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營運費用的核算

輔助營運費用的核算指對運輸、港口企業發生的輔助船舶費用(包括由輪駁公司等部門集中管理的拖輪、駁船、浮吊、燃物料(淡水)、供應船、交通船等所發生的輔助船舶費用)和企業輔助生產部門生產產品和供應勞務(如製造工具、備件,修理車、船、裝卸機械,供應水、電、汽等)所發生的輔助生產費用的核算。運輸、港扣企業的輔助營運費用,應設定“輔助營運費用”科目進行核算。發生的輔助營運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燃料”、“材料”、“銀行存款”、“營運間妾費用”等科目:月終,按照規定的分配標準由各項業務負擔時,借記“運輸支出”、‘裝卸支出”、“堆存支出”、“代理業務支出”、“其他業務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應按單船(或船舶類型)和輔助生產部門及成本核算對象設定明細帳.並按規定的費用項目設定專欄。本科目月末餘額反映尚未完工的輔助營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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