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通知》是農業部辦公廳2008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農業部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林、農牧)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2008年1月中旬以來,我國南方部分省區發生了嚴重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對油料、蔬菜、畜禽、水產品等生產造成了一定影響,局部地區因交通運輸受阻一度出現鮮活農產品供應暫時偏緊的局面。在各級農業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農業救災抗災取得了階段性勝利,全國農產品市場供應總體上保持了有序、平穩運行。近期隨著天氣條件逐步好轉,農產品市場流通秩序正在穩步恢復。但當前及今後一段時間,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仍然面臨很多新形勢、新困難、新矛盾。特別是這次災害天氣使得重災省份原有農業生產結構發生變化,部分流通基礎設施受損嚴重,今後農產品跨區域調運有可能進一步增加,對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主要目標
各級農業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一要確保主要農產品不脫銷不斷檔。要把保證糧、油、菜、肉、禽、蛋、魚、奶等主要農產品的有效供給放在第一位,確保市場供應品種全、數量足,防止市場流通出現大的波動,堅決避免脫銷斷檔現象發生。二要努力保持主要農產品價格基本穩定。合理引導民眾的消費需求,穩定民眾價格預期,防止農產品價格過快、過度上漲,努力使農產品價格基本保持在民眾可承受範圍之內。三要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確保主要農產品跨區域調運暢通,提高市場運行效率,防範局部地區鮮活農產品滯銷情況發生,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全面落實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各項任務
各級農業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當前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的各項要求,全面落實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各項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抓緊恢復批發市場正常交易。批發市場是我國農產品流通的主渠道。在前段時間災害天氣中,一些農產品批發市場基礎設施受到損毀,難以實現正常交易和集散功能。有的市場交易大棚倒塌,買賣交易暫時中斷或者被迫移至露天、場外進行;有的市場水電設施損壞,不能正常供水供電,冷藏保鮮設施、夜間照明等停止運轉。各級農業部門特別是災區的農業部門要把指導和扶持農產品批發市場恢復正常交易功能作為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抓緊抓好。一要加強與批發市場的聯繫,抓緊指導有關批發市場儘快修繕因災損毀的交易大棚、倉儲設施等基礎建設,主動幫助批發市場解決恢復重建工作中面臨的資金短缺、物資匱乏、人員不足等實際困難,為全面恢復市場流通秩序創造條件。二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努力爭取發展改革、財政等支持和投入,對批發市場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給予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三要利用災後恢復重建的時機,引導和幫助批發市場儘快實現升級改造,提升市場服務功能和管理水平。
(二)大力加強農產品產銷對接。前段時間受災害天氣影響,部分地區鮮活農產品外運困難,部分地區因災鮮活農產品生產減少,調出調入格局發生些變化。當前最緊迫的是要著力解決局部地區鮮活農產品滯銷和局部地區供應偏緊交織並存現象。必須切實加強對批發市場、中介組織、零售企業等多個市場主體的指導和扶持,大力促進農產品產銷銜接,充分發揮全國一盤棋和大市場、大流通的作用,保證災區和大中城市鮮活農產品供應,防止非災區鮮活農產品賣難。一是非災區的農業部門要利用中國農業信息網“供求一站通”和“網上展廳”網路平台,積極宣傳、組織農戶和企業上網發布預供應信息,並通過舉辦網路對接會等形式,促進本地鮮活農產品銷售。二是災區和大中城市的農業部門要密切和產區的聯繫,支持農產品經營企業與產區實行訂單生產,鼓勵市場與基地掛鈎、屠宰場與養殖場掛鈎,積極為經營企業提供外埠鮮活農產品供應信息,並通過舉辦洽談會、交易會、對接會等形式,推動經營企業與產區建立穩定的、長期合作的供需合作機制。三是各級農業部門要及時幫助農產品經營企業和商戶解決鮮活農產品的運力需求,加強與發展改革、交通、鐵道等部門的溝通,協助其統籌安排運力,優先安排易腐易爛鮮活農產品運輸。
(三)鼓勵發展現代流通方式。農產品物流、連鎖經營、直銷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是搞活農產品流通的關鍵。各級農業部門要積極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批發市場和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提高農產品集中採購、統一配送的能力,建立新型、高效的農產品流通網路。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區菜市場和便利店配送農產品,在城市建立農產品品牌直銷連鎖店。
(四)認真落實各項流通優惠政策。前段時間,國家明確3月底之前,對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優先放行,並一律免收路橋通行費,對進入批發市場或農貿市場銷售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入場費、工商管理費等各類費用一律減半徵收。各級農業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督促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和其它各項流通優惠政策,繼續清理農產品生產、運輸、銷售過程中的不合理收費項目,引導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減少車輛入場費徵收,切實降低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障鮮活農產品運銷通暢。
(五)切實強化信息服務和市場監測。一要充分發揮市場信息對引導農產品跨區域有序流通的重要作用,大力發展農村信息員隊伍,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開展面向農民的信息服務。二要以價格監測為關鍵點,加大監測力度,提高監測頻度,改進分析工作,完善主要農產品價格監測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價格異常波動和苗頭性、趨勢性問題。三要以市場供應監測為立足點,重點關注本地農產品滯銷賣難、脫銷斷檔等異常問題,摸清各類應季上市的農產品產量、銷售渠道、運輸方式以及需求量、供應量、貨物來源等情況,做到工作底數清、情況把握準、應對處理早。
(六)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一要督促和指導批發市場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加強質量檢驗檢測,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防止個別企業利用供應偏緊的機會以次充好、以劣充優,禁止不合格農產品進入市場。二要鞏固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成果,嚴格經營台賬等各項制度,杜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三要抓好農資市場監管,開展農資春季打假行動,嚴厲打擊哄抬價格,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三、切實加強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的組織領導
加強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要求,也是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加強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作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列入工作議程。要強化屬地管理,明確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制定總體方案,逐項落實措施,積極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確保農產品市場平穩運行和有效供應,確保農產品價格不大起大落。各地要將災後農產品市場流通工作進展情況和採取的主要措施、重大活動等情況及時報告我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
特此通知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
發布單位:農業部辦公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