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基本價值指商品、產業部門等的總產出的生產者價值(即按生產者基層單位計算的價值) 減有關總產出的商品稅淨額。按近似的基本價值計算的產業部門增加值,等於按近似的基本價值計算的總產出減按購買者價值計算的中間投入。
目前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有三種計價基礎即: (1)基本價值=要素成本 (工資、利息、租金、利潤和固定資本消耗) +中間投入 (原材料等) +保護性關稅 (間接稅)基本價值不是市場價值,它是產業部門確定的補償價值。(2)生產者價值=基本價值+其他進口稅和國內的商品稅減津貼 (商品稅淨額)或=要素成本+中間投入+間接稅淨額生產者價值是市場銷售價值,是生產者那裡的市場價值,生產者得到的價格。(3)購買者價值=生產者價值+商業費用+運輸費用。購買者價值,是市場上的零售價 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