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用藥

輔助用藥(Adjuvant drugs)定義為: 指有助於增加主要治療藥物的作用或通過影響主要治療藥物的吸收、作用機制、代謝以增加其療效的藥物; 或在疾病常規治療基礎上,有助於疾病或功能紊亂的預防和治療的藥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輔助用藥
  • 外文名:Adjuvant drugs
輔助用藥按臨床套用習慣一般包括營養支持藥、預防併發症、調理類中成藥等,臨床主要用於麻醉、腫瘤、手術、肝病、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及感染性疾病等的輔助治療。可以分為以下類別。
1 增強組織代謝類
影響組織代謝的藥物主要是指糖皮質激素類及微量元素類藥物。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以下簡稱糖皮質激素) 在臨床各科多種疾病的診斷和治療上廣泛套用,主要用於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套用涉及臨床多個專科 。因糖皮質激素藥理作用和臨床適應證較明確,治療方案有嚴格規定 ,臨床套用療效確切,故糖皮質激素不作為輔助用藥討論範疇。微量元素是酶、激素和某些維生素的組成成分,也是生化反應反應速率的調節物,包括鋅、銅、鐵、硒、鉻、鉬、錳等。微量元素是機體必需的無機微量營養素,膳食中人體需要量很少,但它們對於健康與疾病狀況都非常重要。明確限定的缺失綜合徵存在於銅、碘、鐵、硒、鋅元素中; 儘管其他微量元素的缺乏也是可能的,但是因為它們在膳食中廣泛存在,故其缺失綜合徵尚未被明確規定。微量元素製劑可用於臨床補給微量元素缺乏症及補充特殊需要,也可作為某些疾病的輔助用藥。但不應把微量元素視為營養品而不加限制地使用。
2 維生素類
維生素是機體需要少量以用以多種新陳代謝過程的有機物質。維生素缺乏可以是因為不恰當的飲食所引起,也可能是由於機體需求量增加( 如妊娠期) ,或者可能由疾病或藥物誘發。維生素可以被在臨床上用於預防或治療特定的維生素缺乏狀態,但應按人體的需要量進行補充。如飲食合理,又無特殊需要時,把維生素當補品服用,則有時反而有害。作為藥物補充來說,充足的膳食維生素的攝入對於良好的健康狀況是必備的,但是對於維生素藥物補充在任何可確證的缺乏症發生時是否有效,或者甚至是否值當,依然有爭議,因此將該類藥物列為輔助用藥。
3 電解質類
電解質可用於糾正體液和電解質的體內平衡,以及酸-鹼平衡,並可重新建立某些離子的滲透壓平衡。水、電解質和酸鹼平衡是人體細胞進行代謝所必需的條件,也是維持人體生命和各種臟器生理功能所必要的條件。因疾病、創傷、感染、物理化學因素及不恰當的治療而使平衡失調時,如果機體缺乏能力進行調節或超過了機體的代償能力,將會出現水、電解質和酸鹼平衡紊亂,此時需予糾正。
4 腸內、腸外營養類
腸內、外營養類藥物主要用於臨床對危重患者的營養支持,一般用於嚴重營養不足和嚴重創傷及長期不能較好進食的患者。臨床上所套用的營養不足的定義為: 一種由於飲食改變而導致的亞細胞、細胞和器官功能改變的狀態,這種狀態導致人體發病及病死的危險增加,而這種狀態也能夠通過充足的營養支持而逆轉。有7 d 以上嚴重進食不足或體重下降大於患病前體質量10%的住院患者可認為是營養缺乏或存在發展為營養不良的高危因素,必須考慮給這些患者進行營養支持治療。但目前臨床普遍存在套用腸內、腸外營養類藥物時並未遵循以上治療原則,也未對患者進行評估來決定是否需要特殊營養支持,就套用該類藥物,如在入院後或手術治療起始時就套用該類藥物。儘管腸內、腸外營養對於多種疾病而言是一種重要的輔助治療手段,但不恰當的套用或過度使用,易導致併發症的發生等對患者產生傷害的不良反應,因此應規範使用,加強對該類藥物的管理。
5 神經營養類
神經營養藥是指一系列促進神經系統發育,維持神經系統功能的蛋白質,早期的神經營養劑是神經營養因子。神經營養藥物在臨床常見的腦血管病中常用於治療腦缺血、腦損傷、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常用的神經營養藥包括鈣通道拮抗藥、自由基清除藥、GABA 受體激動藥、細胞膜穩定藥、神經營養因子、腦蛋白水解物、神經節苷脂等。套用神經營養藥進行神經保護的目的是干預半暗帶發生的病理生化級聯反應,防止或延遲細胞死亡。
6 自由基清除藥
自由基清除藥是指能與體內自由基結合併使之清除,從而保護機體免受自由基帶來的的氧化損傷的一類物質的總稱。自由基清除藥種類繁多,一般可分為酶類清除藥和非酶類清除藥。酶類清除藥一般為抗氧化酶,主要有超氧化物歧化酶( SOD) 、過氧化氫酶( CAT) 、谷胱甘肽過氧化物酶( GPX) 等; 非酶類自由基清除藥包括維生素C、維生素E、還原性谷胱甘肽( GSH) 、硫辛酸、依達拉奉等[12]。自由基在機體內廣泛存在,其損傷機體機制複雜,導致疾病多樣。隨著對自由基清除藥的研究進展,自由基清除藥在臨床套用越來越廣泛,尤其在腦血管疾病中套用較為突出。
7 免疫調節藥
免疫輔助用藥是指能增大,刺激,激活,增強或調節細胞免疫或體液免疫的免疫應答的水平的化學物質。免疫調節藥,亦稱免疫增強藥或免疫激活藥,是一類具有提高免疫活性細胞功能,增加單核吞噬細胞系統吞噬功能,從而提高機體免疫功能的藥物。免疫增強藥的作用機制尚不完全了解,種類較多,按其作用的先決條件可分為三類: 免疫替代藥、免疫恢復藥和免疫佐劑。主要適應證包括免疫缺陷病、惡性腫瘤的輔助治療和自身免疫病。近年來,大量免疫調節藥迅速發展,且廣泛套用於腫瘤臨床治療中,對腫瘤具有一定緩解作用,提高人體免疫功能,改善患者生活質量,但相應的由於該類藥物價格普遍偏貴及監管不到位等因素,存在部分給藥不合理現象,給患者帶來了一定的治療風險及經濟負擔。因此,有必要對該類藥物加強監管,促進其臨床合理套用。
8 活血化瘀類中藥
活血化瘀藥以通利血脈、改善血行、消散淤血為主要功效,用於治療淤血病症。該類藥物多為中藥注射劑、中成藥和方劑,具有的共同特點為: 藥物成分複雜,相關藥理作用不明確,臨床套用的安全性不明確且不可預測。另一方面,該類藥物主要用於血瘀證的治療,血瘀證是一個表現於多系統、分布全身的中醫臨床證型,不同疾病其主要臨床表現相差很大,因而在其治療上也難以統一,各有特色。因此有必要加強活血化瘀類藥物臨床套用管理,提高藥物套用水平,保證臨床用藥安全。
9 肝病輔助治療藥
常用的治療肝病的藥物可分為9 類: 抗病毒藥、保護肝細胞輔助藥物、免疫調節藥、植物藥和中藥的有效成分、治療膽汁淤積的藥物、防治肝性腦病藥物、解毒藥、抗纖維化藥及治療和預防門靜脈高壓、靜脈曲張出血的藥物。肝病中輔助用藥主要具有降酶,促進解毒,促進能量代謝,促進蛋白質合成,降黃疸,肝細胞膜保護,改善微循環,調節免疫,以及抗纖維化等功效,這些用途可降低肝病患者的併發症和不良反應,調節免疫系統,改善生存質量等。由於肝膽系統疾病的防治比較複雜,目前尚無針對病因治療的有效藥物,常用於肝膽疾病的各類藥物可作為一些輔助治療套用,其作用機制和確切療效均有待進一步確定。合理使用這些藥物以取得予肝病患者更適用的治療藥物和效果的目的,顯得尤為重要。
10 腫瘤輔助治療藥
《福建省惡性腫瘤輔助治療臨床用藥指導原則( 試行) 》中定義惡性腫瘤輔助治療藥物為: 惡性腫瘤患者在接受手術﹑放射﹑化療等治療過程中預防﹑治療相關毒副反應以及為提高相關耐受性或具有抗腫瘤作用而使用的非細胞毒藥物,包括中成藥﹑免疫反應調節要等。由於抗腫瘤輔助用藥可減少放、化療的不良反應,增加患者的耐受性,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促進臨床化療方案的順利進行,越來越受到廣大醫務工作者和患者的青睞。但是,目前缺乏抗腫瘤輔助用藥的套用標準和規範,在臨床治療中無客觀的評價方法和指標,多以經驗用藥為主,這樣易導致治療成本增加,而患者又並非真正獲益。
目前輔助用藥範圍的界定還不是很明確,以上對輔助用藥的界定和分類方法也並非是絕對的。因此,輔助用藥範圍的界定及分類還有待於進一步探討,加以明確,統一規範,以期實現對臨床用藥進行個性化、科學化、精細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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