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市社本級投資企業的發展、改革改制、安全生產和社有資產的三權管理等工作。分管政治處、資產管理處(市直工作處)、工會、團委。
處室職責
(一)辦公室(監事會辦公室)
協助市總社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擬訂市總社主要工作計畫、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宣傳、信息、調研、保密、政(社)務公開和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後勤保障;承擔監事會的相關工作。
(二)發展規劃處
負責擬訂系統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組織系統年度目標、經營指標的考核;組織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負責系統農資、棉花、回收廢舊金屬、煙花爆竹等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系統項目投資管理、質量安全、信息統計、經濟普查工作;指導系統外事、外經、外貿、外資工作;指導系統化肥儲備和供應工作;指導系統行業協會建設。
(三)合作事業處
負責擬訂系統合作事業發展規劃,協調相關政策以及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負責指導系統合作社制度建設;負責指導全市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發展和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合作社文化建設、文明行業創建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統一推廣使用和規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的上報、考核工作和系統為農服務指標考核工作。組織指導系統防疫、防汛、抗旱工作。
(四)財會審計處
編報並落實市總社年度財務計畫,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制度;負責市總社機關財政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和管理核算工作;爭取並管理和監督供銷合作事業發展扶持資金使用;指導系統財務、會計、審計工作和經營績效評價、考核工作,編寫財務分析和專項分析;負責系統內審工作的指導檢查,負責市總社企業單位年度審計和領導離任審計及其他專項審計;負責推動系統會計、審計信息化建設,做好系統專業培訓和會計人員資格審查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市總社主管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財務監管和審計監督工作。
(五)資產管理處(市直工作處)
負責擬訂市總社本級經濟發展規劃;負責社有資產的運營、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承擔本級社有產權、股權和債權的管理工作,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指導本級投資企業改革和發展,推動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擬訂社有資產重組、整合的指導意見;指導系統社有資產的管理和運營;負責市直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六)政治處
負責系統黨建、組織、宣傳和共青團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承擔市總社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職稱評聘和出國人員政審等工作;負責市總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指導市總社四城同創、扶貧工作;負責信訪工作;承辦全市供銷合作社代表大會及其理事會、監事會的有關組織人事工作。
(七)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本社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八)監察室
監督檢查市社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的情況,執行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情況。協助市社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指導、督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組織開展市社黨紀、政紀、法紀教育,加強黨員幹部隊伍的管理和監督。受理信訪舉報、控告、申訴,保障黨員權力。查處黨員幹部違紀、違規案件。負責軟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效能監察工作。指導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和行風建設。
(九)工會
負責指導、監督市直單位工會工作。做好系統特困職工的幫扶工作。配合有關處室做好安全和職工勞動保障工作。做好系統先進模範人物的推薦評選工作。動員和組織系統職工參加三個文明建設。教育系統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負責市社和市直單位的婦女工作。
服務三農
市供銷合作總社堅持辦社宗旨,積極參與新農村建設,大力實施“新網工程”,把開展為“三農”服務作為供銷合作社的立社之本、生存之源。全系統已初步形成村、鎮(鄉)、縣三位一體的農村為農服務體系網路,興辦了以龍頭骨幹企業為牽引帶動,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服務實體和以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為紐帶的服務組織。截止2009年底,已發展連鎖配送龍頭企業18家,配送中心14個,建立為農綜合服務社(中心)1437個,日用品資料連鎖店1506個,生產資料連鎖店1518個,農副產品收購網點1053個,煙花爆竹經營網點1264個,非處方藥連鎖店170個,各類專業合作社(協會)389個。全系統積極利用現有資產優勢,大力興辦加工、養殖、旅遊等經濟實體,先後建立了東海水晶城、新蘇豫棉花儲運公司、新金花棉業集團、天惠超市等,都已發展成為供銷合作社系統的骨幹企業,有力地增強了本級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