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調整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創新驅動、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方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發展、工業和信息化、軍民融合、引進國外智力、科學普及傳播的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軍民融合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推進全市
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
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擬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市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
(五)編制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農業科技園區等科技園區建設。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負責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負責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配合組織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冀相關事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層次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省科學技術獎、省燕趙友誼獎、國家科學技術獎、
中國政府友誼獎的申報組織工作。
(十四)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十五)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用電監測;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提出全市
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
(十七)負責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促進工作進行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八)貫徹落實國家、省政策和標準,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十九)負責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貫徹執行國家、省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二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二十一)推進全市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爆行業生產流通的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二)開展工業、中小企業的對外合作和交流。
(二十四)承擔鹽業行業管理工作。
(二十五)深化軍民融合戰略合作,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和重要事項,促進相關規劃計畫有機銜接。
(二十六)協調推動軍民融合政策制度及標準規範等建設。
(二十七)研究提出全市軍民融合發展各領域相關問題處理意見,協調推進軍地基礎設施建設與資源共享、軍民科技協同創新、軍地人才雙向培養交流使用、新興領域軍民深度融合,承擔交通戰備工作。牽頭負責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級對口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執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察督辦、安全保密、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督辦承辦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資金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資金需求資料庫的維護工作;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專項資金檢查和績效評價。
(二)科技創新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科技創新工作,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協調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實施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建立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提出年度科技計畫的總體設計、專項布局和經費預算建議。
牽頭組織市級科技計畫項目申報指南編制、項目評審,指導
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組織實施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政策措施;承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在辛集實施相關工作。建設管理市科技
管理信息系統和科技專家庫。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的績效評價。統籌開展對重大科技規劃和科技政策落實、項目和經費管理、專業機構履職、平台基地建設、科技獎勵評審等監督檢查。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
科技型中小企業和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科技服務業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協調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三)科技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科技宣傳和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工作。負責配合河北省院士聯誼會日常工作。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並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科研
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
統籌推進科普、軟科學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擬訂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
產業技術研究院、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基地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基礎研究工作。組織推動科研基礎性工作,推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科學數據、生物資源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組織實施科技基礎資源調查。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
農業科技園區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科技獎勵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的申報推薦工作。提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擬訂科技成果管理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指導、監督科技成果評價,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任務並監督實施。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政策,指導技術市場規範和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區域科技創新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指導創新驅動發展工作,負責推進創新型市域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負責重點目標任務的督導落實。負責科技引導基金的管理和運行,開展科技金融創新服務等工作。承辦與科技廳的會商工作。
(四)外國專家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引進外國智力項目。組織開展國內外人才交流活動。負責與外國官方機構及其他組織建立人才交流與合作關係,指導引智工作站建設。負責“
燕趙友誼獎”、“外專百人計畫”推薦申報相關事宜。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措施並推動落實,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國內外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技術引進有關事宜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和推動工業企業、民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海外投資,協調解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協調指導與製造業相關的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制造業商業模式創新和業態創新。承擔促進全市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設計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提出
工業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業旅遊的政策建議,促進工業文化發展。
(五)產業發展科(鹽業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圍繞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綜合分析研究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工業產業規劃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產業聚集、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容;負責工業政策研究軟課題管理;承擔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和普法工作。編制全市食鹽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全市鹽行業經濟運行工作;完善食鹽專營制度,加強全市食鹽生產批發企業資質管理和生產批發區域管理;牽頭協調處置全市食鹽供應緊急突發事件;會同相關部門建設全市食鹽電子追溯體系;牽頭工業鹽生產、銷售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批發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六)經濟運行和監測協調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和國內外工業形勢,研究提出有關政策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市工業用電運行監測協調工作,指導工業用電
需求側管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
負責組織推進全市現代化產業系統建設;提出全市工業技改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承擔省、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工作;參與工業投資項目的審核。承擔全市鋼鐵、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提出原材料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原材料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工作。
(七)節能綜合利用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政策,組織和指導工業節能裝備(產品)製造、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制定工業“三廢”資源的綜合利用政策及項目推廣;指導推進工業綠色發展和綠色製造工作。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工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和科技成果推廣;負責擬訂民爆行業生產流通的發展規劃;負責民爆行業生產流通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履行《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八)兩化融合科: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軟體業發展;研究擬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編制行業投資指南;提出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專項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信息技術服務、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統籌推進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研究擬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標準和政策措施;推進工業領域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推進建立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績效評估制度;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研究擬訂工業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指導做好重要工業領域工控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裝備工業發展規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規範條件、技術規範和標準;提出裝備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意見;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裝備工業相關專項;組織實施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套用工作;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
(九)民營經濟發展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全市民營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推動中小企業聚集發展;提出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建議;負責中小企業統計網路建設、運行監測和統計分析。負責指導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管理諮詢、人才培訓、技術支持、投融資、法律諮詢等各類服務;指導中小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有計畫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培訓;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提出中小微企業融資建議,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
負責全市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消費品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消費品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意見;負責需國家和省平衡建設條件的消費品
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前期項目(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編制全市軍民融合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軍民融合發展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市軍民融合發展各領域相關問題處理意見。協調推進軍地基礎設施建設與資源共享、軍民科技協同創新、軍地人才雙向培養交流使用、新興領域軍民深度融合;協調推進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和重要事項,統籌全市軍民融合發展相關資金的支持方向和重點。牽頭負責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辛集市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24名。股級職數9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辛集市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辛集市科學技術局局長:李銅鎖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辛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