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教育訓練考核

軍事教育訓練考核是指對軍事教育訓練進行的考查檢驗。主要檢驗和衡量學員、士兵、軍官和單位的軍事教育訓練質量和水平。分普考和抽考。普考是對教育訓練對象、訓練科(課)目的全面考核,在科(課)目訓練結束時或結合科(課)目訓練的最後一個步驟進行;抽考是對教育訓練對象、訓練科(課)目的抽樣考核,在階段或年度訓練結束時進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條例》規定:對士兵的普考由連隊及相當級別的單位或上級業務部門組織,抽考由營級以上單位或業務部門組織;對軍官和單位的普考由上級或上兩級以上單位或業務部門組織,可單級或多級聯合組織,抽考落實到受考單位全年不得超過 2 次。

考核內容為年度規定的訓練科(課)目。士兵、軍官普考不及格者,必須在限定時間內進行復訓、補訓,並接受一次補考。對學員的考核,《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工作暫行條例》規定:院校應按照教學計畫和教學大綱的規定,對學員進行嚴格的考核,對畢業學員進行跟蹤調查,及時掌握反饋信息,不斷改進教學工作。1985 年,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聯合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員學籍管理規定》指出:學員必須參加教學計畫規定的課程考核。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類,成績記入學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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