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科研計畫

軍事科研計畫:對軍事科學研究發展目標和工作部署所作的預先安排。軍隊建設計畫的組成部分。

對軍事科學研究發展目標和工作部署所作的預先安排。軍隊建設計畫的組成部分。
軍事科研計畫按時期可分為:長期計畫,一般為10年,具有戰略意義的計畫;中期計畫,一般為5年,是長期計畫的階段性計畫;近期計畫,又稱短期計畫,一般為1年,是長期計畫和中期計畫的具體計畫。有時也根據某些專門需要制定短期計畫。按作用可分為:綜合計畫,包括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任務分工、措施和要求等內容;課題計畫,又稱專門計畫,是綜合計畫的核心內容;保障計畫,通常為綜合計畫或專門計畫的分計畫,目的是為軍事科研課題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條件。按層次可分為:國家計畫,通常為由國家賦予軍隊承擔或參與的軍事科學研究計畫;軍隊計畫,由軍隊系統獨立承擔的計畫;部隊和院校計畫,部隊和院校直接承擔的計畫。按性質可分為:指令性計畫,由上級下達的具有約束力的軍事科研計畫;指導性計畫,由上級部門下達的用於指導軍事科研工作的計畫。
軍事科研計畫的主要特性有:①客觀性。軍事科研計畫是建立在一定客觀基礎上的構想和安排,通常依據軍事鬥爭和軍隊建設及軍事科研工作的客觀需要,注重調查,進行充分的論證,使軍事科研計畫符合客觀實際。②全局性。軍事科研計畫特別是長期計畫,是軍事科研領導決策和工作思路的體現,是指導軍事科研全局的構想與方案。③預見性。軍事科研計畫體現著預先確定的軍事科研未來的發展藍圖,以及軍事科研項目的實施過程、階段。④可行性。軍事科研計畫是一種建立在主客觀條件許可的基礎上的可行性計畫。
軍事科研計畫的主要內容有:①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主要是明確軍事科學研究的方向,提出軍事科學研究的主攻方向,提出落實科研計畫的原則要求,確定科研計畫的具體發展目標,使目標在規定的期限內能夠實現。②課題列項與經費分配。課題列項是軍事科研計畫的核心,軍事科研計畫內容主要突出科研選題,並圍繞科研課題分配經費資源。③任務區分與承擔單位。根據科研課題任務及單位科研力量情況區分研究任務和實施單位。通常由最高統帥部或高級指揮機關承擔軍隊全局性、綜合性的課題;戰區和軍種、兵種指揮機關承擔涉及本戰區、本軍種、本兵種作戰與建設的全局性課題;作戰部隊主要研究與本部隊擔負任務相關的作戰訓練、管理教育、政治工作和後勤保障等方面的實際問題;軍事院校主要研究與本單位所承擔的教學專業設定相關的課題,以及院校教育訓練和改革方面的問題。④學術活動與學術交流。圍繞科研課題研究的需要,擬定和確定組織實施各種規模不等的研討會、座談會、筆會,以及對重大現實問題或結合課題研究所進行的學術調研活動。⑤組織協調與科研保障。圍繞科研課題研究的需要,確定組織實施協調和科研保障諸方面的內容。⑥科研措施與實施辦法。主要是確定軍事科研工作應把握的方向和原則、軍事科研工作的重點和質量要求、軍事科研管理改革的舉措和改進辦法、軍事科研人員的使用和培養、軍事科學研究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以科研為中心的各項保障工作的實施等。
軍事科研計畫的原則與要求有:①需求牽引,量力而行。軍事科研計畫應恰當正確地處理實際需要與可能條件的關係。②突出重點,統籌兼顧。軍事科研計畫應全面考慮,分清主次,抓住關鍵,確保重點,處理好一般課題與重點課題的關係。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軍事科研計畫應處理好長期課題與短期課題的關係。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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