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體制

軍隊體制,軍隊的基本組織機構設定、職能劃分及其相互關係的制度。按組織結構,可分為總部體制、戰區(軍區)體制、軍種兵種體制;按任務性質,可分為機關體制、部隊體制、院校體制及科研體制;按領導指揮管理系統,可分為作戰指揮體制、軍事行政領導體制、政治工作體制、後勤保障體制和裝備保障體制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隊體制
  • 所屬學科軍事學
  • 定義:軍隊的基本組織機構設定、職能劃分及其相互關係的制度
軍隊的基本組織結構、各級組織的職能劃分及其相互關係的制度。又稱軍隊組織體制。現代軍隊體制,按基本組織結構,大致分為總部(軍委機關部門)體制、戰區(軍區)體制和軍種、兵種體制;按任務性質,分為機關體制、部隊體制、院校及科研體制;按領導指揮管理系統,分為作戰指揮體制、軍事行政領導體制、政治工作領導體制、後勤領導體制、裝備領導體制等。現代軍隊體制是多成分、多系統、多層次的極為複雜的有機整體。科學的軍隊體制對加強軍隊建設,提高戰鬥力,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軍隊體制,受國家的政治制度、經濟條件、科學技術與裝備發展水平、軍事戰略、軍事理論、戰爭特點、作戰方法、作戰對象以及民族特點、傳統習慣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和影響,經歷了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在國家最高軍事當局直接領導下,由負責全軍作戰指揮與軍事行政工作、政治工作、後勤和裝備工作的領導機關所構成的體系。世界各國軍隊總部對全軍作戰指揮與軍事行政的領導,大多實行二者分立的體制,即國防部為全軍軍事行政領導機關,總參謀部(國防參謀部或武裝部隊司令部)為全軍作戰指揮機關。有些國家實行兩者合一的體制,即國防部或總參謀部,既是全軍軍事行政領導,又是作戰指揮機關。美國國防部是總統兼武裝部隊總司令領導下的,並通過參謀長聯席會議統管全軍軍事行政和作戰指揮的機關。戰區的組織結構及其領導指揮體系。由於各國的軍事戰略、軍隊規模與結構、作戰能力、地理環境、戰略態勢和作戰特點等不同,戰區體制的差別較大。但戰區作為戰略性作戰區域,戰區指揮機構作為國家最高軍事統帥機構與戰略戰役軍團之間的一級重要指揮層次,戰區所具有的各軍種聯合作戰性質和對戰區內各軍種部隊協同作戰實行集中統一指揮,卻是基本相同的。多數國家戰時才設立戰區,僅有少數國家平時設立戰區機構。軍隊按軍種、兵種構成的組織體系。世界各國軍隊,一般分為陸軍、海軍、空軍三個軍種,少數國家單獨建立防空軍。也有些國家只有陸軍、空軍或陸軍、海軍兩個軍種,有的國家僅有陸軍一個軍種。有的國家還設有獨立兵種,如俄羅斯的戰略火箭兵、空天防禦兵、空降兵等。每個軍種都是一個多系統和多層次有機結合的整體,不僅有戰鬥兵種、戰鬥保障兵種及專業部隊,而且設有各級領導機構、後勤和裝備保障系統以及院校培訓體系。每個軍種一般由5個以上的兵種和保障專業部隊構成,每個兵種又由不同層次、多種類型的部隊編組。各軍種、兵種都有正規的院校培訓體系和後勤保障系統。各國軍種領導指揮體制不盡相同,有些國家軍種領導機構僅負責軍事行政領導和後勤保障,沒有作戰指揮權;有些國家軍種領導機構既負責軍事行政領導,又負責作戰指揮(或一定範圍內的作戰指揮)。少數國家沒有單獨設立陸軍領導機構,由總部領導機構兼負其職能。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和戰略支援部隊均設立了高級領導機關。隨著國際形勢、世界戰略格局和信息技術以及武器裝備的發展變化,世界各國的軍隊體制將不斷進行改革和調整。總部(軍委機關部門)體制、戰區(軍區)體制和軍種、兵種體制將更趨於科學合理。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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