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生成文法

轉換-生成文法Transformational-generative grammar,簡稱TG)是美國語言學家喬姆斯基提出的一個描述文法的一個術語,他在1957年所寫的《文法結構》的出版是轉換-生成文法誕生的標誌。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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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簡單的說,轉換-生成文法理論研究的是人類為什麼會說話以及如何了解新的句子。
在1957年所出版的《文法結構》和1965年的《文法理論要略》兩書被喬姆斯基稱為“標準理論”。此後他又修正了些許這些理論,稱為“擴展的標準理論”,後又修訂擴展的標準理論,形成“修正的擴展的標準理論”。

主要理論

上圖是一個轉換-生成文法的理論框圖。喬姆斯基認為語言學家只需要制定上圖中突出顯示的四個部分的規則。上圖也是轉換-生成文法的理論內容的示意圖:文法主要包括基礎和轉換兩個部分,基礎部分生成深層結構,深層結構通過轉換得到表層結構,語義部分屬於深層結構,它為深層結構作出語義解釋。語音部分屬於表層結構並為表層結構作出語音解釋。
轉換-生成文法

影響

喬姆斯基提出的轉換-生成文法很大地衝擊了當時以布龍菲爾德為代表的美國描寫語言學派。喬姆斯基認為語言是人類特有的一種天生能力,他認為不僅應該研究語言行為,而且應該研究語言能力,轉換-生成文法就是關於語言能力的理論。他認為布龍菲爾德等人的理論只是研究了語言行為,不能說明語言能力。語言理論應該解釋人類天生的語言能力,他認為自己的學說是理性主義的,而布龍菲爾德的學說則是經驗主義的。

格語法

格語法(case grammar)是美國語言學家查爾斯·菲爾墨(Charles J. Fillmore)於1960年代末對轉換語法進行修正而提出的一種語法分析理論。
格語法繼承了轉換語法關於深層結構經過轉換得到表層結構的基本假設,但在格語法中深層結構表現為中心動詞與一組名詞短語。這些名詞短語與動詞間存在語義關係,被稱為“深層格”。其中“格”這一術詞即是對傳統屈折語中表層概念的推廣。菲爾墨認為深層格與表層格不同,它是所有語言共有的,只是轉換規則的不同導致了表層結構中表現的不同。但對語言中有多少格並沒有定論,可根據需要來確定。菲爾墨建議使用九個格,分別為施事格、感受格、對象格、工具格、來源格、目的格、場所格、時間格、路徑格。
例如使用格語法分析“The student solved problems with a calculator in the classroom this morning”(這個學生今天上午在教室用計算器解決問題)一句,其中solve(解決)為中心動詞,the student(學生)為施事格,problems(問題)為對象格,with a calculator(計算器)為工具格,in the classroom(教室)為場所格,this morning(上午)為時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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