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軍人委員會工作規定》經中央軍委批准,由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人委員會工作規定
- 頒布時間:2022年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央軍委辦公廳
新修訂的《軍人委員會工作規定》經中央軍委批准,由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軍人委員會工作規定》經中央軍委批准,由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規定2022年4月26日訊息,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近日印發新修訂的《軍人委員會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民主推薦、民主評議、民主監督等民主活動的事項和要求,軍人委員會的學習制度、會議制度、報告工作制度、請示報告制度等工作制度,戰時軍人委員會的工作任務,各級黨組織、機關領導軍人委員會工作的主要內容和方法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反腐倡廉建設等方面的新規定,充分吸收了近年來部隊各級黨委在工作實踐中探索總結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意義 條例的發布施行,對於加強和改進中國共產黨軍隊各級委員會的領導,促進軍隊黨委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具有重要意義。
《軍人委員會工作規範》是2008年藍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顧永興。《軍人委員會工作規範》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的歷史使命,以《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
革命軍人委員會工作條例 革命軍人委員會工作條例是軍隊政治工作條例之一。定義 規定連隊軍人委員會的機構設定、任務、工作制度、活動原則等的條例。
《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支部)工作規定》是軍隊黨的建設制度體系的重要法規。2021年1月,中央軍委印發《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支部)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各級認真貫徹執行。規定解讀 《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
《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政法委員會工作規定(試行)》是我軍第一部專門規範黨委政法委員會工作的黨內法規,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著眼為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全面...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主要規定了中國共產黨對軍隊實施政治、思想、組織領導和軍隊建設的一些根本性問題,包括軍隊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性質和任務、方針和原則,以及軍隊政治工作的...
中國人民解放軍設立總政治部;旅以上部隊設立政治部,團設立政治處。團以上部隊設立政治委員,營設立政治教導員,連設立政治指導員。各級政治機關和政治工作幹部應當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和要求。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主要內容是: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五條 軍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應當積極投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事業,依法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第十六條 軍人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政治權利,依法參加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選舉,依法參加管理...
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完善優待撫恤政策規定,對軍人及其家屬實施優待,對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和殘疾軍人進行撫恤。 (十五)經常性思想工作 針對官兵的現實思想問題,及時進行思想教育,搞好心理疏導。發揮部隊、社會、家庭和思想...
第十條 對在退役軍人安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安置計畫 第十一條 全國的退役軍人安置計畫,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門、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共同編制和...
黨支部議事應當召開支部委員會或黨員大會,按照確定議題、會前準備、民主討論、形成決議、分工落實的程式進行。④組織生活制度。包括會議制度、黨日制度、黨課制度、報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黨員匯報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此外,還規定...
第十一條 對在退役軍人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移交接收 第十二條 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門、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應當制定全國退役軍人的年度移交接收...
該條例明確黨委與政治委員的關係,規定黨委書記一般由政治委員兼任。新中國成立以來,政治委員制度得到堅持和鞏固。1954年4月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草案)》,明確指出:“政治委員和軍事指揮員同為部隊首長,對部隊的各項工作...
(四)組織開展爭創先進干休所和爭當先進離休退休幹部、先進老幹部工作者活動的有關工作;(五)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干休所政治協理員參照前款規定履行職責。第九條 干休所副所長隸屬於所長、政治委員,按照所長、政治委員的指示要求開展工作。
政治委員制度,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團以上部隊和相當於團以上單位負責黨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領導幹部,和同級軍事主官同為所在部隊和單位的首長。由建軍初期的黨代表制度演變而來。1991年中央軍委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規定,政治...
如果所提代表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最高差額比例,由選舉委員會或者軍人委員會交各該選區的選民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對正式代表候選人不能形成較為一致意見的,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得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