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企業損益類會計科目設定

農業企業損益類會計科目設定,新制度把反映到企業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費用支出、稅金等經營成果形成過程的會計科目歸併為損益類科目。它包括“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十一個科目。此類科目在名稱、核算內容與方法上都不同於原制度,主要表現在,把原制度“銷售”科目分解為“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等一級科目;把原制度成本類的“企業管理費”科目歸入損益類科目,並進一步分解為“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兩個一級科目;把原制度“利潤”科目下的“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兩個二級科目變為損益類科目的一級科目;原制度對其他單位轉來利潤的核算作為“利潤分配”科目中的一項內容,新制度將其與股票、債券的收益合併一起,單獨設定“投資收益”科目,列在損益類科目。期末,在結轉利潤時,要將每一個損益類科目的餘額分別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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