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連雲港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負責國有資產的合理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雲港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主要職責: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
  • 隸屬:連雲港人民政府
  • 地點:連雲港
市國資委主要工作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務院發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市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二)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評價考核體系;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對資本收益進行收繳並對其使用進行監督。
(六)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
(七)依法對縣、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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