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土地管理

農田土地管理,國家採取法律的、組織的、經濟的和技術的措施,維護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保證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及保護,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行為。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在任何國家,土地都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條件。中國人口眾多,人均耕地占有量只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1978年底實行改革開放後,各地的阿戲放廈經濟建設發展很快,由此導致了大量的農田轉變為建設用地等非農用地,致使耕地的緊張狀況進一步加劇(見圖1、圖2)。據統計,1979~1989年的11年間,中國累計減少耕地5 500萬畝;1990~1996年的7年間,耕地又減少了6 700萬畝,速度大大加快。為了嚴格控制農田土地轉為建設用地,合理利用和保護農田土地資源,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先後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制度建設加強對農田土地的管理工作。主要內重頸訂容 懂匪獄①確定和保護土地的所有權。土地屬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②確定和保護土地的使用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其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簽訂承包契約,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契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勸謎您海市禁義務,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③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④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⑤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無條件開墾或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耕地。⑥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應列入基本農田加以保護的耕地有: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良好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畫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蔬菜生產基地;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國務院規定應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其他耕地。⑦鼓勵土地整理。縣、鄉(鎮)政府應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主判台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主要措施 農田土地管理制度正在中國各地普遍建立。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了建設用地預審、會審辦法,耕歸拔殼地占補平衡辦法,調整基本農田工作方案等政策規定;修編、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著手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調整劃定,普遍建立了以基本農田保護為主要指標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補充耕地資金,大力推進土地的開發、整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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