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國軍(黑龍江省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原副書記、副檢察長)

趙國軍(黑龍江省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原副書記、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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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國軍,男,漢族,1964年7月生,黑龍江雞西人,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黑龍江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文學學士學位。曾任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

2021年,趙國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國軍
  • 民族:漢族
  • 籍貫:黑龍江雞西
  • 出生日期:1964年7月
  • 畢業院校:黑龍江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開除公職,

人物履歷

1984.09—1988.07 黑龍江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8.07—1992.12 雞西市城子河區人民檢察院助檢員
1992.12—1994.10 雞西市城子河區人民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
1994.10—1997.08 雞西市城子河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正科級)
1997.08—1999.02 雞西市城子河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1999.02—2001.07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01.07—2001.12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01.12—2006.11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偵察局局長(副處級)
2006.11—2008.05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2008.05—2010.01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瀆職侵權局局長兼調研員(正處級)
2010.01—2012.06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12.06—2017.07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17.07—2019.02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2019.02—2021.06 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
2021.06 免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5月,雞西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趙國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公職

2021年,趙國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趙國軍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搞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娛樂等活動安排,象徵性地支付錢款接受服務;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民眾紀律,侵害民眾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執紀執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長期吸食毒品,違規放高利貸;涉嫌貪污、受賄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
趙國軍身為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政治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經濟上貪婪,大搞權錢交易,大肆攫取非法利益;生活上腐化墮落,道德淪喪,長期吸食毒品;工作上濫權擅權,執法犯法,以權謀私,以案謀私,甘心做被圍獵對象,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破壞政法系統政治生態。趙國軍的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雞西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雞西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國軍開除黨籍處分;由雞西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16年12月,趙國軍在三亞違規接受乘坐豪華遊艇等旅遊活動安排,費用10萬餘元由私營企業主支付。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趙國軍借春節和孩子結婚之機,違規收受下屬禮品禮金。趙國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趙國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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