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排水設計

路面排水設計

路面排水設計是指根據公路等級、降水量、路線縱坡等因素,結合路基、橋涵結構物的一類排水設計。路面排水設計時,應合理選擇排水方案,布置排水設施,保證路基、路面穩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路面排水設計
  • 外文名:drainage design
  • 參考因素:公路等級等
  • 作用:合理布置排水設施等
  • 套用:公路路面維護等
  • 學科: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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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根據水源的不同,影響路面的水流可分為地面水和地下水兩大類,與此相應的路面排水,分為路面地表排水和路面內部排水。路面地表排水包括路面表面排水和中央分隔帶排水。路面表面排水是指路面和路肩範圍內的表面水的排除。中央分隔帶排水是指中央分隔帶範圍內的表面水的排除。路面內部排水是指排除或疏乾通過裂縫、接縫或面層空隙下滲到路面結構(面層、基層和墊層)內部,或者由地下水及道路兩側滯水浸人路面結構內部的水分。
路面排水的目的,就是要求各級公路和城市道路應根據當地降水與路面的具體情況設定必要的排水設施,並適當地選擇路面的空間布置形式和結構,及時將降水排出路面,防止路面積水滲入到路面內部,甚至路基,保證行車安全。行車速度快的高等級道路路面水應迅速排除,以防路面形成水膜影響行車安全。
路面排水設計應根據公路等級、降水量、路線縱坡等因素,結合路基、橋涵結構物的排水設計,合理選擇排水方案,布置排水設施,形成完整、暢通的排水系統,保證路基、路面穩定。路面排水設計重現期,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宜為5年;二級及二級以下公路宜為3年;對於多雨地區的公路或特殊路段,可適當提高。

原則

1、根據公路等級,沿線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條件以及橋涵設定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慮,注意各種排水構造物之間的聯繫,並與沿線農田水利排灌系統相結合,使全線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統,保證路基路面的穩定。
2、各項排水設施和構造物的設計,應考慮便於施工、檢查和養護維修的要求。
3、多年凍土、滑坡等特殊地區(段)的公路,排水設計應結合該工程的其他處治措施綜合進行。

內容

路面表面排水

(1)路面表面排水的設計原則
①降落在路面上的雨水,應通過路面橫向坡度向路的兩側排,避免在行車道路路面範圍內出現積水。
②在路線縱坡匯水量不大,路堤較低,且邊坡坡面不會受到沖刷的情況下,應採用在路堤邊坡上橫向漫流的方式排除路面表面的水。
③當路堤較高,邊坡坡面未做防護而易遭路面表面水流沖刷,或者坡面雖然已採取防護措施但仍有可能受到沖刷時,應沿著路肩外側邊緣設定攔水帶,匯集路面表面水,然後通過泄水口和急流槽排離路堤。
④設定攔水帶匯集路面表面水時,攔水帶過水斷面內的水面,在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上不得漫過右側車道外邊緣,在二級及二級以下的公路上不得漫過右側車道中心線。
(2)路面表面排水設計方案
路基橫斷面路塹時,橫向排流的表面水匯集於邊溝內。當路基橫斷面為路堤時,可採用兩種方式排除路面表面水:一種是讓路面表面水以橫向漫流形式向堤坡面分散排放;另一種是在路肩外側邊緣設定攔水帶,將路面表面水匯集在攔水帶同路肩鋪面組成的淺三角形過水斷面內,然後通過相隔一定間距設定的泄水口和急流槽集中排出路堤坡腳外。
在匯水量不大、路堤不高、路線縱坡不同、坡面耐沖刷能力強的情況下,應優先採用橫向漫流分散排放方式;在表面水有可能沖刷路堤坡面的情況下,則應採用將路面表面水匯集在攔水帶內,通過泄水口和急流槽集巾排放方式。

中央分隔帶排水

①寬度小於3,且表面採用鋪面封閉的中央分隔帶排水時,將降落在分隔帶上的表面水排向兩側行車道,其坡度與路面的橫坡坡度相同;在超高路段上,可在分隔帶上側邊緣處設定緣石或泄水口,或者在分隔帶內沒置縫隙式圓形集水管或碟形混凝土淺溝和泄水口,以攔截和排泄上側半幅路面的表面水。緣石過水斷面的泄水口可採用開口式、格柵式或組合式,碟形混凝土淺溝的泄水口採用格柵式。
②寬度大於3 m且表面未採用鋪面封閉的中央分隔帶排水時,將降落在分隔帶上的表面水匯集在分隔帶中央低洼處.並通過縱坡排流到泄水口或橫穿路界的橋涵水道中。分隔帶的橫向陡坡不得陡於1:6;分隔帶的縱向排水坡度.在過水斷面無鋪面時不得小於0.25%,在過水斷面有鋪面時不得小於0.12%。
③表面無鋪面且未採用表面排水措施的中央分隔帶,降落在分隔帶上的表面水下滲,由分隔帶內的地下排水設施排除。

路面內部排水

(1)設定條件
①年降水量為600 mm以上的濕潤和多雨地區,路基由透水性差的細粒土滲透係數不大於5~10 cm/s)()組成的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和重要的二級公路。
②路基兩側有滯水,可能滲入路面結構內。
③在嚴重冰凍地區,路基為由粉性土組成的潮濕、過濕路段。
④現有路面改建或改善工程,需排除積滯在路面結構內的水分。
(2)設定要求
①路面內部排水系統中各項排水設施的泄水能力均應大於滲入路面結構內的水量,且下游排水設施的泄水能力應超過上游排水設施的泄水能力。
②滲入水在路面結構內的最大滲流時間,在冰凍地區不應超過1 h,在其他地區不應超過2(重交通)~4 h(輕交通)。滲入水在路面結構內的滲流路徑長度不宜超過45~60 m。
③各項排水設施不應被滲流從路面結構、路基或路肩中帶來的細料堵塞,以保證系統的排水能力不隨時間推移而很快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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