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楚人曹生義烏令》是明代詩人王世貞創作的一首五言排律。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楚人曹生義烏令
- 作者:王世貞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體裁:五言排律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美人御瑤舄,別我去長安。
步草俱稱植,栽花不讓潘。
賢如楚令尹,秩是漢郎官。
風物東陽近,聲名西峴看。
人家稻禾足,公事酒杯寬。
溪學郇公字,岩藏葛令丹。
松間案猿鶴,花底集鵷鸞。
欲作臨岐贈,冰壺秋月寒。
作者簡介
王世貞, 明蘇州府太倉人,字元美,自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官刑部主事。楊繼盛因彈劾嚴嵩而下獄,世貞時進湯藥,又代其妻草疏。楊死,復棺殮之。嚴嵩大恨。會韃靼軍入塞,嵩諉過於世貞父薊遼總督王忬,下獄。世貞與弟王世懋伏嵩門乞貸,忬卒論死,兄弟號泣持喪歸。隆慶初訟父冤,復父官。後累官刑部尚書,移疾歸。好為古詩文,始與李攀龍主文盟,主張文不讀西漢以後作,詩不讀中唐人集,以復古號召一世。攀龍死,獨主文壇二十年。於是天下鹹望走其門,操文章之柄,所作亦不盡膺古,而有近似元稹、白居易之作。有《弇山堂別集》、《嘉靖以來首輔傳》、《觚不觚錄》、《弇州山人四部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