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逆回購協定
- 外文名: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s
- 對象:資金供應者
- 特點:價格出售其所買入證券
逆回購協定的使用
利用“逆回購協定”進行政府和聯邦代理機構證券短期銷售及由此發展而成的“特別發行市場”。在傳統方式下,政府債券交易商需向商業銀行借入證券,利息費用為o.5%。現在通過逆回購協定來取得證券進行短期銷售,其成本往往較低。由此,這種銷售方式逐漸發展,形成證券回購協定市場的一個新興分市場——“特別發行市場”。“特別發行市場”上的證券交易對交易雙方都有利,因為證券持有者能通過與交易商磋商以低於證券回購協定市場的成本獲取資金。主要影響是可能會產生市場風險、 利率風險和外匯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