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正論,凡八卷,唐代法琳著。又作辨正論、辯正理論。收於大正藏第五十二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辯正論
- 作者:法琳
- 朝代: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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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中的解釋
《閱藏知津》中的解釋
唐沙門釋法琳撰 東宮學士陳子良註:
三教治道篇第一上下。十代奉佛篇第二上下。佛道先後篇第三。釋李師資篇第四。十喻篇第五,答傅道士十異。九箴篇第六,答外九迷論。 氣為道本篇第七。信毀交報篇第八。品藻眾書篇第九,儒推孝經,佛備眾典。出道偽謬篇第十,略明八謬。歷世相承篇第十一,略辨九事。歸心有地篇第十二,引梁武帝舍道敕文,及蕭綸等受菩薩戒啟,後有法琳與尚書右僕射蔡國公書。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中的解說
簡介
八卷。唐沙門法琳著。又稱《辨正論》、《辯正理論》。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二冊。據貞觀十三年法琳自述,他在武德四年(621)仲冬月,得到清虛觀道士李仲卿所制《十異九迷論》和劉進喜所制《顯正論》等,於是作《辯正論》八軸(卷)以破之(彥琮《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卷中)。
事實上,法琳這部著作從初稿到完成經過很長的時間,據彥琮著《法琳別傳》卷上,法琳因為參考的文籍不足,因循多年沒有成書,後來向右僕射蔡國公杜如晦借書參考,重修初稿才算完成。又本書卷四敘法琳參譯波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一事說到貞觀六年(632)冬譯畢,因此本書的撰寫完成至早也要到貞觀七年。書成之後,他的弟子穎川陳子良就替它做了略注。
詳說
本書內容共分十二篇︰
(1)〈三教治道篇〉︰卷一、卷二。假設上庠公子和古學通人的問答,辯論儒、道、釋三家的優劣,從三教對於社會國家的作用,提出‘儒以忠孝,道以道德,釋以慈悲為立教之本,而釋教的慈悲範圍最廣’。又仿《漢書》〈藝文志〉的辦法,分佛教為九錄︰{1}真詮,舉《華嚴》、《涅槃》、《法華》、《般若》四經。{2}權旨,舉四《阿含》,八部譬喻,本事,本生等經。{3}戒品,舉天竺流行的五部律,中國傳習的四部律。{4}禪門;{5}咒術;{6}論部,舉《發智》、《婆沙》、《成實》、《毗曇》等小乘論,及《中》、《百》、《十二門》等大乘論;{7}註解,舉道生、僧肇的《淨名(維摩詰)經注》等。{8}章疏,舉道憑、僧敷的《大品注》,覺愛、寶亮的《涅槃疏》等。{9}傳記,舉慧皎《高僧傳》十科等。又對儒家的五常而列舉三歸、五戒、十善、六齋的功德。又說《般若經》的護國功德(以上卷一)。其次辯道教所據經典多為三張以下之作。這裡又假設劉姓儒生和通人的對辯,以後又與總持開士問答《老子道德經》的義理,剖析其與佛法的異同,並判道教應入儒流。
(2)〈十代奉佛篇〉︰卷三、卷四。舉晉、宋、齊、梁、陳、元魏、高齊、周、隋、唐十代敬信佛法的帝王、三公、宰輔、通儒等建寺、度僧、譯經、得福等故實。這一部分有很大的史料價值。
(4)〈釋李師資篇〉︰同卷五。引道經《元皇曆》、《三洞經》、《西升經》、《化胡經》、《關令傳》,證明佛為道師。
(5)〈十喻篇〉︰卷六。因道士李仲卿所舉道與佛的十異,假設開士以十喻解答。其次又別立十喻以答十異,{1}從生有勝劣,{2}立教有淺深,{3}德位有高卑,{4}化緣有廣狹,{5}壽夭有延足,{6}化跡有先後,{7}遷謝有顯晦,{8}相好有少多,{9}盛儀有同異,□法門有頓漸。
(6)〈九箴篇〉︰同卷六。因道士舉信仰佛教者的九迷,即舉九箴作答,{1}周世無機,{2}建造像塔,{3}威儀器服,{4}棄耕分衛(乞食),{5}教為治本,{6}忠孝靡違,{7}三寶無翻(翻譯),{8}異方同制,{9}老身非佛。
(7)〈氣為道本篇〉︰同卷六。假設考古通人與占衡君子的問答,辯明當時道教的一般信仰。
以上七篇,道宣《廣弘明集》卷十三全加引錄,乃是本書的中心,我們可以從佛道兩家的對辯中看出初唐時佛教和道教的宗教信仰的內容,他們所爭論的問題雖然從佛教的教理說好像無足輕重,但由當時雙方鬥爭的劇烈情況看來,正是佛教作為宗教而存在,並為了取得社會上的信仰所必須爭執的問題(張陵所注《道德經名想爾注》,為現存《老子》最古的註解,殘本已在敦煌發現,缺首章注。本卷內〈九箴篇〉第四箴引有張陵此章釋文,可以補佚)。
(8)〈信毀交報篇〉︰卷七。據《感應傳》、《齊竟陵王內傳》、《晉錄》、《宣驗記》、《冥祥記》、《靈鬼志》、《幽明錄》、《續搜神記》、《建康別記》、《崔皓傳》、《搜神記》、《梁後記》、《冤魂記》、《顏氏家訓》、《顏氏家語》等書而記其信佛及毀佛的報應故實。
(10)〈出道偽謬篇〉︰卷八。共舉道教八事︰{1}靈文分散,指出道教所說‘靈文’八百部曾經分散改易為不合理。{2}靈寶太上隨劫生死,指出道教所說‘靈寶’、‘太上’隨劫運而同生同滅為不合理。{3}‘改佛經為道經’,舉道教的《太上仙公請問經》、《太上靈寶五練生屍妙經》、《本相經》、《妙法彌多子經》、《智慧思微定志經》、《太玄真一本際經》、《升玄內教經》、《九轉仙經》、《靈寶經》、《仙公請問經》、《不積真人行品》、《元陽經》、《靈寶妙真經》等有佛經文句義理之處,證明道經除五千文外多屬依據佛經所造。{4}‘佛法四果十地’,說道經採用佛教四果、十地、羅漢、五通、如來等名相,以及所說九重天、八十一天、六十大梵、九真天王、九氣天君、玉清大有等名目。{5}道經未出言出,依宋道士陸修靜於泰始七年(471)所上經目,《上清經》有一八六卷,只有一一七卷行世,《洞玄經》三十六卷,只有二十一卷行世,證明唐初玄都觀道士所上經目多屬陸修靜以後偽作。又述張陵、葛玄、鮑靜、寇謙之等欺誑事跡以證道經的穿鑿之作。{6}道士合氣,引道教的《真人內朝律》、《真人內禮》、《道家內侍律》、《詣師家行道律》、《道士禮律》等所述男女合氣之術認為不正。{7}敘天尊及化跡,說《靈寶智慧定志通微經》、《靈寶度命經》所說天尊成道應化的因緣。{8}諸子為道書,檢查初唐《玄都觀經目》,稱道家的傳記、附、圖、論等,共有六三六三卷。但其中四三二三卷查陸修靜上宋文帝的目錄都無其目,不過雜集《漢書》〈藝文志〉中諸子的書目加注而成,所以得出陸修靜的經目以及《玄都錄》都有問題的結論。
(11)〈歷代相承篇〉︰同卷八。分九段︰{1}道家無金剛密跡師子,廣引道家經典以證明。此段引《曹氏太一戒經》說道士改金剛為天岡,可知後代所謂天罡神本名天岡。{2}釋老形服異,說唐代道士別立‘道神老子’之像以與佛像立異為無據。{3}道家節日,引道家《金錄》、《玉錄》、《黃錄》等齋儀和《洞神》、《自然》等八齋法只有上元節(正月五日)、中元節(七月五日)和下元節(十月五日),證明唐代道士別立七月十五日一節為無據。{4}道家鐘幡不同,依佛道兩家經典證明打鐘懸幢是佛教行法。{5}器名不同,說使用澡罐和咒願、唱供以及檀越、優婆夷等名目都是出於佛典。{6}不合行城,說行城是佛教行法。{7}依法朝拜,說只有佛教才有僧不拜俗的規矩,道士應當依本師之法朝拜君王。{8}請立經目,請朝廷令大德、名僧、儒生、道士對宰輔朝臣,依據經史刊定是非,定立道經目錄,以備慕道之人的修學。{9}玄都東華非觀,說太玄是都,東華是宮,稱之為觀不合適。
(12)〈歸心有地篇〉︰卷八。引天監三年(504)梁武帝蕭衍的舍道敕文等說明佛教是歸心之地。卷八末附法琳致尚書右僕射蔡國公杜如晦書,請求供給參考典籍以為重修《辯正論》的依據。
貢獻
《辯正論》本身雖然對於佛教的教理上沒有多大貢獻,但是對於爾後佛教的昌盛起了很大的作用。因為貞觀十三年九月秦世英控告法琳此論謗毀皇帝的祖宗,太宗震怒,派刑官推問,法琳答辯不屈。太宗又親自按問,法琳對答有二百多條,終於使太宗悅服。從歷史上看,貞觀十四年以後,唐太宗對於佛教的態度確實有些轉變,如迎供杜順的遺體(貞觀十四年十月),在弘福寺為母后追福制疏,自稱菩薩戒弟子,並向寺主道懿表白尊崇佛教的心跡(貞觀十五年五月),遣梁懷璥、李義表、王玄策等通使印度(貞觀十五年、十七年),以極隆重的儀式迎接玄奘法師(貞觀十九年),並制〈三藏聖教序〉等(貞觀二十二年)。
以後直到會昌五年(845),唐朝各代帝王都對於佛教崇敬不衰,國家主持的大規模翻譯事業相繼不絕,佛教的各宗也相繼興起,極絢爛之至,法琳的《辯正論》的製作和它所起的影響可以說是開了這一代佛法昌隆的光芒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