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

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

特指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2014年,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將提升全域城鄉環境水平作為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和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以先行試點為基礎,以物業管理為平台,以民眾主體為核心,深入開展“美好家園·美麗我院”主題活動,在全市農村區域3020個自然散居院落、散居戶69751戶整合成的1032個院落開展包括環境衛生整治、基層組織建設、社會治安管理、文明新風塑造等方面內容的綜合治理工作,基本實現了城鄉環境建設、黨群幹群關係、基層組織建設水平、基層治理活力及社會和諧程度“五大提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
  • 特指: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
  • 地區:都江堰市
  • 國家:中國
基本含義,工作背景,工作措施,工作成效,

基本含義

農村散居院落,主要區別於農村集中居住區,主要有以下特徵:以農村居民自建房屋、庭院為單元,自然聚居形成的村落;院落內無配套的基礎設施(硬化道路、給排水、供氣、光纖以及環衛設施等)和服務設施(健身器材、小賣鋪、公共場地等);院落內無管理組織;非等同拆遷安置房、統規統建房、統規自建房、統規聯建房等集中居住區域。

工作背景

隨著統籌城鄉的深入推進,農村民眾居住條件、生活環境、鄉風文明得到極大改善和提升,農村整體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部分農村散居院落由於基礎配套、日常管理等方面“先天缺陷”,依舊存在髒、亂、差等“管理頑疾”,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新農村建設整體推進步伐,成為農村社會管理新的瓶頸。按照十八大創新社會管理總體要求,都江堰市從院落環境整治入手,探索創新社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激發了社會活力、減少了不和諧因素,成功化解了集中居住區與散居院落之間在服務管理上形成的“新二元結構”,基本實現集中居住區與散居院落之間統籌發展、成果共享。

工作措施

2014年都江堰首推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全市16個民生工程之一。在推進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過程中,逐步形成並日益成熟的“政府引導、支部帶頭、民眾做主、全民自治”新型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機制和自我教育、自我決策、自我監督、自我提升“四自”工作模式,為農村區域環境治理開闢了新蹊徑。農村環境治理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治理成效顯著提升,該項工作受到中央、省、成都市、兄弟區(市)縣的充分肯定和農村居民的廣泛贊同。
(一)高點起步,高位謀劃。
站位“柳街經驗”,謀劃“都江堰模式”。2014年初,都江堰市在柳街鎮農村散居院落環境整治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社會綜合治理、文明新風塑造等工作延伸到農村區域環境治理當中,繪製出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都江堰經驗”的宏偉藍圖。2月14日,都江堰市召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會,市委書記張余松親自部署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並由5個市委常委專項抓該項工作,正式拉開了我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的大幕。Q
一是大力實施環境治理,最佳化農村居住環境。充分發動民眾開展以“四清”(清雜草、清垃圾、清污泥、清雜物)、“五亂”(亂扔、亂貼、亂畫、亂掛、亂搭建)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衛生整治活動;鼓勵民眾主動參與環境整治;倡導實施農村垃圾前端分類,實現生活垃圾處置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因地制宜設定農村散居院落體育健身小廣場、小型休閒娛樂活動區等民眾休閒健身場所,提升基礎設施,改善居住環境。
二是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強化聯繫服務民眾實效。突出村社支部帶頭,黨員幹部入戶進院,深入民眾了解民意訴求,著力解決侵害民眾利益、服務意識淡薄等問題;強化農村基層治理,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廣泛推廣“三步調解法”,強化矛盾問題分析梳理,排查責任格線內不穩定因素、治安隱患、事故隱患、居民矛盾等;強化教育引導,提高民眾文明素質。開展文明禮儀知識、衛生健康常識、就業技能等專題教育培訓,提高民眾文明素質和就業能力。
(二)制定標準,高效推進。
都江堰市先後制定《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治理工作流程》《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環境整治及物業管理服務指導標準》《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組織指導意見》《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風尚新美、環境秀美、生活富美”活動創建標準》《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意見》《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工作流程》等規範性指導標準,目前正在委託成都市標準化院制定《都江堰市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標準》,形成了一整套農村散居院落綜合治理的“施工圖”。
(三)試點先行,全域推廣。
優先選擇174個散居院落作為試點,基本形成了整套工作推進機制。一是宣傳發動。利用“壩壩會”、“村民大會”、村村通廣播、標語、宣傳橫幅、展板、“入戶談心交流”、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對院落整治的意義、作用進行了大力宣傳。二是長效推進。形成了鄉鎮(街道)“班子成員包片、幹部包村、兩委幹部包格線、小組幹部包院落、黨員(議事會成員)包戶”、“1十10”、“環境治理互助組”、“黨員責任區”等工作模式。三是自治管理。借鑑村民議事會模式,以50—100戶為單位引導村民通過民主選舉成立“院落自治管理委員會”,實現院落治理“資金自籌、管理自主、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四是經費投入。建立“農戶自籌,農垃補貼、鄉鎮獎勵”日常管理運行經費保障機制和“村公資金購材料,村民投工投勞”的多元投入機制,基本實現了民眾自主參與道路、溝渠等硬體設施建設。

工作成效

截至2014年11月,都江堰市農村區域3020個自然散居院落、散居戶69751戶整合成的1032個院落基本完成包括環境衛生整治、基層組織建設、社會治安管理、文明新風塑造等方面內容的綜合治理工作,實現了城鄉環境建設、黨群幹群關係、基層組織建設水平、基層治理活力及社會和諧程度“五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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