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亞娟(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師)

趙亞娟(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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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亞娟,女,1977年11月出生,河南漯河人,法學博士,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研究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亞娟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77年11月
  • 畢業院校中南政法學院
  • 職業:教師
  • 出生地:河南漯河
人物經歷,研究方向,主要貢獻,社會兼職,

人物經歷

1995.9~1999.7,就讀於中南政法學院國際經濟法系 ,國際經濟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9.9~2002.7,就讀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國際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2.9~2005.7,就讀於廈門大學研究生院,國際法專業,法學博士;
2003.7~2003.9,在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從事2個月的短期科研,並參加國際私法、國際公法講習班;
2005.8~2005.9,參加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研究中心的“文化遺產保護”高級學術研討班。

研究方向

國際法,海洋法,國際私法

主要貢獻

著作成果:
1、中國南海研究院課題“國際海洋法上群島水域制度研究”,主要執筆人;
2、參與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課題“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立法研究”;
3、參與上海WTO事務諮詢中心課題《美國對華反傾銷案例研究(醫藥化工類)》;
4、《論WTO協定在我國的適用》,《政法論叢》2001年第6期;
5、《日本秘密海運極端危險核物質的法律思考》,《中國海洋法學評論》2005年第1期;
6、《領海以外海域內水下文化遺產的管轄權之爭》,《法令月刊》2005年第7期;
7、《沉沒的軍艦和其他國家船舶的法律地位——以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為視角》,《時代法學》2005年第5期。
科研情況:
1、《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研究》(獨著),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美國對華反傾銷案例研究——以化工、醫藥類產品為例》(副主編),東南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3、《從低徵稅規則:多哈回合反傾銷規則談判一個重大分歧議題》,載《世界貿易組織動態與研究》2009年第7期。
4、《<國際法>本科雙語教學若干問題的思考》,載《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9年第6期。
5、《關於個人是否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問題的思考——從國際法的“個人化”發展動向談起》,載《華南理工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6、《國際法視角下“水下文化遺產”的界定》,載《河北法學》2008年第1期。
7、《中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現狀與建議》,載《華南理工大學學報》2008年第1期。
8、Relationships among the Three Multilateral Regimes concerning the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 The Cultural Heritage of Mankind.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 2008.
9、《從“南海一號”事件看我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制度的完善》,載《法學》2007年第1期。
10、《我國有關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立法的完善》,載《華南師範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11、《論海難救助制度與水下文化遺產的保護——兼評〈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的相關規定》,載《中國海洋法學評論》2007年第1期。
12、《美國海難救助制度的新發展——以若干歷史性沉船救助案例為視角的研究》,載《國際經濟法學刊》2007年第14卷第4期。
13、《水下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法制》,載《武大國際法評論》2007年第6卷。
14、《論南海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以與東協國家合作為視角》,載傅崐成、水秉和主編:《中國與南中國海問題》,(台北)問津堂書局2007年3月版。
15、《多哈回合談判的一項重要突破:〈區域貿易協定透明度機制〉》,載《人民法院報》2006年12月19日第6版。
並主持教研項目“法學本科雙語教學模式下教學質量自我監控與保障問題研究”及“中國水下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問題研究”等多項科研項目。

社會兼職

廣東省法學會國際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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