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池,字道涵,號繼山,昌樂縣城北關人,生於明嘉靖十五年(公元1536年)十二月,卒於萬曆己卯年(公元1579年)五月,享年四十四歲。死後葬於縣城北趙氏祖瑩。明嘉靖辛酉(公元1561年)舉人,隆慶戊辰(公元1568年)進士,歷任行人司行人,監察御史,汝寧府知府等職。
基本介紹
- 本名:趙池
- 字號: 道涵
繼山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時間:1536年
- 去世時間:1579年
- 籍貫:昌樂
人物簡介,墓志銘發現,
人物簡介
趙池自幼天資聰穎,勤奮好學。據說六七歲時,其父將他置於膝上教其分析文意,只片刻,趙池便急忙請求自己解答,其答案連名重一方且名稱博士的父親,竟不能增益一詞。如此佳話,曾在鄉里親朋中廣為傳頌。 在十幾年的宦海生涯中,趙池一直是積仁潔行,勤勞行政,制暴扶良,心無貪念,不論在朝廷還是在民間,均享有崇高聲望。任行人司行人時,曾三次奉詔出使友鄰國家,先後有饋贈數百金,分毫未取;任都察院監察御史時巡監河東鹽法。針對課稅長期不得足額之實,開滯通商,清除積弊,完善法規,確定稅額,保證了國家鹽稅的足額收繳。他所制定的有關條款,成為這一帶長期遵循的律條。在巡監期間,與其有利害關係者,曾以巨金賄賂,趙池不為所動,盡皆登記上報,曾遭某些人的怨恨,但自感清廉乃其為官之本,至死不移其志;任汝寧府知府時,制強暴撫善良,行德政,除煩苛,深得官民愛戴。上蔡縣有人誣鄰居父子殺人,就等判刑償命。趙池感覺事情曖昧,命人卸去桎梏,親自審問,終於得到真兇,保全了無辜之命;信陽守令邵甲木,為奸斐誣陷至罪,公堂之上,趙池憤憤地說:“吾為太守,義不致冤民。奈何以豪敵從其萋斐?使冤及吾守乎?”(《昌樂縣誌·藝文志》)力辯其冤,還其清白,官復原職;汝寧府守備,為所屬千戶誣陷罷官,而這個千戶仍不放手,謀劃殺害於歸途,並劫掠衣裝財物。趙池說:“真是太過分了。”即令將千戶逮捕下獄,依律治罪,守備也得生還。
墓志銘發現
1983年,北關村民在挖土時,發現其墓志銘,由昌樂縣文物管理所徵集保存。墓誌高65、寬109、厚11厘米,青色石灰岩石質;志蓋對合,束兩道鐵箍;志蓋楷書“明故中憲大夫知河南汝寧府事前浙江道監察御史繼山趙公墓志銘,共28字,字徑9厘米;志文共40行,滿行32字,計995字,楷書體,字徑約1.5厘米;字型娟秀,刻工較細,四周陰刻草葉紋框線作為裝飾;由兵部尚書北海人劉應節撰文,德安府知府北海人齊一經書寫,工科左給事中北海人姚得重篆額。這些人皆為趙池好友,當時名流,故此墓誌除是考察研究趙池生平事跡難得資料外,亦有一定書法藝術價值。
趙池的廉法勤政,得到社會的廣泛讚譽,得其上級聯名行文向朝廷推薦,正當朝廷考慮提撥重用時,忽然急病不起,歸家八日即逝。趙池逝世後,汝寧士民感其恩惠,立祠以示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