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規劃體系

通信規劃體系是為了符合規劃工作的科學性、規範化和嚴格要求,提高五年規劃與滾動規劃的編制水平而提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信規劃體系
  • 外文名:Communications Planning System
  • 套用學科:通信
分類,各類規劃的相互關係,通信規劃主要內容與工作程式,

分類

根據編制主體不同,通信規劃可劃分為通信行業規劃(簡稱行業規劃)和通信企業規劃(簡稱企業規劃)。行業規劃是對未來一定時期通信行業發展環境、通信網路和技術發展趨勢、通信業務市場、通信行業發展戰略目標、發展重點以及相應的政策措施等進行的描述,強調的是政府行業管理的職能,從行業角度進行的判斷和政策出台的依據,是該時期內通信全行業發展的指南。企業規劃(本書所指的通信企業或企業,主要指電信運營企業,包括建設和經營公用電信網、專用電信網和廣播電視傳輸網的企業或單位)是對未來一定時期企業的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實施步驟和經營措施等內容的描述,是指導企業中長期發展的綱領性檔案。
依據管理層次的不同,通信行業規劃可以劃分為全國行業規劃和地方行業規劃(省行業規劃),通信企業規劃可以劃分為總部(集團)規劃和子、分公司規劃。
根據涵蓋的內容範圍不同,通信規劃劃分為綜合規劃和專題規劃。綜合規劃是通信規劃全部內容的綜合反映,是對未來發展的全面描述。專題規劃是針對某一方面發展所做的翔實的專業性規劃,是編制綜合規劃的基礎之一。
根據規劃期限不同,劃分為五年規劃和滾動規劃(根據國家計畫管理體制的規定和慣例,也稱為五年計畫和滾動計畫)。通信業五年規劃是根據國家五年計畫的總體安排,以五年為一個周期的、用於指導通信行業或企業未來五年發展的中長期戰略規劃。
滾動規劃是以五年規劃為依據,根據外部環境和規劃主體自身的發展變化情況,近細遠粗,對五年規劃逐年滾動修訂,並進行分年度安排的實施性規劃。滾動規劃期可以為3~5年,滾動規劃跟蹤五年規劃的執行情況,並指導年度計畫的安排,每年修訂一次,並將規劃期後延一年。

各類規劃的相互關係

(1)行業規劃與國家、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簡稱國家規劃和地方規劃)及企業規劃。全國行業規劃是國家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制定要服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地方行業規劃是地方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制定要服從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行業規劃在編制時間和內容上要與國家規劃和地方規劃銜接。行業規劃對企業規划起指導作用,企業規劃是實施行業規劃的重要體現。編制行業規劃要充分考慮通信企業的實際情況,編制企業規劃要參考相應行業規劃的指導性意見,兩者在編制過程中相互協調完成。
(2)綜合規劃與專題規劃。綜合規劃涵蓋了專題規劃的主要結論,專題規劃是對綜合規劃重點領域的擴展與深入,兩者共同構成通信規劃的主體部分。綜合規劃是通信規劃體系的核心,其內容結構相對穩定,行業主管部門和通信企業必須定期編制綜合規劃。專題規劃則可由編制單位結合實際需要,有選擇地編制。
(3)五年規劃與滾動規劃。五年規劃是編制滾動規劃的基礎和依據,滾動規劃是對五年規劃的修訂與更新,能夠銜接五年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

通信規劃主要內容與工作程式

通信規劃工作程式一般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1)規劃準備階段:包括規劃立項、規劃框架思路研究等環節。
(2)規劃編制評議階段:包括項目調研、專題研究、規劃編制、徵求意見和修改完善等環節。
(3)規劃審批實施階段:包括規劃的上報備案與審批、規劃實施、規劃調整和監督管理等環節。
依據通信規劃管理層次、內容範圍和功能特性的差異,上述工作環節可以進行適當地歸併調整。
行業規劃和企業規劃的工作程式在編制評議階段有所不同。行業綜合規劃在規劃內容上只進行到規劃綱要階段,而行業專題規劃和企業規劃要進一步充實完善有關內容,形成完整的規劃。
按照通信規劃體系的分類標準,五年規劃可以進一步劃分為行業五年綜合規劃與專題規劃、企業五年綜合規劃與專題規劃。
行業五年綜合規劃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上一個五年規劃的發展回顧;
(2)上一個五年規劃的經驗總結和存在的問題分析;
(3)未來五年的發展環境與市場展望;
(4)未來五年通信業的發展目標;
(5)未來五年通信業發展思路與重點;
(6)相關的政策保障措施。
通信行業五年專題規劃是在五年綜合規劃框架思路的基礎上,對未來五年通信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門的分析研究。
通信行業五年專題規劃應當包括的主要內容有:發展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未來五年發展環境與趨勢、主要發展目標、發展思路和相關政策措施等。
現階段全國行業五年專題規劃一般包括以下幾類:
(1)號碼資源、頻率資源、經營許可證五年規劃;
(2)幹線基礎傳輸網五年發展規劃;
(3)國際通信網五年發展規劃;
(4)通信普遍服務五年發展規劃;
(5)黨政專用通信網五年發展規劃;
(6)應急通信網五年發展規劃;
(7)通信業推進國家信息化五年發展規劃。
省行業五年專題規劃種類和全國行業五年專題規劃有所不同。各省通信管理局根據職責授權,按照因時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五年綜合規劃需要,對相關重點問題編制專題規劃。
通信企業五年規劃的內容依據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確定,編制時可以參考行業五年規劃的內容體系。
對於行業主管部門在編制規划過程中明確要求的、需要綜合平衡的內容,通信企業應當納入自身的五年綜合規劃和專題規劃之中。
全國通信行業五年規劃的主要工作程式如下。
上一個五年規劃第4年的下半年為五年規劃準備階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確定領導和編制機構人員,研究提出框架思路;組織五年規劃框架思路交流會,修改完善框架思路;部署需要重點研究的五年專題規劃和支撐課題,啟動專題規劃和支撐課題的研究工作。
上一個五年規劃的第5年至本五年規劃第1年1月為五年規劃編制評議階段,該階段的主要工作是:上一個五年規劃最後一年第3季度末前完成五年專題規劃和支撐研究課題的編制評審工作;依據專題規劃、支撐課題以及各地區、各企業的規劃情況,修改形成五年規劃綱要徵求意見稿;召開五年規劃綱要交流會,評議修改五年規劃綱要徵求意見稿;本五年規劃第1年1月前修改形成五年規劃綱要討論稿,提交到當年的全國行業工作會議上供代表討論,會後修改形成五年規劃綱要報批稿。
本五年規劃第1年2~3月為五年規劃審批階段,該階段主要工作是:經部黨組批准報送國家主管部門審批後公布實施。
滾動規劃是通信規劃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相對於同期的五年規劃是實施性規劃,其每年制定的年度計畫則是指導性規劃。滾動規劃的重點是分析變化的環境,調整發展目標並提出滾動期內的重要發展思路。
不同內容的滾動規劃期限有所不同。通信行業或者企業的滾動規劃可根據規劃覆蓋範圍的大小分為綜合滾動規劃和專題滾動規劃。綜合滾動規劃與五年綜合規劃範圍對應,行業綜合滾動規劃期限為五年,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編制三年或者五年綜合滾動規劃。例如:現階段專題滾動規劃的重點是傳送網滾動專題規劃,該專題滾動規劃規劃期統一為三年。
綜合滾動規劃應包括的主要內容為:
(1)上年發展回顧及規劃執行情況分析;
(2)滾動期內的主要環境變化;
(3)滾動期內市場需求預測分析;
(4)滾動期內發展思路及各年主要發展目標;
(5)滾動期內重點、難點分析;
(6)需要調整的政策措施。
傳送網滾動專題規劃應包括的主要內容為:
(1)傳送網現狀(含路由圖及上一年度傳送網建設項目完成情況);
(2)本年度傳送網項目建設計畫(含項目路由、距離、容量、投資以及資金來源等);
(3)本年度傳送網建設路由圖;
(4)滾動期末傳送網發展思路、目標及建設項目框架等。
全國行業滾動規劃由部牽頭,總體負責,各省通信管理局參與,並承擔相關的具體研究任務。全國行業滾動規劃內容相對較為全面,各省滾動規劃可以只對一些省內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全國行業滾動規劃每年發布,省滾動規劃按照規定上報部備案。
全國行業滾動規劃的工作程式如下。
每年第三季度初期,部和各省通信管理局分別提出行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需要深入研究的課題,由部規劃司整理匯總。以部為主提出編制下一年滾動規劃的框架思路,包括行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發展環境、市場預測、重點研究課題等。
第三季度中期,召開部省滾動規劃座談會,共同研究、確定框架思路和研究課題,並進行工作任務細化,明確任務的具體承擔單位(部、省或協作組),開始編制。原則上,部主要承擔全國性發展目標預測、業務市場預測、國內外大環境分析、行業總體發展趨勢預測等工作。各省或協作組根據所在地區的特點,承擔具體研究工作。年末召開滾動規劃審定會,對行業滾動規劃各部分內容進行審定,於第二年初發布。
其餘規劃原則上可參照以上程式,由組織編制部門自行編制發布實施,但需按通信規劃管理部門的要求提供有關材料。通信規劃管理部門根據規劃管理的需要,可以要求有關通信企業編制報送某些專題規劃,可以變更滾動專題規劃的編制內容,並可參照傳輸網滾動專題規划進行審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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