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車輛器材攜行量

軍用車輛器材攜行量,按規定標準隨腳踏車、班、排、連、營所攜帶的車輛維修器材的數量。是戰鬥儲備量的一部分。建立攜行量的目的,是為了使營以下分隊,經常保持一定數量的器材儲備,保障隨時機動和作戰需要。攜行量的大小,是根據不同戰鬥樣式、部隊擔負任務、車輛數質量和駕駛員的維修能力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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