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明朝爵位簡介,
基本信息
明朝時,鎮國中尉之子,一律封輔國中尉。
輔國中尉的正妻稱宜人。輔國中尉的俸祿為每年300石(一半本色糧,一半鈔;嘉靖四十四年改為四分本色糧,六分折鈔)。
輔國中尉的兒子一律封奉國中尉。女兒稱宗女。
明朝爵位簡介
明朝初期參閱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後來又革除子、男二爵,只留公、侯、伯三等,並定製:“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予。”明朝爵位分兩種,一是只授終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襲(世)。爵位的“世”與“不世”,以軍功大小而定,均給誥券。除有軍功者外,可得爵號的還有曲阜孔子後裔衍聖公及駙馬都尉、外戚等因恩澤受封者,但只是給誥而不給券。與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號和食祿,並無封邑。
明朝,王爵為皇族專享(開國諸大將死後有追封郡王者),皇族封爵均世襲罔替: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也有封世曾孫的例子;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也有封曾長孫及玄長孫的例子;諸子則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親王歲祿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中尉三百石,奉國中尉二百石。由於這種世襲罔替的制度,導致後來出現舉國一歲之入不能償宗室歲祿的局面,遠支宗親將軍、中尉甚至有故意犯罪入獄求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