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敘記述法,是指把時間整個倒過來,對人、事、物由今及古,由後漸先,由近漸遠進行敘述的寫作方法。它和倒敘記述法相比,共同點在於都是先寫結果,再寫前面發生的事。不同點是:倒敘在敘述了結果之後隨即轉入順敘;而逆敘則是一直倒下去(廣義上講也應是一種倒敘)。
它的優點在於,比倒敘更容易設定大量的懸念,使情節更具有吸引力,以致於不看到最後一刻不見分曉。
例如彭荊風的《驛路梨花》(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級中學教科書《語文》第二冊,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依時序逆行而上,由後漸先,由近漸遠,記敘了“我”和老余的見聞。時間只有一早一晚,中間寫到瑤族老人的到來,梨花妹妹的出現,但所記敘的小茅屋的建造以及照料過程卻達十幾年。其逆敘過程是:“我們”路過住宿—→瑤族老人迷路借住—→梨花妹妹照看小茅屋—→解放軍建造小茅屋、梨花照看小茅屋。本文正是以這種逆敘記述法,設定了大量的懸念,吸引讀者看下去,以致於不看到最後一刻不罷休,從而贏得了廣大讀者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