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假傳軍令罪

軍人假傳軍令罪,軍人故意捏造上級軍事機關、首長的某種虛假命令並加以傳播,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軍人違反職責罪暫行條例》的規定,對該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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