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接近法是指推銷人員利用第一次或上一次接近時所掌握的有關情況實施第二次或下一次接近的接近方法,又稱“重複接近法”、“多次接近法”或“回訪接近法”。
定義,注意事項,
定義
在客戶開發過程中,有些客戶一次接近就可以成交,有些客戶則需要多次接近才能轉入實質性的洽談。有些優秀的銷售人員為了成交一筆生意,常常要花費幾年時間進行接近準備,多次接近客戶。由於現代客戶開發環境複雜多變,購買活動技術要求越來越高,就連一般的客戶也往往需要反覆接近,才能最後成交。因此,現代銷售人員必須學會使用連續接近同一位客戶的方法,樹立信心,培養毅力,百折不撓,知難而進。銷售人員要想縮小接近圈,實行重點銷售,必須重複接近常客戶。當然,回訪不同於初訪,再次接近有別於第一次接近,可以把第二次以及後來的每次接近都看成是第一次洽談或上次接近的繼續。從某種意義上講,再次接近並不一定比初次接近更容易。
注意事項
1、利用上一次接近或洽談的機會,當面約見客戶,為下一次接近做好計畫;
2、利用上一次接近或洽談的機會進行接近準備,事後應進一步蒐集有關資料,繼續做好下一次接近準備;
3、在連續接近客戶的過程中,應該連續不斷地進行接近準備;
4、樹立信心,不怕困難,大膽接近,發展關係,建立長期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