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上看,行人在路邊直角處用傳統的斜坡處理。到了20世紀70年代,在美國路緣坡首先由殘疾人權利的領袖埃德羅伯茨在伯克利,加利福尼亞州引入。在此之後,路緣坡的價值就越發受到重視,往往就由市政當局和開發商自願建造。
最近,西方國家已對路緣坡進行了立法規定,如與1990年的美國殘疾人法案,這需要在所路緣坡人行道存在。其次是1992年澳大利亞的殘疾歧視法。法例的要求已增加近倍,從原來的要求,對現有處理的現在可以不符合最新的設計要求。
支持者的要求,路緣坡立法有利於公共場的每一個用戶,儘管法律是針對在殘疾人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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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用
使人可以方便地進入街道,尤指專為騎腳踏車者、推著嬰兒車的行人以及殘疾人設定的坡道。
歷史
從歷史上看,行人在路邊直角處用傳統的斜坡處理。到了20世紀70年代,在美國路緣坡首先由殘疾人權利的領袖埃德羅伯茨在伯克利,加利福尼亞州引入。在此之後,路緣坡的價值就越發受到重視,往往就由市政當局和開發商自願建造。
最近,西方國家已對路緣坡進行了立法規定,如與1990年的美國殘疾人法案,這需要在所路緣坡人行道存在。其次是1992年澳大利亞的殘疾歧視法。法例的要求已增加近倍,從原來的要求,對現有處理的現在可以不符合最新的設計要求。
支持者的要求,路緣坡立法有利於公共場的每一個用戶,儘管法律是針對在殘疾人士的。
用戶和用途
在街道的十字路口路邊設計路緣坡有利於、輪椅、蹣跚學步的三輪車等的通過,對行人使用助行器或拐杖,推著嬰兒車或馬車,推或拉車或步行從旁邊的腳踏車也起到很大的比阿里作用。它也可用於有人騎腳踏車,溜冰鞋,滑板等,以及由交付使用小車的人。
設計要求
無障礙路緣坡是從路邊偏低過渡到高側(通常為15厘米的水平變化),無障礙斜路邊石要求至少寬1米寬。他們傾斜不大於1:12(8.33%),這意味著,對於每一個水平距離12米,他們上升一米多沒有。坡道有時需要設計凹槽,其中的紋理可作為對過渡到街道有視覺障礙的人士發出警告。這種溝槽也允許牽引和水的徑流,可顯著染的顏色與毗鄰的具體對比。如果遏制坡道包含擴口邊緣,他們通常不大於1:10的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