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復興委員會會報

《農村復興委員會會報》1933年6月在南京創刊,停刊於1935年5月,農村復興委員會秘書處編輯,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發行,月刊,農村經濟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復興委員會會報
  • 類別:農村經濟刊物
  • 創刊時間:1933年
  • 出版周期:月刊
辦刊宗旨,人員編制,欄目方向,文化傳統,

辦刊宗旨

該刊以“減除農民疾苦,調劑農村金融,增加農民生產,促進農村復興”為己任。

人員編制

撰稿人有許世英、榮宗敬、石青陽、李協、褚輔成、錢永銘、羅文乾、洛夫、彭子明、汪兆銘等。

欄目方向

欄目有附錄、行政院決議案、函件、提案及意見書、法規及命令、計畫、報告、法令、專載、關於復興農村之訊息等。
刊載會議記錄、行政院決議案、法規及命令、函件、報告、提案及意見書等內容。
《陝西災情與農村救濟破產原因及狀況報告》一文分析了陝西災情之重大及農村崩潰情形、造成農村救濟破產之原因、災後農村破產之現狀三個方面的內容,《復興農村應先安定農村案》論述了安定農村的三個理由、六種辦法,還載有《一年來復興農村政策之實施狀況》、《調查河南新鄉等縣地心說攝影》、《課稅地土地利用的關係》、《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定縣實驗區鄉村工作情形》、《全國合作事業討論會紀錄》、《浙江桐廬等縣地下水調查攝影》等文,介紹各地農村復興工作概況,對於當時的農村經濟復興起到一定影響。

文化傳統

《本會設立之經過》:
我國以農立國,農民約占全國百分之八十。故農村之榮枯,農業之盛衰,關係國家之治亂、至為重大。而近年以來,我國農村經濟,加速崩潰。農業產物,日漸衰落。若不設法救濟,國家前途,危險將不堪構想,行政院汪院長乃於廿二年四月十一日第九十六次院會提出救濟農村一案,擬組織委員會,籌議救濟辦法,經決議交由內政實業兩部會同行政院秘書政務兩處會商組織辦法。嗣經實業部陳部長公傳,內政部甘次長乃光,政務處彭處長學沛等會商,決議四項。
(一)成立農村救濟委員會,隸屬於行政院。由院長兼任委員長。各部部長各委員會委員長為當然委員。其主要職務為農村救濟之設計。其議決事項由才、行政院核定執行之。
(二)除當然委員外並由院長聘任工商界人士若干為委員。
(三)農村救濟委員會主要之計畫事項如下:
一、農業金融。二、農業技術。三、糧食調劑。四、水利。
(四)農村救濟委員會章程由政務處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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