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關於擴大水產苗種產地檢疫試點的通知》是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5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農村部關於擴大水產苗種產地檢疫試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農漁發〔2018〕15號
- 發布單位:農業農村部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02日
檔案全文
天津、浙江、安徽、山東、廣東省(市)農業、獸醫、漁業廳(局、委):
為進一步推動水產苗種產地檢疫試點工作,推廣江蘇試點成功經驗,我部決定2018年擴大水產苗種產地檢疫試點範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試點省份:天津、浙江、安徽、山東、廣東。
二、試點省(市)漁業主管部門會同本省(市)獸醫主管部門,依法組織開展漁業(從事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官方獸醫資格確認工作,人員名單報我部備案,納入全國官方獸醫統一管理。
三、試點省(市)套用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系統出具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合格證明。
實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制度,從苗種流動的關鍵環節入手,強化產地檢疫和執法監督,嚴格控制重大疫病傳播,是推動水產養殖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廣大水產養殖生產者和管理者的呼聲。試點省(市)要充分認識實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的重要性,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合作,學習江蘇經驗並結合本地實際,儘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制度體系和隊伍能力建設,規範執法行為,及時總結經驗,力爭取得實效。請將工作方案和階段性總結報送我部。
農業農村部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