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暴力

身體暴力是指因非法使用武力,如襲擊他人、剝奪他人自由等,而造成人身傷害的任何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中都對相關行為的處罰作出了規定。身體暴力也是校園暴力和家庭暴力的重要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016)中都有身體暴力的相關內容。聯合國於1994年通過的《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保護全世界各地的婦女免受暴力侵害。

預防身體暴力的教育體現在大中國小的公共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健康教育中。身體暴力的相關內容也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部分之一。全面性教育中關於暴力預防的教育重點是性暴力和基於性別的暴力,而基於性別的暴力中也包含身體暴力這一形式。學習者不僅需要培養與暴力相關的權利意識,了解造成身體暴力的不良社會和性別規範,還需要了解當自己或他人面臨風險或遭受暴力時如何尋求幫助。

身體暴力在世界範圍內的發生率約為30%。在中國,在各年齡段、不同職業的人群中,身體暴力的發生率整體超過10%,最高可達70%以上。瘀傷、骨折、燒灼傷、頭部傷害等可以作為判斷身體暴力的標準。孕產婦抑鬱、飲酒、家庭內部有暴力史和家庭收入較低等因素,都可能使青少年遭受身體暴力的風險更高。身體暴力帶給受害者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包括身體、心理、經濟和社會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身體暴力
  • 外文名:physical violence
  • 別名:身體虐待、肢體暴力
定義,現狀,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刑法》(2019修正),《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反家庭暴力法》(2016),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中國小健康教育規範》,《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相關國際檔案,《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全面性教育中身體暴力的相關教學內容,學習目標,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與身體暴力相關的教育,相關研究,身體暴力的判斷指標,青少年遭受身體暴力的風險因素,身體暴力的影響,典型案例,家庭中的身體暴力,校園中的身體暴力,

定義

身體暴力是指因非法使用武力而造成人身傷害的任何行為。身體暴力包括以下形式:輕度或嚴重的攻擊行為、剝奪他人自由以及過失殺人。
身體暴力可能包括搖晃、拳打腳踢、拉扯頭髮、吐口水、撕咬、灼燒、使人窒息,以及使用刀具或槍枝等武器的任何形式的身體傷害。它還包括危險駕駛、毀壞財物、威脅傷害他人及其親人、捆綁、拘禁、睡眠和食物剝奪等行為。無論發生在家庭內部還是外部,或是一段親密關係之中,身體暴力都是犯罪行為。

現狀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13年的報告,在所有曾經有過伴侶的女性中,身體和/或親密伴侶性暴力的全球發生率為30.0%。世界衛生組織發現,在非洲、東地中海和東南亞地區的發生率最高,據報導,在這些地區,約有37%的曾經有過伴侶的婦女經歷過身體和/或親密伴侶的性暴力行為。美洲地區的發生率次高(30%),高收入地區(23%)、亞太地區(25%)以及歐洲和西太平洋地區的發生率較低(25%)。在15~19歲的年輕女性中,遭受暴力侵害的比例很高,達到了29.4%,這表明暴力通常在女性社會關係建立的早期階段就已經開始出現。在40~44歲年齡段,暴力的發生率逐漸上升並達到頂峰。
聯合國2014年的報告則顯示,全世界近1/4年齡在15~19歲的少女(約7000萬人)報告自15歲起遭受過某種形式的身體暴力侵害。全世界大約1.2億(約1/10)年齡在20歲以下的少女經歷過被迫性交或其他形式的被迫性行為。那些在15~19歲結婚的少女中,有1/3(8400萬人)曾經遭受她們的丈夫或伴侶施加的情感、身體或性行為的暴力虐待。數據顯示,一些國家每十個年齡在15~19歲的少女中,就有多達七個曾遭受身體上的暴力傷害或性虐待,或兩者都有,但她們卻從未尋求幫助:因為她們中許多人表示不認為那是虐待行為,或並未將此視為一個問題。
根據美國國家家庭暴力熱線(the National Domestic Violence Hotline),在美國,年齡在18歲及以上的人群中,有四分之一的女性(24.3%)和七分之一的男性(13.8%)是嚴重身體暴力的受害者。
中國尚無針對身體暴力的全國性全年齡段統計,但已有數據顯示身體暴力是各年齡段人群共同面臨的問題,其發生率在10%以上,最高超過70%。塗曉雯等在2010年對961名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者中在家庭中遭受過輕度身體暴力和重度身體暴力的比例分別為66.6%和33.4%。溫義媛等2014年對1410名高校學生的研究顯示,高校校園身體暴力發生率為10.5%。一項2015年對中學生的研究顯示,有72.50%的參與者報告至少遭受過一次直接的家庭暴力侵害。77.10%的參與者至少見證過一次家庭暴力。當施害者為社群中的非家庭成員時,有72.7%的參與者至少遭受過一次暴力侵害,85.9%的參與者至少見證了一次暴力侵害。高嵐等2017年對657名小學生的校園暴力的研究顯示,身體暴力發生率為31.72%。考慮到暴力傷醫事件頻發,醫護人員在工作場所面臨的身體暴力也有數據統計。根據林漢群等2012年對1880名醫護人員的調查,在醫院工作場所身體暴力的發生率為13.2%,2016年的另一項調查中,在醫院工作場所針對護士的身體暴力發生率則占到所有暴力種類的17.18%,折合下來其發生率約為12%。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一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涉及到了與身體暴力相關的內容。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對身體暴力行為的相關處罰作出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專門從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角度進行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016)中也涉及到身體暴力相關的內容。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共同保障了我國公民在面對身體暴力時的合法權益。

《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中對部分身體暴力行為的處罰作出了規定,身體暴力主要作為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受到處罰。涉及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刑法》(2019修正)

使用身體暴力,造成嚴重後果,如致人重傷、死亡等的行為,其刑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涉及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條之一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中,規定了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在身體暴力方面對未成年人負有的保護義務,其中涉及的身體暴力的主要發生場所為家庭和校園。涉及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菸(含電子菸,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第二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照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確定被委託人時,應當綜合考慮其道德品質、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與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聯繫等情況,並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被委託人:
(一)曾實施性侵害、虐待、遺棄、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十條 學校、幼稚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稚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學校、幼稚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稚園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
第五十四條 禁止拐賣、綁架、虐待、非法收養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
第六十二條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第九十八條 國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主要從預防的角度,禁止未成年人參與可能涉及身體暴力的不良或嚴重不良行為,同時禁止他人通過出版物、音視頻等渠道向未成年人傳播渲染暴力的內容。涉及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三十條 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內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讀物、音像製品或者電子出版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通訊、計算機網路等方式提供前款規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及其信息。
第三十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戲劇節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文化行政部門必須加強對廣播、電影、電視、戲劇節目以及各類演播場所的管理。
第三十四條 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
(五)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對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
對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
對未成年人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反家庭暴力法》(20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016)的規定涉及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等各個方面,對家庭暴力明令禁止,同時,該法對家庭暴力的定義不僅限於身體暴力,還包括精神上的侵害。其總則中涉及的原則性規定如下: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三條 家庭成員之間應當互相幫助,互相關愛,和睦相處,履行家庭義務。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

身體暴力作為暴力的常見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會從提高安全防護意識、培養權利意識、培養良好的人際關係和了解心理健康知識等角度進行呈現。我國各部委發布的相關教育類檔案中,《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2018版)》強調了青少年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提高安全防護意識角度強調了公共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權利意識的角度強調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中國小健康教育規範》(2011)、《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2012)、《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7)和《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7)從培養良好的人際關係、了解心理健康知識的角度強調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七、掌握正確的生殖與性健康知識,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預防愛滋病等性傳播疾病。
(一)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六)過早發生性行為、早孕或人工流產,會對青少年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不安全性行為可帶來愛滋病、梅毒、淋病等性傳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拒絕性騷擾、性誘惑和性暴力。

《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國小1~3年級
模組五: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與同學、老師友好相處,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動、遊戲中造成誤傷的意識;
  • 學習當發生突發事件時聽從成人安排或者利用現有條件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方法。
國小4~6年級
模組六: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形成和解同學之間糾紛的意識;
  • 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時及時向教師、家長、警察求助的意識。
國中年級
模組六: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了解校園暴力造成的危害,學習應對的方法;
  • 學會克服青春期的煩惱,逐步學會調節和控制自己的情緒,抑制自己的衝動行為;
  • 學會在與人交往中有效保護自己的方法,構築起堅固的自我心理防線。
高中年級
模組五: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自覺抵制校園暴力,維護自己和同學的生命安全;
  • 樹立正確的安全道德觀念,在關注自身安全的同時,去關注他人的安全,並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
  • 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了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受監護權、休息權、隱私權、財產權、繼承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應當受到保護,增強權利意識;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護方法,知道權利受到侵犯時如何尋求法律保護,了解尋求法律保護的渠道。
國中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
  • 了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內容,知道違法和犯罪的含義,認識違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為容易導致違法犯罪,違法犯罪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抵制不良誘惑,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懂得未成年人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見義勇為,知道揭發檢舉、及時報警、正當防衛等是同犯罪作鬥爭的有效手段;
  • 懂得未成年人權益應當受到國家保護,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主要內容,掌握自我保護和維權的方法,學會採用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普通高中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
  • 了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和我國批准的重要國際公約,特別是國際人權公約、世界貿易組織公約、保護人類環境的國際公約等有關知識,樹立全球意識。

《中國小健康教育規範》

國小1~2年級
  • 培養溝通能力,學會使用基本的禮貌用語,與同學和睦相處。
國小3~4年級
  • 關心尊重他人;
  • 正確對待殘疾同伴。
高中階段
  • 學會宣洩,學會傾訴,學會站在他人的角度客觀的看待事件;
  • 正確處理人際交往中的衝突,做到主動、誠懇、公平、謙虛、寬厚地與人交往。

《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國小低年級
  • 幫助學生認識班級、學校、日常學習生活環境和基本規則;
  • 培養學生禮貌友好的交往品質,樂於與老師、同學交往,在謙讓、友善的交往中感受友情;
  • 使學生有安全感和歸屬感,初步學會自我控制;
  • 幫助學生適應新環境、新集體和新的學習生活,樹立紀律意識、時間意識和規則意識。
國小中年級
  • 樹立集體意識,善於與同學、老師交往,培養自主參與各種活動的能力,以及開朗、合群、自立的健康人格;
  • 引導學生在學習生活中感受解決困難的快樂,學會體驗情緒並表達自己的情緒;
  • 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角色意識,培養學生對不同社會角色的適應。
國小高年級
  • 開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導學生進行恰當的異性交往,建立和維持良好的異性同伴關係,擴大人際交往的範圍;
  • 幫助學生克服學習困難,正確面對厭學等負面情緒,學會恰當地、正確地體驗情緒和表達情緒;
  • 積極促進學生的親社會行為,逐步認識自己與社會、國家和世界的關係;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國中階段學習生活做好準備。
國中年級
  • 幫助學生加強自我認識,客觀地評價自己,認識青春期的生理特徵和心理特徵;
  • 積極與老師及父母進行溝通,把握與異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 鼓勵學生進行積極的情緒體驗與表達,並對自己的情緒進行有效管理,正確處理厭學心理,抑制衝動行為;
  • 逐步適應生活和社會的各種變化,著重培養應對失敗和挫折的能力。
高中年級
  • 正確認識自己的人際關係狀況,培養人際溝通能力,促進人際間的積極情感反應和體驗,正確對待和異性同伴的交往,知道友誼和愛情的界限;
  • 幫助學生進一步提高承受失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質。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國小階段
自我認識教育
  • 了解關心自己身體的變化,能以自然、良好的心態適應和處理身體發生的變化;
  • 學會客觀評價自己和他人,認識到自己和他人的優點、不足和獨特性,悅納自己,包容他人;
  • 逐步發現、了解和體驗自己情緒、情感的變化,提高初步控制與調節情緒的能力;
  • 增強對行為的判斷力,能初步約束自己的言行,有一定的自控力。
人際交往教育
  • 學會從他人角度想問題,能對他人同情、諒解;
  • 學會自己處理與同學交往中的矛盾與挫折。
社會適應教育
  • 懂得和遵守基本的社會生活規則,親近社會生活;
  • 對自己解決不了的困難有向師長求助的意識,形成初步的自我保護能力。
中學階段
人際交往教育
  • 認識到人際關係對人生的重要意義,了解成功的人際交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掌握建立和保持良好人際關係的途徑與方法,排除社交恐懼等心理問題。
健康情感教育
  • 培養豐富多彩的生活情趣,形成穩定平衡的心境;
  • 了解情感活動產生、發展、形成、表達的規律,初步培養健康的高尚情感。
健全人格教育
  • 培養積極進取的人生觀和世界觀,能客觀地認識和評價自己,客觀地分析、評價社會,正確處理與社會和他人的關係。
大學階段
情緒管理教育
  • 認識情緒的功能,了解情緒變化特點,學會體察自己和他人的情緒/情感,形成良好的情緒控制能力;
  • 學會用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困難和挫折,克服自卑、焦慮、抑鬱、恐懼等不良情緒;
  • 掌握科學地調控情緒能力,合理疏泄消極情緒,避免心理失衡;
  • 培養積極的情緒狀態,適應自身、環境及社會的各種變化。
人際交往教育
  • 掌握人際交往的特點。
戀愛心理教育
加強性道德、性審美教育,指導戀愛心理適應,掌握異性交往的有關知識與技巧,正確處理好異性矛盾與挫折。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心理健康
  • 了解自己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的情緒變化特徵;
  • 努力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自覺運用適宜的調控情緒的方法。

《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心理健康
  • 促進積極情緒與緩解不良情緒的基本方法;
  • 維護良好人際關係與有效交流的方法。
性與生殖健康
  • 友誼、愛情、婚戀、家庭與倫理道德。

相關國際檔案

《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保護婦女免受暴力侵害,這一檔案對“對婦女的暴力行為”作出了定義,並指出了婦女應當受到保護的各種權利。涉及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為本《宣言》的目的,“對婦女的暴力行為”一詞系指對婦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傷害或痛苦的任何基於性別的暴力行為,包括威脅進行這類行為、強迫或任意剝奪自由,而不論其發生在公共生活還是私人生活中。
第二條 對婦女的暴力行為應理解為包括但並不僅限於下列各項:
(a) 在家庭內發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為,包括毆打、家庭中對女童的性凌虐、因嫁妝引起的暴力行為、配偶強姦、陰蒂割除和其他有害於婦女的傳統習俗、非配偶的暴力行為和與剝削有關的暴力行為;
(b) 在社會上發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為,包括強姦、性凌虐、在工作場所、教育機構和其他場所的性騷擾和恫嚇、販賣婦女和強迫賣淫;
(c) 國家所做或縱容發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為,無論其在何處發生。
第三條 婦女有權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其他任何領域平等享有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這些人權和自由並應受到保護。這些權利尤其包括:
(a) 生命權利;
(b) 平等權利;
(c) 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
(d) 受法律平等保護的權利;
(e) 不受一切形式歧視的權利;
(f) 身心健康方面達到其所能及的最高標準的權利;
(g) 得到公正和有利的工作條件的權利;
(h) 不受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的權利。

全面性教育中身體暴力的相關教學內容

學習目標

身體暴力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全面性教育中,與身體暴力相關的內容主要涉及性暴力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兩個方面,對相關內容的學習同時涉及到知識要點和相關技能。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身體暴力”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下的第2個主題“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第3個主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下的第1個主題“暴力”,以及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下的第5個主題“尋求幫助與支持”,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以上四個年齡段,具體學習目標如下:
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
主題2: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每個人都同樣有價值,不論其屬於何種社會性別
學習者將能夠:
► 說出人們會如何因為自己的社會性別而受到不公平、不平等的對待(知識);
► 描述在家庭、學校和社區中如何使屬於不同社會性別的個體之間的關係更加公平和平等(知識);
► 認識到對不同社會性別的人表示不公平、不平等的對待是錯誤的,並且違背人權(態度);
► 認識到無論社會性別如何,尊重他人的人權很重要(態度)。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在家庭、朋友、戀愛關係、社區和社會中存在著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不平等(知識);
► 描述在家庭、朋友、社區和社會中,社會性別不平等與權力差異有著怎樣的聯繫(知識);
► 回憶人際關係中的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帶來的消極後果(如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知識);
► 培養每個人都有責任克服社會性別不平等的觀念(態度);
► 展示在家庭、學校和社區的人際關係中促進社會性別平等的方法(技能)。
要點: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會導致偏見和不平等,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與社會性別有關的刻板印象和偏見(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和社會性別期待會對人們的生活方式造成很大的積極和消極影響(知識);
► 認同由社會性別產生的差異可能導致剝削或不平等對待,尤其是當人們的行為不符合預期的規範時(態度);
► 敢於質疑社會性別角色的公平與否,並展示如何挑戰不公正和有害的行徑(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和偏見影響了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被對待的方式,也影響了他們所能做出的選擇
學習者將能夠:
► 回憶社會規範如何影響社會對於男性、女性以及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者進行描述的方式(知識);
► 舉例說明社會性別偏見的各種形式(知識);
► 認同平等對待所有人的重要性(態度);
► 認識到對不符合社會性別規範者持有偏見會損害他們做出選擇的能力,包括關於健康的選擇(知識);
► 展示如何在對待他人時不持有社會性別偏見(技能);
► 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如何影響自身的觀念和社會性別偏見(技能)。
要點:社會性別平等可以促進與性行為和人生規劃有關的平等決策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性關係中的社會性別平等具有哪些特徵(知識);
► 列出社會性別角色如何影響與性行為、避孕措施使用和人生規劃有關的決定(知識);
► 分析更加公平的社會性別角色如何促進健康的性關係(知識);
► 堅信社會性別平等是健康性關係的一部分(態度);
► 建立基於社會性別平等的關係(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及以上)
要點:社會性別不平等、社會規範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可能增加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
學習者將能夠:
► 說出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如何影響性行為,以及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知識);
► 認同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影響人們做出安全選擇和採取安全行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獲取性與生殖健康服務等(態度);
► 當自己或他人遭受性脅迫、性虐待,或社會性別暴力時,主動尋求支持或幫助他人尋求支持(技能)。
主題3: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了解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和尋求幫助的途徑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並認識到它在許多場所都可能發生(如學校、家庭或公共場所)(知識);
► 了解社會性別觀念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會影響我們對待他人的方式,包括歧視和暴力(知識);
► 認同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態度);
► 如果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包括在學校內或學校周邊發生的暴力,描述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找到一個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說該遭遇(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是對人權的侵犯
► 舉例說明什麼是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騷擾、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強姦、女性生殖器損毀/切割、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恐同暴力),並說出社會性別暴力可能發生的場所,包括學校、家庭、公共場所或網路(知識);
學習者將能夠:
► 認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如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或擔心可能會遭遇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展示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識別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說相關經歷(技能)。
要點: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可能是暴力和歧視的根源
► 解釋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如何導致欺凌、歧視、虐待和性暴力(知識);
學習者將能夠:
► 解釋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是源於權力和支配慾望的犯罪,並非由於一個人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性慾望(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不平等和社會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會導致性暴力(態度);
► 展示如何主張社會性別平等、反抗社會性別歧視或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任何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無論施暴者是成年人、青少年還是權威人士
學習者將能夠:
► 了解性虐待和社會性別暴力,包括來自性伴侶的暴力和強姦都是源於權力和支配的犯罪,並非由於性慾控制能力低下(知識);
► 為發現和減少社會性別暴力制定具體策略(知識);
► 認識到暴力行為的旁觀者和目擊者可以採取安全措施
干預暴力行為,並且也可能受到暴力的影響(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暴力永遠是錯誤的,且施暴者可以是成年人、當權者或青少年(態度);
► 展示如何與預防社會性別暴力和提供社會性別暴力受害者支持的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服務機構取得聯繫(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及以上)
要點: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有害的,如遇到這種暴力可以尋求相應的幫助
學習者將能夠:
► 認識到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例如在心理層面、身體層面、性層面)(知識);
► 認識到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並且可以擺脫這種虐待關係(態度);
► 展示在自己經歷此類暴力時如何向一個值得信賴的成年人尋求支持(技能)。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社會性別平等,並公開反對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性虐待、有害行徑和其他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在倡導促進社會性別平等和減少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知識);
► 意識到在公共和私人空間,包括在網路上公開反對侵犯人權和社會性別不平等的重要性(態度);
► 倡導社會性別平等,消除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技能)。
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能夠識別欺凌和暴力,並認識到這是錯誤行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取笑、欺凌和暴力(知識);
► 明白來自家庭成員或其他成年人的欺凌和暴力是錯誤的,且欺凌和暴力並非受害者的過錯(態度);
► 示範如何安全應對同伴間的欺凌或暴力(技能)。
要點:能夠識別兒童虐待,並認識到這是錯誤行為,這一點十分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兒童虐待,包括性虐待和利用網路對兒童進行的性剝削(知識);
► 認同虐待兒童的行徑是對兒童權利的侵犯而不是受害者的過錯,這包括由相識且信賴的成年人,甚至是家庭成員對兒童的性虐待(態度);
► 示範當一個成年人試圖對自己進行性虐待時,自己可以採取的行動(例如:說“不”或“走開”,並將遭遇告訴值得信賴的成年人)(技能);
► 識別父母/監護人或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示範遭受虐待時如何與這些人溝通(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性虐待、性騷擾和欺凌(包括網路欺凌)是有害的,在這些情況下懂得尋求幫助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性虐待(包括強姦、亂倫和網路性剝削)、性騷擾和欺凌(包括網路欺凌)的例子(知識);
► 明白兒童性虐待是違法的,並且有許多權威機構和相關服務能夠幫助正在遭受性虐待的兒童(知識);
► 認同在遭受性虐待、性騷擾、亂倫或欺凌時,尋求支持的重要性(態度);
► 示範在知道有人正在遭受欺凌、性虐待或性騷擾時如何有效應對(技能);
► 展示在自己或認識的人受到性虐待、性騷擾、亂倫和欺凌時,如何尋求幫助(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比較和對比欺凌、情感暴力、身體暴力、性虐待、性侵害和親密伴侶暴力(知識);
► 認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輕人或權威者實施的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並非受害者的過錯,並認同這些行為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示範如何舉報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等現象(技能);
► 示範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機構尋求幫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的發生,並為倖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人人享有健康與福祉並且不受暴力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有效減少身體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等暴力行為的成功範例(知識);
► 體會到公開反對所有場合下(包括學校、家庭、網路和社區)的暴力和侵犯人權的行為非常重要(態度);
► 倡導創建安全環境,以鼓勵每個人都能獲得尊嚴和尊重(技能)。
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朋友、家庭、教師、宗教領袖及社區成員能夠且應該相互幫助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什麼是可信賴的成年人(知識);
► 描述人們相互幫助的具體方式(知識);
► 認同所有人都有受到保護並得到支持的權利(態度);
► 展示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幫助(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學校和廣泛的社區可以提供多種幫助和支持渠道
學習者將能夠:
► 意識到兒童需要就某些問題(例如:虐待、騷擾、欺凌、疾病)尋求幫助,並知道從何處獲得幫助(知識);
► 回憶受到虐待、騷擾、欺凌的時候需要告知可信賴的人員或機構(知識);
► 認識到有些問題需要尋求學校和社區之外的幫助(態度);
► 展示在更廣泛的社區中尋求和接受幫助的方式(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對服務機構和媒體等提供的幫助和支持進行評估非常重要,這有助於獲取優質的信息和服務
學習者將能夠:
► 列舉提供性與生殖健康及權利方面的幫助和支持的個人或機構(知識);
► 描述提供良好的支持和幫助的個人或機構的特徵(包括保密性和隱私保護)(知識);
► 理解人們可以從一些機構獲取有關性與生殖健康服務(例如:進行性傳播感染/愛滋病病毒的諮詢、檢測及治療;現代避孕、性虐待、強姦、家庭暴力和社會性別暴力,人工流產和人工流產後護理,以及污名與歧視等方面的服務)(知識);
► 列舉能提供幫助和支持的可靠的媒體資源(例如:網站)所具有的特徵(知識);
► 意識到對健康和支持來源進行批判性評估的重要性(態度)。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每個人都有權利獲得平價、真實、尊重且能保密和保護隱私的幫助
學習者將能夠:
► 說出獲取性與生殖健康服務或幫助的渠道(知識);
► 認識到年輕人有權獲取平價、真實、無偏見、且能夠保密和保護隱私的服務和支持(知識);
► 展示尋求幫助的恰當行為(技能);
► 練習如何在尋求幫助或支持時不感到愧疚和羞恥(技能)。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與身體暴力相關的教育

幼稚園性教育中與身體暴力有關的內容
根據《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身體暴力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應對不舒服的感覺並尋求幫助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奇妙的感覺》《好秘密壞秘密》兩冊中涉及相關的教育內容。
《奇妙的感覺》一冊主要教會幼兒識別不同的感覺,區分舒服的感覺和不舒服的感覺,並且在感覺到不舒服時要及時地表達出來,並向可信任的成年人尋求幫助。
身體暴力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好秘密壞秘密》則在鞏固關於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知識的基礎上,教會幼兒對令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勇敢說“不”,並且知道當自己的身體隱私受到侵犯時如何應對,該向哪些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幫助。這一冊中還特彆強調,絕對不要幫傷害自己的壞人保守秘密。
身體暴力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國小性教育中與身體暴力有關的內容
國小的性教育在講到“身體暴力”時,考慮到與其他學科教學內容的協調與平衡,將教學重點放在了與性有關的暴力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讀本在二年級複習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體感受和應對方式,同時講解了隱私部位的相關知識,而首次直接探討性暴力相關話題則是在五年級。
讀本二年級下冊“性與健康行為”單元“身體接觸”主題中講解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體接觸,教兒童堅決拒絕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保護好自己的身體。在此基礎上,“身體的隱私部位”主題主要強調了認識身體的隱私部位對於兒童身體保護的重要性。這部分內容通過“哪裡是身體的隱私部位”“誰可以觸摸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身體的隱私部位”三個知識點的講述,幫助學生了解身體隱私部位的準確位置;說出身體隱私部位器官名稱;懂得誰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誰不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尋求信任的成年人的幫助。學習這個主題,兒童可以科學認識人體的隱私部位,明白背心褲衩覆蓋的部位是身體的隱私部位,是不能給別人看的。只有爸爸媽媽和醫生在我們身體需要清潔和檢查時,才可以觸摸我們的隱私部位。如果有人要觸摸你的隱私部位或者讓你觸摸他的隱私部位時,要堅定地說“不”,並學會及時告訴信任的成年人。
這樣,當遇到性侵害事件時,兒童會運用所學知識和掌握的技能積極面對風險,謹慎對待可能的侵害者,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隱私部位是不是被侵犯,是否有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來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及時提出拒絕或主動向信任的成年人求助,從而減少性侵害現象造成的危害。
五年級,讀本首次明確談及性暴力相關的話題。兒童會學習如何分辨不同類型的兒童性侵害,遠離兒童性侵害的危險情景,時刻保持警惕,並且掌握預防及應對兒童性侵害的方式,遇到危險時及時向可信賴的成年人求助。這些教學內容能夠幫助兒童更好地理解性暴力,特別是與兒童相關的性暴力,更好地進行預防和應對。
除此以外,讀本中還有涉及到友誼、婚姻、尊重差異與消除歧視、兒童權利、校園欺凌等相關內容,這些內容都為國中階段進一步探討“暴力”話題進行了鋪墊。
國中性教育中與身體暴力有關的內容
國中階段的性教育在七年級的教學內容中正面探討了“暴力”話題。在這一學段,不同的暴力類型被作為獨立的話題進行討論,不僅僅是身體暴力,還涉及到欺凌、性暴力、家庭暴力、網路暴力、基於性別的暴力、性剝削、性虐待等多個話題。八年級則進一步探討與許可和拒絕相關的內容,幫助青少年識別可能存在身體暴力的場景,並練習應對方式。

相關研究

身體暴力的判斷指標

外部可見的症狀可以幫助我們發現身體暴力的受害者,並使他們得到及時的幫助。這些症狀包括:

青少年遭受身體暴力的風險因素

家庭類型、父母的受教育年限、出生地和獨生子女狀況幾個因素之間也密切相關,因為受教育程度較低的父母更有可能居住在農村地區,並且其家庭中更可能有一個以上的孩子。

身體暴力的影響

身體影響
可能造成的身體傷害包括腦震盪、失去知覺、記憶力和注意力難以集中、意識喪失、身體出現疤痕、神經受損、長時間的疼痛等。
心理影響
抑鬱、焦慮、恐懼、警惕和易怒是對人身攻擊的常見反應。還有其他各種心理生理反應,例如食慾、性慾、睡眠和注意力下降。潛在的不可預測的情況(例如在公共場所再次遇襲)會導致受害者擔心再次受害,從而產生焦慮或偏執感。這種恐懼的副作用包括退出公共生活、拒絕離開家、避開某些地區或購物區。受害者還可能考慮搬遷,以減少遇到施害者的可能性。受害者可以通過高度警惕來設法控制這種恐懼和焦慮。
經濟影響
襲擊後的心理疾病和人身傷害可能會導致受害者的職業和教育等出現問題。可能的影響包括:
社會影響
由於受害者的情緒和心理變化,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與他人發生更多摩擦,其重要的社會關係很可能因此而破裂,例如與朋友絕交、離婚等,受害者也更可能從更廣泛的社交網路中退出或孤立,這又給受害者的心理帶來了更大的負面影響。

典型案例

家庭中的身體暴力

案件簡介
2020年4月28日,有微博網友爆料稱,黑龍江省佳木斯建三江創業農場一4歲女童疑被毆致顱內出血,“孩子繼母用剪刀把孩子的嘴唇都剪掉了。”
同日,知情人士李林透露,該女童在這次被打入院之前,已經因為被打受傷,於4月8日、4月13日住過兩次院。“小孩13號因骨折住院,22號出院,23號早上7點多又被打,又送回醫院。”
李林稱,小女孩除了這次腦出血,身上還有燙傷等多處舊傷。“孩子父親跟繼母好像是去年在一起的,期間毆打了孩子不止一次。”李林說,小女孩平時性格活潑,漂亮可愛,“但被打得神志不清了”。
李林表示不清楚女孩的父親是否知曉此事並參與毆打。他表示,“孩子父親是否認的,說孩子有自虐傾向,傷是孩子自己弄的。”李林說,“但打孩子不是一次兩次了,他肯定是知道的。”
他表示,4月27日他通過派出所了解到,孩子已經被送往醫院治療,仍未清醒。女方則已經被送到看守所。
29日上午,女童的生母張女士發聲,稱知情人士李先生是好心人,目前正在提供幫助。她稱,孩子身上有多處燙傷等舊傷,不止一次遭到虐打,上次住院就是因為孩子鼻樑骨被打骨折。
案件處理
據建三江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訊息,2020年5月5日,建三江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發生在黑龍江省建三江創業農場故意傷害、虐待女童一案的犯罪嫌疑人曲亭亭、於傳龍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批准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同時,建三江人民檢察院依法支持受害女童生母張某某提起變更撫養關係民事訴訟,案件正在法院審理程式中。
2020年4月29日,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建三江分局發布警情通報,一名家住建三江創業農場的4歲女童被毆打致身體多處受傷,傷情較重。經調查犯罪嫌疑人系該女童父親同居女友及女童父親。此二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建三江分局刑事拘留。
根據警情通報,2020年4月23日12時50分,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建三江分局接到報警:一名家住建三江創業農場的女童於某茜(4歲)身體多處受傷,傷情較重,疑似被人毆打所致,正在建三江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接警後,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建三江分局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開展偵查工作。經調查取證,曲某某(30歲,無業,於某茜父親同居女友)、於某龍(28歲,個體業戶,於某茜父親)具有重大嫌疑,公安機關依法對二人進行傳喚。
經訊問,曲某某、於某龍供述:2019年3月二人相識,2019年9月3日在樺川縣舉行婚禮儀式(未進行婚姻登記),舉行儀式後一直在建三江創業農場共同生活。2020年1月10日,於某龍將於某茜從樺川縣爺爺家接到創業農場家中共同生活。因於某茜多動、淘氣,有時大小便不能自理,曲某某為發泄不滿先後多次用拳頭毆打、用開水燙、抓住被害人頭髮向牆上撞等方式傷害於某茜。2020年4月23日早6時左右,於某茜將大便拉在隨身穿的紙尿褲里,引起曲某某強烈不滿,右手拽於某茜的衣領將於某茜的頭使勁往衛生間的門框及門板上撞擊,致使於某茜混身發抖、翻白眼。隨後,曲某某給正在上夜班的於某龍打電話,於某龍返回家中後,二人將於某茜送醫院就醫。
後經調取病例、法醫學臨床查體,法醫初步鑑定於某茜由機械性外力作用致硬膜下血腫伴腦受壓症狀和體徵屬重傷二級,由機械性外力作用致雙側鼻骨骨折屬輕傷二級,由機械性外力作用致體表擦傷、咬傷致皮膚破損、體表燙傷、面部軟組織創口、左下中切牙冠折屬輕微傷。
據悉,共同生活期間,於某龍對於某茜管教時,也曾用手、數據線、笤帚毆打於某茜。
律師觀點
北京大成(哈爾濱)律師事務所律師、青工委主任莊玉武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女童繼母曲某涉嫌構成虐待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女童與繼母曲某屬於同一家庭的家庭成員,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莊玉武介紹,有關於曲某的量刑還要看女童的傷情鑑定,兩個罪名,擇一重罪論處。
莊玉武認為:“但是現實中,虐待孩子往往被認為是家務事,很少有相關工作人員發現並主動報告的情況。在機構責任難以落實到具體個人的情況下,為有效減少虐待兒童現象的發生,應當將家庭鄰里以及親屬等角色人員列為報告的義務主體。”同時,為更好地鼓勵和保護報告主體,應允許匿名舉報,並進一步完善對報告者信息保密的相關規定。還應當明確規定對報告相關檔案信息的保密,避免工作人員在調查或保護過程中無意中泄露報告者的資料。

校園中的身體暴力

案件經過
2020年5月25日,在雲南省祿豐縣,4名十四五歲男生與一名12歲女生發生口角爭執,放學後將她叫到校外進行毆打。視頻中,幾名男生不停地用腳踹女生頭部及背部,搶奪並打飛了女生手機。其中,一名男生用細條欺辱女生,並將其摔倒在地,女生全程沒有反抗。
案件處理
2020年5月28日,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祿豐縣政府新聞辦公室通報,27日以來,有關“祿豐縣一女生被男生毆打”的視頻在網路傳播,祿豐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查處置。
經公安機關調查,5月25日,李某康(男,15歲,學生)、普某鴻(男,14歲,學生)、李某有(男,15歲,學生)、普某(男,15歲,學生)4人因與朱某(女,12歲,學生)發生口角爭執,遂於下午放學後找到朱某將其叫到校外新廣場進行毆打。經醫院初步檢查,朱某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正在醫院接受進一步檢查治療。
縣委政府工作組對被打女生及其家屬進行了看望安撫和心理疏導,打人的4名男生和監護人已向被打女生及監護人道歉;學校已按照相關規定對打人的4名男生給予了處分,並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公安機關正依法對該案件進行處理,對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目前,打人的4名男生均已到案接受調查;縣紀委監委已啟動相關程式對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調查;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相關單位正積極開展全縣校園安全專項整治。
針對校園暴力的專家觀點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信義集團董事局主席李賢義在全國政協第十三屆三次會議中準備了關於大力防治校園霸凌及學生欺凌的提案。李賢義引用了最高檢的數據,2018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校園欺凌犯罪案件3407人,起訴5750人。他表示,從數據看,這一數據逐年降低。但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還很多校園欺凌由於取證難、當事人息事寧人、學校及家長袒護等情況而無法統計。因此,政府部門還需要加大力度防治校園霸凌和學生欺凌,切實落實主體責任,不斷健全管治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校園霸凌和學生欺凌逐步減少。
具體而言,李賢義建議,第一,應加強立法建設,建立專項治理校園暴力的司法制度。針對校園暴力加強立法建設,制定更加合理全面的法律制度;建立類似於香港男童院和女童院的機構,進行特定的針對性教育,預防犯罪。第二,加強校園外圍管控。學校屬地公安機關要加強學校外圍治安環境的治理,學校與公安機關要建立定期溝通、信息互通機制,堅決杜絕社會閒散人員通過任何手段達到對學校學生的控制,保持“學校淨土”不被污染。第三,要從國家層面建立完整的青少年保護體系。第四,學校等相關部門採取各種積極有效措施。第五,提高家庭監護及家長對子女的教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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