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回未決賠款準備金

轉回未決賠款準備金是指在提存當年未決賠款準備金的同時,應將上年所提存的未決賠款準備金轉回,該科目為損益類科目,轉回時貸記本科目,年終結轉損益時借記本科目。在業務未到結算損益年度時,年終按業務年度營業收支餘額提取的責任準備金。

損益核算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非人身險業務。按規定轉回的上年提存的長期責任準備金,作為收入項目,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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