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縣農業局

通江縣農業局

通江縣農業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農業、農村經濟和綜合管理種植業的工作部門。解放初期,縣政府設建設科,主管農業郵電交通工業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江縣農業局
  • 所屬地區:通江縣
  • 屬性:政府機關
  • 職能股室:6個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機構沿革,編制職數,班子分工,地理位置,

職能職責

其主章辨鴉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參與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經濟發展的經辯請妹櫃濟、技術措施;組織擬定有關主員乃棵鞏管產業的法規、規章、政策的貫徹意見;研究制定農業開發規劃、增產增收增效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主管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編制主管產業的各項專業計畫與規劃並負責實施;參與研究制定農業資金投向、管理、使用、監督等有關規定和意見;參與綜合運用經濟調節手段調控市場,引導農業生產。
(三)負責主管產業結構布局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根據職責許可權負責主管產業建設項目的綜合平衡、立項、報批;研究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市場體系與發展規劃、措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欠跨牛;負責糧油、經濟作物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的巨觀管理與指導,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四)負責農業區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開發規劃、計畫;指導、檢查、監督農業區劃開發工作。
(五)研究制定本縣土壤資源調查、改良培肥、開發利用的規劃和技術措施;編制中低產田土改造開發、建設基本農田、農業綜合開發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規劃、劃定及管理;參與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國有土地;參與制定保護耕地的意見、規劃及補償制度。
(六)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信息體系和鄉良您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協調農村內部經濟利益關係;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及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及查處相關案件;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審計監督;負責鄉鎮農業服務站的業務、技術培訓和指導。
(七)擬定農業科研、教育、培訓、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實施農業科研課題技術攻關和農業科技成果的鑑定、初審、申報、推廣;指導農業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農業“豐收計畫”等項目管理與實施。
(八)主管農業環境保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農業環境保護的標準、規劃及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生態農業建設;負責農業自然環境保護。
(九)參與研究制定全縣“菜籃子工程”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主殼刪察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年度及中長期的需求計畫;依法負責無公害農產品及綠色食品的初審開發、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工作;負責種子選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負責肥料、農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主管產業方面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
(十)負責主管產業的行業管理,指導主管產業系統市場、信息體系建設;負責全縣種子生產、檢驗、儲備、調供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測報、綜合防治及植物檢疫工作;負責種植業耕作制度改革、糧油、茶葉、果品、蔬菜等作物的技術指導、培訓及名、優、特、新產品開發工作;負責農業廣播電視教育的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農業涉外事務,組織有關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全縣農業對外開放。
(十二)依法負責主管行業的種子、農藥、植物檢疫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綜合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按照許可權管理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農業宣傳工作和本系舉堡乘統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協調涉農社會團體、工青婦和農業各學會、協會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農業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其主要職責是: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的政務,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目標管理、督查督辦、文秘、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檔案、信訪、接待、保密、安全、保衛、印章管理及提案等工作;負責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工作計畫、總結、講話材料等;負責農情信息的收集、綜合、傳遞與發布;指導本系統信息網路和辦公自動化建設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公共事務及行政後勤工作;協助監督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定局機關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對外關係;指導農業宣傳工作。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人事勞動股
協助局領導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配備中層領導幹部,管理本系統幹部、工人;承辦本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勞動保護、傷殘優撫、就業服務工作;負責聘用幹部續聘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培訓、技術等級評定的組織管理工作;協助黨組織和行政領導搞好黨的建設,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承辦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黨員、工資、機構編制等年度統計工作;負責組織事業單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登記、年檢工作;負責接待、受理職能相關的民眾來信來訪。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科技教育質量股
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技術推廣、發展規劃、計畫及農業科技體制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措施;組織協調農業科技項目的攻關、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專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及年度考核、屆滿續聘考核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管理、農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申報及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科技拔尖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的推薦選拔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幹部的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和農業廣播電視教育工作;負責實施、檢查、監督和管理主管產業農產品質量標準工作;參與監督農業投入品質量管理;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相關的制售假冒偽劣活動;指導農業系統質量認證工作;綜合管理農業“豐收計畫”;依法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的初審開發、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工作;指導本縣農業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工作;負責主管產業建設項目的論證、初審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鄉鎮農業服務站的業務技術培訓。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計畫財務統計股
編制主管產業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制定主管產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及農業項目計畫與規劃;負責擬定主管產業農產品市場信息網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預測並發布本縣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協同有產部門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年度需求計畫;負責農業統計工作;參與研究制定農業資金投向、管理、使用等有關規定;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管理局屬各項農業資金;監督管理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財產管理;依法負責對所屬單位各項資金的到位、管理、使用、效益情況及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協助局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基金的收繳、上解、結算及相關業務。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業務技術管理股
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與管理;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信息體系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的管理及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資金管理、資金通融和審計工作;配合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利益關係;調查研究農業經濟發展及技術推廣情況;綜合管理、協調、指導本系統各專業技術單位的業務和技術推廣工作;參與研究制定糧油及主要經濟作物生產發展規劃;負責研究制定糧經作物(含菜籃子工程)生產發展技術措施、栽培制度改革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糧油商品基地、“三高”糧油項目等論證、初審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參與農業區劃工作;研究制定土壤資源調查評價、改良培肥、開發利用的規劃和措施;編制中低產田土改造開發、建設基本農田、農業綜合開發的規劃、計畫和農業項目的綜合平衡論證、初審、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油料、經濟作物新技術、新品種、新產品的引進、試驗、示範及推廣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主管產業“豐收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制定豐收示範片、科技示範園區的建設規劃、綜合配套技術措施並組織、檢查、監督實施;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自然資源保護和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測報、綜合防治、植物檢疫和種子生產、檢驗、儲備、調供的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良種場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農作物布局、結構調整、產品加工、提高效益、質量管理的措施及建議意見。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六)行政監察執法股(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維護黨的章程,維護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和本系統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本系統單位及黨員、工作人員遵守黨紀、政紀的情況;協助局黨組織對黨員、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政紀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建立舉報、申訴制度,監督單位、黨組織及其黨員、工作人員正確履行權利、義務和職責,保護本部門、黨員和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受理黨員、民眾對本部門及其黨員、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檢舉(控告),直接查處或參與、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及本部門及其黨員、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對本部門黨員、工作人員違紀案件處理的申訴材料,按其管理許可權轉交有關部門處理;負責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工作;並辦理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事項;組織擬定有關主管產業的法規、條例、規章和政策的貫徹意見或實施辦法;組織協調主管產業法規和政策性檔案的宣傳和貫徹執行;參與監督、檢查農業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本系統農業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及執法人員資格審查、考核、管理和辦理有關證件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承辦相關的黨務業務工作;接待處理相關職能的黨員、民眾來信來訪。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沿革

1955年3月縣政府始設農業科,主管農業、水利和農村工作。1958年11月改設農林水利科。1965年10月設農林辦公室,主管農業、林業。“文革”期間在縣革委生產指揮部下設農林組。1972年2月改為農林局。
1979年6月將農林局分設為農業局和林業局。農業局主管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是年11月農業局內設政工股、業務股、農經股、辦公室。1984年10月增設科教股、計財股、紀檢組。1994年10月增設監察股。辦公地點遷至諾江鎮諾江西路8號。
2002年8月起,局內設“五股一室”,即人事勞動股、科技教育質量股、業務技術管理股、計畫財務統計股、行政監察執法股、辦公室。
2005年1月起,局下屬農技站、農技中心、土肥站、植保站、農經站、種子站、經作站(含魔芋辦併入)、執法大隊、農廣校、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蠶桑站、銀耳辦、農村能源辦公室共13個全額事業單位和良種場、柞蠶種場2個差額事業單位及種子公司1個企業單位。現有職工254人。

編制職數

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21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總農藝師1人,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股級領導職數7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班子分工

王再生(局長):負責農業局全面工作。
熊忠明(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負責機關日常事務、農產品申報認證、農業行政執法、農民工培訓,主管辦公室、科教股、計統股、行政執法大隊、種子管理站、農能辦、農廣校、植保站。
羅凱旋(副局長):負責銀耳辦工作,主管土肥站、經作站、蠶桑站,主抓綠色經濟和專業協會工作。
袁志仁(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知識分子、農技推廣、農技體系建設和目標督查工作,主管監察股、人勞股、良種場、農技站、農技中心、柞蠶種場。主抓農業綜合示範建設和對口扶貧。
陳瑛(工會主任):負責工會、綜治內保、安全穩定和農負辦工作,主管農經站、共青團、婦分會、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環衛、信訪及農經體系建設。
雷映發(總農藝師):負責農業技術、老齡、學會工作,主管業務股、農業信息中心。主抓馬鈴薯產業發展和旱作農業發展。

地理位置

地址:諾江西路42號
通江縣農業局
(十一)主管農業涉外事務,組織有關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全縣農業對外開放。
(十二)依法負責主管行業的種子、農藥、植物檢疫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綜合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按照許可權管理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農業宣傳工作和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協調涉農社會團體、工青婦和農業各學會、協會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農業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其主要職責是: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的政務,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目標管理、督查督辦、文秘、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檔案、信訪、接待、保密、安全、保衛、印章管理及提案等工作;負責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工作計畫、總結、講話材料等;負責農情信息的收集、綜合、傳遞與發布;指導本系統信息網路和辦公自動化建設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公共事務及行政後勤工作;協助監督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定局機關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對外關係;指導農業宣傳工作。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人事勞動股
協助局領導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配備中層領導幹部,管理本系統幹部、工人;承辦本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勞動保護、傷殘優撫、就業服務工作;負責聘用幹部續聘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培訓、技術等級評定的組織管理工作;協助黨組織和行政領導搞好黨的建設,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承辦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黨員、工資、機構編制等年度統計工作;負責組織事業單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登記、年檢工作;負責接待、受理職能相關的民眾來信來訪。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科技教育質量股
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技術推廣、發展規劃、計畫及農業科技體制改革方案的組織實施措施;組織協調農業科技項目的攻關、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專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及年度考核、屆滿續聘考核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管理、農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申報及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科技拔尖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的推薦選拔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幹部的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和農業廣播電視教育工作;負責實施、檢查、監督和管理主管產業農產品質量標準工作;參與監督農業投入品質量管理;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相關的制售假冒偽劣活動;指導農業系統質量認證工作;綜合管理農業“豐收計畫”;依法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的初審開發、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工作;指導本縣農業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工作;負責主管產業建設項目的論證、初審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鄉鎮農業服務站的業務技術培訓。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計畫財務統計股
編制主管產業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制定主管產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及農業項目計畫與規劃;負責擬定主管產業農產品市場信息網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預測並發布本縣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協同有產部門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年度需求計畫;負責農業統計工作;參與研究制定農業資金投向、管理、使用等有關規定;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管理局屬各項農業資金;監督管理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財產管理;依法負責對所屬單位各項資金的到位、管理、使用、效益情況及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協助局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基金的收繳、上解、結算及相關業務。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業務技術管理股
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與管理;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信息體系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的管理及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資金管理、資金通融和審計工作;配合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利益關係;調查研究農業經濟發展及技術推廣情況;綜合管理、協調、指導本系統各專業技術單位的業務和技術推廣工作;參與研究制定糧油及主要經濟作物生產發展規劃;負責研究制定糧經作物(含菜籃子工程)生產發展技術措施、栽培制度改革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糧油商品基地、“三高”糧油項目等論證、初審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參與農業區劃工作;研究制定土壤資源調查評價、改良培肥、開發利用的規劃和措施;編制中低產田土改造開發、建設基本農田、農業綜合開發的規劃、計畫和農業項目的綜合平衡論證、初審、申報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油料、經濟作物新技術、新品種、新產品的引進、試驗、示範及推廣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主管產業“豐收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制定豐收示範片、科技示範園區的建設規劃、綜合配套技術措施並組織、檢查、監督實施;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自然資源保護和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測報、綜合防治、植物檢疫和種子生產、檢驗、儲備、調供的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良種場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農作物布局、結構調整、產品加工、提高效益、質量管理的措施及建議意見。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六)行政監察執法股(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維護黨的章程,維護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和本系統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本系統單位及黨員、工作人員遵守黨紀、政紀的情況;協助局黨組織對黨員、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政紀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建立舉報、申訴制度,監督單位、黨組織及其黨員、工作人員正確履行權利、義務和職責,保護本部門、黨員和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受理黨員、民眾對本部門及其黨員、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檢舉(控告),直接查處或參與、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及本部門及其黨員、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對本部門黨員、工作人員違紀案件處理的申訴材料,按其管理許可權轉交有關部門處理;負責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工作;並辦理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事項;組織擬定有關主管產業的法規、條例、規章和政策的貫徹意見或實施辦法;組織協調主管產業法規和政策性檔案的宣傳和貫徹執行;參與監督、檢查農業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本系統農業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及執法人員資格審查、考核、管理和辦理有關證件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承辦相關的黨務業務工作;接待處理相關職能的黨員、民眾來信來訪。承辦局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沿革

1955年3月縣政府始設農業科,主管農業、水利和農村工作。1958年11月改設農林水利科。1965年10月設農林辦公室,主管農業、林業。“文革”期間在縣革委生產指揮部下設農林組。1972年2月改為農林局。
1979年6月將農林局分設為農業局和林業局。農業局主管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是年11月農業局內設政工股、業務股、農經股、辦公室。1984年10月增設科教股、計財股、紀檢組。1994年10月增設監察股。辦公地點遷至諾江鎮諾江西路8號。
2002年8月起,局內設“五股一室”,即人事勞動股、科技教育質量股、業務技術管理股、計畫財務統計股、行政監察執法股、辦公室。
2005年1月起,局下屬農技站、農技中心、土肥站、植保站、農經站、種子站、經作站(含魔芋辦併入)、執法大隊、農廣校、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蠶桑站、銀耳辦、農村能源辦公室共13個全額事業單位和良種場、柞蠶種場2個差額事業單位及種子公司1個企業單位。現有職工254人。

編制職數

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21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總農藝師1人,黨組書記、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股級領導職數7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班子分工

王再生(局長):負責農業局全面工作。
熊忠明(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負責機關日常事務、農產品申報認證、農業行政執法、農民工培訓,主管辦公室、科教股、計統股、行政執法大隊、種子管理站、農能辦、農廣校、植保站。
羅凱旋(副局長):負責銀耳辦工作,主管土肥站、經作站、蠶桑站,主抓綠色經濟和專業協會工作。
袁志仁(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知識分子、農技推廣、農技體系建設和目標督查工作,主管監察股、人勞股、良種場、農技站、農技中心、柞蠶種場。主抓農業綜合示範建設和對口扶貧。
陳瑛(工會主任):負責工會、綜治內保、安全穩定和農負辦工作,主管農經站、共青團、婦分會、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環衛、信訪及農經體系建設。
雷映發(總農藝師):負責農業技術、老齡、學會工作,主管業務股、農業信息中心。主抓馬鈴薯產業發展和旱作農業發展。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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