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銀匯理信用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農銀匯理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農銀匯理信用添利債券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農銀匯理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9.72億
- 託管銀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660013
- 成立日期:20120619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債券回購、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中期票據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並可持有因可轉債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發的權證或因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產生的權證等。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或權證等權益類資產。
若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於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同時,本基金會關注並積極參與股票一級市場中存在的投資機會,力爭在保持基金總體風險水平不變前提下進一步增厚基金收益水平。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遵循“自上而下”的基本原則,在對巨觀經濟和證券市場走勢進行科學研判的基礎上,具體確定各大類資產的配置比例。
(1)巨觀經濟因素:基金管理人將通過跟蹤分析各項巨觀經濟指標的變化,綜合考察巨觀經濟的變動趨勢以及貨幣政策等對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的影響。具體考察因素包括: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工業企業增加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消費品零售增長率、匯率和貿易盈餘等。
(2)證券市場因素:基金管理人將對未來短期、中期和長期債券市場運行狀況進行合理分析,並建立對預期利率走勢的基本判斷。對於債券市場的主要考察指標包括:短、中、長期利率水平、市場短期資金流向、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力度。
在客觀分析巨觀經濟和證券市場因素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將對各類資產的預期收益水平進行科學預判,並據此具體設定基金資產在債券類資產和其他資產上的配置比例,同時設定債券組合在組合目標久期、信用配置、券種配置等方面的基本原則和策略,並根據市場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2、債券投資策略
(1)久期調整策略
基金管理人將在對未來短、中、長期利率水平及其變化趨勢合理預期的基礎上,對於組合內各券種期限結構進行相應的調整,從而提高或降低債券組合對於不同期限上的利率變動的風險暴露程度,以期提高預期收益水平或降低組合跌價風險。
1)當預期市場利率上升時,通過增加持有短期債券或增持浮動利息債券等方式降低組合久期,以降低組合跌價風險;在預期市場利率下降時,通過增持長期債券等方式提高組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債券價格上升的收益。
2)在市場利率走勢並不明朗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參照業績比較基準或與本基金組合特點較為接近的主流債券指數的期限結構調整目標久期,確保組合承擔的利率風險與市場基準或市場平均水平相近。
(2)收益率曲線策略
隨著短、中、長期利率變化的幅度不同,債券收益率曲線可能會表現出非平行移動的情況。管理人將通過對收益率曲線形變的合理預期,合理配置在短、中、長期券種上的配置比例,對於預期收益率下降的期限段增加配置比率,同時減少預期收益率升高的期限段的配置比例,充分利用曲線形變提供的投資機會。
(3)類屬策略
由於信用等級水平、利息支付方式、附加條款、投資者偏好、流動性因素等原因,不同類屬的信用債券在收益率變化特徵上表現出較為明顯的差異,並呈現出迥異的信用利差變化趨勢。基金管理人將客觀分析不同類屬的信用債的利差變化趨勢,合理配置並靈活調整其在組合中的構成比例,增加預期利差將收窄的債券品種的投資比例,降低預期利差將擴大的券種的投資比例,獲取不同債券類屬之間利差變化所帶來的投資收益。
(4)信用策略
信用債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資標的,本基金在信用策略上將遵循嚴格控制信用風險和充分利用信用利差變化的原則。
1)信用債券庫的構建
本基金將充分結合外部評級結果、賣方研究報告和內部研究成果,構建嚴格的信用債券庫,信用債券庫主要涵蓋政策性金融債、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普通金融債等。基金管理人將針對債券發行人、擔保狀況和信用評級等條件進行初步篩選,從而形成信用債券庫。
2)信用債券的篩選
在高信用債券庫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將劃定初步的債券篩選範圍,並以此為基礎對債券的信用狀況做進一步分析,通過對發行人和發行債券的四個“C”的指標,即公司特徵(Character)、債券條款(Covenant)、財務能力(Capacity)和外部支持(Collateral)進行科學判斷,為實際投資組合的構建提供依據。具體考察因素如下:
① 公司特徵(Character):在公司特徵分析層面,基金管理人的考察重點將主要包括發行人所處行業背景、公司行業地位、業務管理能力等,其中公司治理結構和歷史上發債的履約情況等是重點考察因素;
② 債券條款(Covenant):債券發行條款層面的分析主要針對可轉債和交易分離可轉債的投資,由於此類產品的轉股、回售等條款對於債券的價格有較大影響,因此也是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③ 財務能力(Capacity):財務能力主要考量的是發行人的財務穩健狀況及現金流的狀況等,以判斷發行人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履約,這是對發行人信用等級進行評價的關鍵因素之一。償債能力主要以對發行人財務狀況的定量考察為主,主要指標包括收益指標、倍數比率、收益比例、財務槓桿和流動性指標等。
④ 外部支持(Collateral):外部支持主要指抵押資產的狀況,尤其對於資產支持類證券而言,抵押資產的質量將直接決定證券的價值,其重要程度甚至遠遠高於對於發行人信用程度的影響。此外,對於普通信用類債券而言,外部支持還包括了政策面對發行人的支持,以及銀行等機構對債券出具的擔保等,這些都是在外部支持層面需考察的因素。
3)信用利差投資策略
信用利差是信用債與政府信用類債券的最大區別,而信用利差則主要受到兩大因素的影響:一是市場平均信用利差水平,二是發行人自身信用狀況的變化。針對這兩大因素,基金管理人將採用相應的投資策略:
① 針對市場平均信用利差變化:基金管理人將客觀分析信用債市場容量、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並結合對於經濟周期和債券市場走勢的分析,綜合分析其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從而對信用利差曲線走勢做出合理的預判,並在此基礎上確定投資組合在信用類債券的總投資比例以及在各信用等級的信用債上的投資比例。
② 針對發行人信用狀況變化:基金管理人將密切跟蹤發行人基本面的變化情況,對於發行人的信用風險進行綜合評價,從而得出理論信用利差水平,並以此為基礎進行債券定價。在發行人信用狀況發生變化後,基金管理人將採用變化後債券信用級別所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該信用債進行合理定價。
(5)騎乘策略
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分析收益率曲線各期限段的期限利差情況,買入收益率曲線最陡峭處所對應的期限債券,隨著持有債券時間的延長,該債券的剩餘期限將縮短,到期收益率將下降,屆時賣出該債券可獲得資本利得收入。該策略的關鍵是收益率曲線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線較為陡峭,則隨著債券剩餘期限的縮短,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有較大下滑,進而獲得較高的資本利得。
(6)息差放大策略
該策略是利用債券回購收益率低於債券收益率的機會通過循環回購以放大債券投資收益的投資策略。該策略的基本模式即是利用買入債券進行正回購,再利用回購融入資金購買收益率較高債券品種。在執行息差放大策略時,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債券收益率與回購收益率的相互關係,並始終保持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
(7)可轉債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是介於股票和債券之間的投資品種,兼具股性和債性的雙重特徵,其理論價值等於作為普通債券的基礎價值加上可轉債內含選擇權的價值,並具有抵禦下行風險、分享股票價格上漲收益的特點。在選擇可轉換債券品種時,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投研團隊將與本公司的股票投研團隊積極合作,深入分析可轉債的正股基本面和預期價格走勢,利用衍生品定價模型對債券內含選擇權價值進行客觀衡量,並結合對於可轉債內含選擇權條款的分析,從而形成對於可轉債投資價值的客觀評價。基金管理人將選擇公司基本面向好、成長性好、估值水平偏低或合理的可轉債品種進行投資,以期在不大幅增加組合風險水平的情況下提高組合的收益水平。
(8)資產支持類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提前償還率、資產池結構以及資產池資產所在行業景氣變化等因素的研究,預測資產池未來現金流變化,並通過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變化對標的證券的久期與收益率的影響。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結合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3、股票投資策略
(1)新股申購策略
本基金的可以投資於股票一級市場的新股申購和增發,但不能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或其他權益類產品。
新股申購收益率的主要決定因素為新股上市溢價率和申購中籤率。基金管理人將統計近期新股的申購資金量、中籤率以及上市當日溢價水平,並根據市場當前的資金狀態和新股的市場吸引力等因素,對新股中籤率進行合理的評估。同時,基金管理人將深入分析首發股票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根據股票市場整體定價水平,估計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價格,並估算出新股上市溢價率水平。通過結合中籤率與上市溢價率的估算結果,基金管理人將得出新股申購的預期收益率。當新股申購的預期收益率高於市場資金成本時,本基金將參與該新股申購,並根據對於股票上市後走勢的提前預判,合理選擇賣出時機。
對通過新股認購策略所認購新發行股票,本基金將在其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後持有時間不超90 個交易日。
(2)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購買權證等衍生品資產,但有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發的權證或因投資可轉債和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產生的權證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對通過持有可轉債、交易分離可轉債或股票所獲得的權證,本基金在其上市後不超過25個交易日之內賣出。
收益分配原則
(2)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紅利;
(3)封閉期內,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該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
封閉期內,若基金在每3個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每10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金額高於0.05元(含),則基金須以該日為收益分配基準日進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該日可供分配利潤的50%。
(4)封閉期結束後,在符合有關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50%;
(5)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6)本基金收益分配的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 個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