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訌
晉景公年間,晉楚兩國間發生了
邲之戰,趙嬰齊為中軍大夫。晉軍潰敗時,他因早已預備船隻,得以率領所部先行渡河撤退,但因沒有預先告知
趙同、
趙括,引起了他倆的不滿。
趙盾的兒子
趙朔娶
晉國宗女莊姬為妻。
趙朔死後,作為趙朔叔叔的趙嬰齊卻與莊姬有了私情,
趙同和
趙括趁機把趙嬰齊放逐到
齊國。莊姬為此懷恨在心,於是誣陷
趙同、
趙括謀反,
晉景公將趙同、趙括滅門(所以他倆滅門的元兇其實是莊姬(莊姬只是舉間者,而欒氏一族才是真正的滅族之人,而非《
趙氏孤兒》《
東周列國志》等所稱的
屠岸賈)。
趙嬰齊是
趙衰之子,與
趙同、
趙括是同母兄弟,與
趙朔父
趙盾是異母兄弟。(《史記》卷四三《趙世家》、《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趙嬰通於
趙莊姬”,這是夫叔與侄媳通姦,屬於亂倫行為,因此,趙嬰齊遭其二兄的放逐並致死;趙莊姬誣告
趙同、
趙括謀亂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趙莊姬另有其它謀慮的可能。
外患
趙莊姬誣告僅僅是趙氏族誅的起因,而以欒氏為首的
諸卿反對勢力的傾軋,則是致命趙族的重要因素。趙嬰齊所謂:“我在,故欒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憂哉!”《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前550)也說:“趙氏以原、屏之難怨欒氏。”這都表明在
晉國內部趙氏與欒氏不僅存在矛盾,而且早已尖銳化、表面化,大有一觸即發之勢。當
趙莊姬向
晉景公誣告
趙同、
趙括之後,欒氏、郤氏便趁機出面為趙莊姬作證,於是促成了晉景公對趙同、趙括家族的誅殺。欒氏、郤氏甘願提供偽證,實質上是借刀殺人,以此達到排擠趙氏的目的。我們知道,
晉景公時期,勢力較強的卿大夫有荀氏、士氏、欒氏、郤氏、韓氏、趙氏等。其中,將中軍者多執國政。自
晉景公十三年(前587)“
欒書將中軍”之後(《
春秋》《左傳》
魯成公四年。),他兩次率師伐鄭,一次救鄭,一次侵蔡(《
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成為
晉國的主要決策者之一,他和郤氏對
晉景公誅殺趙族顯然起了重要作用(《左傳》
魯成公八年條:“
韓厥曰:‘昔吾畜於趙氏,孟姬之讒,吾能違兵。’”楊伯峻注曰:“當時晉侯、欒氏、郤氏,皆滅趙氏,韓厥雲獨我不肯以兵攻趙氏。”)。如果說在
晉景公滅趙氏事件中,有某個人起主要作用的話,那么,這個人只能是
欒書而非
屠岸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