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由國家農業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財政部、國家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全國供銷合作總社8個部門共同認定,根據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制定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企業經過企業申報、各地推薦、專家評審、部門審核、媒體公示等環節,達到標準,最終授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 組織機構: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
  • 評估時間:每兩年
  • 管理方式:動態管理
為確保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質量和水平,8部門組成的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對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競爭淘汰機制,做到有出有進、等額遞補,每兩年對企業進行一次監測評估。對主營業務脫離農業、帶動能力明顯不足、產品質量出現重大問題等不合格企業,取消其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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