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通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通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通遼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通遼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地區:通遼市
  • 所屬部門:通遼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范立軍(局長)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7日,通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牌成立。
組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職責整合,組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住房保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建築節能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通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實施辦法;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執行。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擬訂廉租住房政策及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國家、自治區和通遼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並監督管理。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全市城鄉規劃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全市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
(五)承擔監督實施工程建設標準的責任。負責監督執行自治區制定的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全區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評估,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六)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築施工開始至竣工驗收完成階段的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籌集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八)負責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監督實施城市供熱、排水、污水、垃圾處理等工作。
(九)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全市村鎮規劃編制、農村牧區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負責指導監督小城鎮、村莊基礎設施和人民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小城鎮建設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監督全市重點鎮的建設。
(十)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定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執行國家、自治區技術規範的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建築節能的規章制度和發展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十二)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三)承辦通遼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機關規章制度;承擔文電處理、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信息網路等工作;負責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核和上報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重要工作事項;負責目標化管理考核,負責機關事務的處理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勞動用工、勞動工資的管理和調整工作;負責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考核設定,技術職稱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教育工作;負責黨務、群團、計生、紀檢監察、綜合治理、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中、信訪、行業普法、扶貧等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黨務、人事、工資等統計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計畫的制定、建設系統各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城市(含城關鎮)建設維護費計畫項目的編制和申報工作;負責審定監督和管理預算外資金和各項服務性收費的收、管、用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和行業統計工作。
(四)工程建設管理科
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形建築市場、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工程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契約管理、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法定建設程式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監理、檢測試驗、招投標代理、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審查和人員管理;負責有形建築市場的設立審查並監督管理;負責工程造價監督管理。擬定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行業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管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單位資質;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負責抗震加固項目的審批和抗震加固資金審要與監督管理;負責市外勘察設計單位入市備案管理,實施工程勘察設計執業人員註冊管理;貫徹執行建築節能政策和發展規劃;開展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申報建築節能項目計畫,負責節能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負責建設行業科技管理與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組織科技合作、引進與創新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統計工作。
(五)建築業管理科
擬訂全市建築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執業人員註冊管理;指導建築企業技術進步和創新並監督實施技術標準;組織新技術示範工程和施工工法評審報批;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以及配套安裝工程安全生產許可並實施施工安全監管;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應急救援;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動態監管及繼續教育工作;牽頭督查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返還審核工作;負責監督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的實施和調劑返還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
(六)城市建設管理科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城市排水、道路、園林等工作;負責市區道路、橋涵、路燈、亮化設施、排水排污設施、園林綠化的管理、維修、養護工作;指導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參與城市大中型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和管理風景名勝區工作;負責全市園林企業的資質審查與管理;負責全市城鎮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行業統計工作。
(七)村鎮建設科
擬訂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村莊和小城鎮人民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農地牧區住房建設、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危房改造、承擔歷史文化名鎮(村)和特色景觀旅遊名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重點鎮建設;規範村鎮房屋產權產籍工作。
(八)住宅與房地產業科
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住房價格及住宅品質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進行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措施意見並指導實施;擬訂房屋權屬、拆遷改造,房地產開發、交易、評估、經紀和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拆遷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和執業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督實施、竣工入住;建設、管理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擬訂全市住房公積金政策、辦法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等規章制度和實施意見;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導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工作;負責建設並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
(九)住房保障科
擬訂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導、實施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設;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全市住房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國家、自治區和通遼市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負責住房補貼審核工作;承擔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科
擬訂全市城市管理政策、規章、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環衛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沿街路竣工建築物門前“三包”等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指導工作;負責沿街路、廣場、公園舉辦活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旗縣市區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負責全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建設、運行、管理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城市重點工程建設科
負責通遼市主城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城市其他景觀建設等)的計畫規劃編制、工程設計、立項審批、項目招投標、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驗收及決算。
(十二)供熱管理辦公室
擬訂城市供熱、燃氣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城市供熱、燃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供熱體制改革的調查研究,指導供熱企業提高供熱質量和服務水平,提高城市熱化率;負責推進供熱科技進步,推廣供熱先進技術;負責組織實施熱網改造和困難群體取暖救助工作。
(十三)法規與稽查科
組織住房和城鄉建魏志堅設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修訂、審查、報批和解釋工作;承擔對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負責行政複議案件歸檔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執法稽查工作;組織對住房和城鄉建設中違法違規行為的專項稽查,參與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法律諮詢、法規培訓工作;負責住建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法制建設、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政務公開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和普法教育。
(十四)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國家、自治區、通遼市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和要求,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勘查、審圖、檢驗、審核、批准和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相關證照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管理使用;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業務檔案保管、歸檔工作;負責與行政審批工作相關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通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范立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