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線點軟化,又稱“連線點彈性化”。是指在衝突規範中規定靈活的連線點而使衝突規範的適用具有彈性。其主要表現是對一種涉外民事法律關係設定多種連線點,或者將已軟化的連線點,如 “最密切聯繫地”,運用於多種民事法律關係,或者將上述兩者結合起來,從而導致不是由立法者選擇連線點確定準據法,而是由法官取而代之。
其主要表現是對一種涉外民事法律關係設定多種連線點,或者將已軟化的連線點,如 “最密切聯繫地”,運用於多種民事法律關係,或者將上述兩者結合起來,從而導致不是由立法者選擇連線點確定準據法,而是由法官取而代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些學者提出這種主張。一些國家將這種主張引入其立法和司法實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