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規定

《軍隊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規定》是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的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隊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規定
  • 發布單位:中央軍委辦公廳
主要內容,施行意義,

主要內容

《軍隊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聚焦依規依紀依法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規範工作程式,健全內控機制,強化監督制約,確保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運行。
《軍隊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規定》共11章87條,涵蓋軍隊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工作各方面內容。《規定》立足各級紀委監委合署辦公的實際,重在嚴明監督執紀執法程式,圍繞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委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對監督檢查、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移送起訴等各環節工作以及措施使用作出全面規範,立起基本制度遵循。《規定》突出強化對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明確職責許可權,嚴格監管責任,加強規範約束,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行使權力。

施行意義

《軍隊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規定》的頒布施行,對於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關於軍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構建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實現執紀執法貫通,縱深推進軍隊正風肅紀反腐,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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