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配股程式是法人股、國有股配股權有償轉讓過程的程式安排。主要是: ①股東會議通過配股決議,國有股股東在無力增購股票時,可轉讓配股權。②商討轉配股的有關事宜。其中,轉配股的具體方式、交易手續、委託代理、稅費繳納、登記過戶、信息披露等,對配股權再次轉讓的限制,依據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③商定轉配股的方式和價格。其中,配股權的轉讓應採取協定轉讓方式,轉配股的價格應根據轉讓時該股票的市場價格及每股淨資產值和每股稅後利潤等因素而定。④報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涉及國有股權變動的,應經國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終審。⑤轉讓後備案。即將轉讓數額、方式、對象、時間和價格,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備案; ⑥轉讓收入的處理。一般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持股單位持有,由政府決定其用途,如國有資產再投入、購買其他上市公司配股、增購股份、項目投資,經政府有關部門同意,還可以用來設立扶植、振興國有企業或調整國家投資結構等用途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