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醫務人員醫德規範是醫務人員進行醫療活動中應遵循的行為準則。總政治部、總後勤部1979年7月27日聯合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及實施辦法》規定的軍隊醫務人員的醫德規範包括:(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報從命令,聽從指揮,發揚人民軍隊的光榮傳統,獻身國防醫療衛生事業。(2) 救死扶傷,實行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時刻為傷病員著想,千方百計地解除傷病員的疾苦。
(3)尊重傷病員的人格與權利,對待傷病員,不分軍兵種、性別、民族、職級,應做到軍官與士兵、軍隊病人與地方病人一視同仁。對被俘人員中的傷病員,應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給予醫治。(4)文明禮貌服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同情、關懷和體貼傷病員。(5)廉潔奉公。自覺遵紀守法,不以醫謀私。(6)為傷病員保守醫密。實行保護性醫療,不泄露傷病員隱私和秘密。(7)互學互尊,正確處理同行、同事之間的關係,搞好團結協作。(8)嚴謹求實,奮發進取,鑽研醫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醫療知識,提高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